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明鄭萬年縣以降的廟學沿革

看板Confucianism作者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時間18年前 (2005/10/23 02: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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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hinese 看板] 發信人: yaclear@newsmth.net-SPAM.no (清一), 看板: Chinese 標 題: 明鄭萬年縣以降的廟學沿革 發信站: 水木社區 (Sun Oct 23 01:46:46 2005) 轉信站: ptt!news.newsmth.org!NEWSMTH 明鄭萬年縣以降的廟學沿革 張經科 摘要 孔廟的祭祀及其儒學教化﹐自公元一六六六年起進入臺灣的歷史後﹐雖然一度在日本統治時期沈寂了半世紀之久﹐但至今仍舊是臺灣文化思想的主流。高雄市左營區在明鄭時代屬萬年縣(州)﹐清季改稱鳳山縣﹐直到乾隆年間﹐皆為縣治的政治中心。因教化為治民之首要﹐而古來廟學合一的傳統﹐使得官辦學府必建孔廟的歷史軌跡﹐一直在高雄左營延續下來。本文即是藉由這一歷史演變﹐探討今日廟學分立之後﹐儒學教化的式微。 壹、明鄭治臺時期的文教奠基 鄭成功於永曆十五年(公元一六六一年)從荷蘭人手中繼續經營臺灣﹐「以熱蘭遮城為平安鎮﹐改名王城﹐建桔柣門﹐志故土也「註一」﹔赤嵌城為承天府﹐總曰東都﹐設府一縣二。以楊朝棟為承天府尹﹐祝敬為天興知縣﹐莊之列為萬年知縣」「註二」。鄭氏治台﹐與荷蘭人最大的區別之一﹐自然是在教育方面﹔荷人信仰基督教﹐派遣牧師來台傳教﹐「永曆二年﹐各社始設小學﹐每學三十人﹐課以荷語、荷文及新、舊約﹐牧師嘉齊宇士又以番語譯耶教問答﹐及摩西十誡﹐以授番童﹐拔畢業者為教習﹐於是番人多習羅馬字﹐能作書。削鵝管﹐略尖斜﹐注墨於中﹐揮寫甚速﹐凡契券、公文均用之」「註三」 至於以儒家冾E霝櫓行牡娜A夏文明教化﹐則直到永曆十八年(公元一六六四)﹐諮議參軍陳永華為鄭經任命為勇衛﹐掌管所有軍國大事後﹐隔年八月﹐「請建聖廟、立學校」。在兵戰連結﹐軍事為先的氛圍下﹐鄭經終為陳永華所說服「註四」﹐同意建廟興學﹐遂「擇地寧南坊﹐面魁鬥山﹐旁建明倫堂。二十年(公元一六六六年)春正月﹐聖廟成。(鄭)經率文武行釋菜之禮﹐環泮宮而觀者數千人﹐雍雍穆穆﹐皆有禮讓之風焉。命各社設學校﹐延中土通儒以教子弟﹐凡民八歲入小學﹐課以經史文章。天興、萬年二州﹐三年一試﹐州試有名者移府﹔府試有名者移院﹐各試策論﹐取進者入太學﹐月課一次﹐給廩膳。三年大試﹐拔其尤者補六科內都事。三月﹐以永華為學院﹐葉亨為國子助教「註五」﹐教之﹐育之﹐臺人自是始奮學.當是時太僕寺卿沈光文居羅漢門﹐亦以漢文授番黎﹔而避難搢紳﹐多屬鴻博之士﹐懷挾圖書﹐奔集幕府﹐橫經講學﹐誦法先王﹐洋洋乎﹐濟濟乎﹐盛於一時矣。」「註六」自此臺灣正式跨進以儒家思想為中心「註七」的科舉取士時代。 明鄭治臺的時間雖短﹐若從孔廟建成之年起算﹐直到一六八三年滅亡﹐前後十七年﹐在人才的培育方面﹐即有可觀的成果﹔「這從清初文獻中可以看出。從康熙年間高拱乾、周元文所修《臺灣府志》中的「進士年表」、「舉人年表」、「貢生年表」中浩浩蕩蕩的名單可見出明鄭教化之功。」「註八」而以今日高雄左營為所在地的萬年縣(州)「註九」﹐自然也就以孔聖儒學開啟了地方教化的新頁。「註十」 貳、清季鳳山文廟的建立 清康熙二十二年(公元一六八三年)八月﹐清廷以武力取得臺灣之後﹐行政體制分「設府一、縣三﹐隸福建。