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 #1O3LV-Q-(Elephants)#1O3Pehm8 (CourtBa

看板CourtSports作者 (倫敦之毛)時間7年前 (2016/10/27 07:2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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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板名:Elephants 板主帳號:Runken 小組長帳號:JUNstudio 原文章:#1O3MW4pT (Elephants) 水桶公告文章:#1O3LV-Q- (Elephants) 溝通文章:#1O3U8TI9 (Baseball_BM) 申訴文章:#1O3Pehm8 (CourtBasebal) 簡述事由: 我因#1O3MW4pT (Elephants) 文章內推文被水桶400天 但本次處分有下列3+1點錯誤 1.本人無引戰、挑釁意思,原文內有許多兄弟球員照片,本人基於G1凱文跟子豪一些誤會 好奇為何沒有兩人照片(如溝通討論.熱身...等),通常球員有誤會球隊會刻意安排兩人 跟媒體做合照之類化解前嫌,絕無引戰、挑釁含意 http://i.imgur.com/Fg2nMWO.jpg
如果我真的引戰、挑釁的話下面其他推文一定有人回罵海巡滾阿.干你屁事之類 但我下面推文超級祥和,可見Elephants版友們也不認為引戰、挑釁 下面好幾個人推文都說萌,還有人影射本人ID萌,完全和樂融融 相信R版主誤會本人,純屬說者無意聽者有心 2.即使水桶,累犯加重毫無標準(未寫在版規中),B-3處份只有10天卻變400天 我後來查了版主是在09/10 公告「累犯條款」 卻未將此條款加入板規當中,難道去每個版除了看板規還要翻遍所有歷史公告?? 此舉有嚴重疏失,因此我主張累犯條款也不適用本次判決 3.我退文時間是10/24 10:06,版主卻發在Oct 24 08:38公告中(重新編輯方式) 造成公告文發表在前,本人違規推文發表在後的荒謬現象 嚴重行政瑕疵,根本是偷偷摸摸的處份,讓我極度不輸服 4.#1O3Pehm8 (CourtBasebal)內JUNstudio小組長所提 『原文表示「看網路新聞時發現幾張可愛的照片」,而且第一張照片就是「先發打 線」,試問在這個狀況下,原發文者要如何找到未在先發名單的球員趣照? 而且原發文者想要放什麼照片就放什麼照片,沒有義務一定要滿足推文者的要求 與所謂的「好奇」。請搞清楚作者與讀者的分野。』 根本雞同鴨講,我只是好奇 只是好奇 只是好奇,哪有要求一定要滿足我的要求? 而且#1O3MW4pT (Elephants)原文只有第一張照片提先發打線 後面邱教練這種在休息室跟打者互動的照片也有出現,J小組長質疑的點非常怪 基於上訴理由,本人主張Runken版主收回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13.1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Sports/M.1477524474.A.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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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無特殊事由,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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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4JlwYK (CourtS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