[公告] 板主劣退需明訂板規置底

看板Cram_Service作者 (加油!)時間7年前 (2017/05/03 07: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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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因有檢舉人申訴,看板板主在沒有板規之下, 劣退文章,明顯有疏失。 再次重申:板主劣退必須要以明確板規規範,板主被檢舉除了警告一次以外, 必須在判決結束三日之內,至ID_Problem板申請取消劣退。 判決結束超過三天而不取消劣退之板主,則予以免職,並且永遠 不得擔任本群組之板主(分身帳號亦永遠不得擔任本群組的板主) 以上 補習班群組小組長 CIH -- ╭─────╮┌─────┐┌┐┌───┐ ο ╭╮∣┐ ┌╯ ο C CIH ο ┌╮ ∣ ο . ╭┘╮∣┌┐ H.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0.194.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am_Service/M.1493768503.A.A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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