府曰臺灣﹐附郭亦曰臺灣「註十一」﹐南曰鳳山﹐北曰諸羅.」康熙二十三年﹐「建臺灣、鳳山兩儒學「註十二」。二十四年ㄐ慫t_灣府儒學﹐就鄭氏舊址擴而大之﹐中為大成殿﹐祀孔子﹐以春秋上丁﹐行釋菜之禮.」「註十三」於此可見鳳山縣儒學﹐尚早建於臺灣府儒學﹐今人雖指出其間的不可信之處「註十四」﹐但仍不能抹煞明鄭萬年縣時期即奠下了良好的文教風氣。 據載「註十五」﹕康熙二十三年(公元一六八四年)﹐滿清鳳山首任知縣楊芳聲就任後﹐立即在縣治之所埤仔頭搭大成殿﹐建置儒學﹐並以蓮池潭為泮池﹐其後為崇聖祠。次年﹐御書「萬世師表」匾額掛於堂內﹔又隔年﹐御製「至聖先師孔子贊」和「四賢贊」(即顏子、曾子、子思和孟子)勒石於縣學內﹔康熙二十六年(公元一六八七年)﹐復下詔於學宮照牆側﹐立「奉 旨文武官員軍民人等至此下馬」碑﹐以彰顯學宮之尊。康熙四十三年(公元一七o四年)知縣宋永清擴充原有規模﹐前設大成殿﹐後仍為崇聖祠﹐並增建兩廡及櫺星門.康熙五十八年(公元一七一九年)﹐因受颱風破壞﹐知縣李丕煜三度重修。「註十六」康熙六十年(公元一七二一年)﹐「朱一貴之役﹐全臺俱沒.」「註十七」這顯然地對鳳山文廟造成相當程度的破壞。下逮乾隆二年(公元一七三七年)﹐鳳山縣學拔貢生壽寧、教諭施世榜共捐資二百兩﹐重新修葺學宮.「註十八」下至乾隆十年(公元一七四五年)時﹐提督學政范咸巡行鳳山縣時﹐知縣呂鍾琇奏請於大成殿右側建明倫堂、朱子祠、名宦祠和鄉賢祠。但終其任內﹐僅完成明倫堂、朱子祠和教諭宅。儘管如此﹐呂鍾琇對鳳山文廟的貢獻﹐仍被譽為「最值得注意的重建與增建行動」「註十九」。乾隆十七年(公元一七五二年)﹐知縣吳士元接續增建大成門﹐兩旁並建義路、禮門坊﹐另修成名宦祠、鄉賢祠和訓導宅﹔相對於呂鍾琇的增建﹐「吳士元的重建增建之規模則大得多」「註二十」。同治四年(公元一八六o年)﹐訓導陳天奎鳩資重建學嗫﹐建成崇聖祠後﹐遂因其過世而使尚未完工的大成殿停頓下來。光緒元年(一八七五)訓導葉滋東再募款重建﹐歷時三年﹐建成崇聖殿九間﹐明倫堂十六間、朱子祠七間、奎樓、名宦祠三間、鄉賢祠三間、教諭宅十五間、訓導宅十四間「註二一」及櫺星門﹐至於圍繞學宮之牆﹐前高七尺二寸﹐後高八尺七寸﹐周一百二十二尺﹐規模大備﹐氣象一新。 參、日本時代鳳山文廟的隱沒 日本於明治二十八年(一八九五年)六月正式開始統治臺灣﹐而主管教育的最高行政機構是隸屬於總督府的學務部。鳳山文廟所在地的上轄機關﹐幾經大小變更。「註二二」在明治三十一年(公元一八九八年)七月總督府頒布「臺灣公學令」﹐次月公布「臺灣公學校規則」之前﹐臺灣唯一的初等教育機構是書房義塾。光緒二十年(公元一八九四年)﹐即中日甲午海戰當年所出版的《鳳山縣采訪冊》載﹐今日左營地區有儒學、義學各一所﹐及社學八所。「註二三」 屬於官學部分﹐自然隨著異國的統治而終止。另外﹐鄉學方面因擔負著童蒙教育的功能﹐因而得以苟延殘喘﹔但以中國經典為教材﹐且以中國傳統精神為教育主旨的書房教育﹐自是難以見容於日本統治當局﹐總督府即在明治三十一年(公元一八九八年)十一月頒布「有關書房義塾之規程」﹐規定加授日語、算數等科目﹐並禁止使用清朝出版之教科書﹐同時將大日本史略、教育敕語、天變地義、窮理圖解等中譯本作為教材﹐分配給各書房。 科舉考試的廢棄之後﹐日本統治當局開辦了所謂「國語傳習所」﹐其中的甲科生﹐主要是針對十五歲以上﹐三十歲以下﹐具備秀才頭銜的知識青年提供了一個出仕的「新科舉」途徑﹔學制一年﹐重點在教授日語﹐除了供給公費和膳食費外﹐結業後則可擔任地方低階官吏和翻譯人員.國語傳習所的宗旨﹐「乃在於教育臺灣人國語﹐使其應用於日常生活﹐並養成日本精神為目的。」在這種徹底顛覆的時代變局下﹐不但孔廟祭祀與儒學教化﹐遭受到全面的揚棄﹐而臺灣的知識青年菁英也隻能淪為統治當局的次等國民或小吏。 明治三十五年(公元一九o二年)﹐日本政府利用鳳山文廟成立公學校﹐定名為舊城公學校。規定修業六年﹐其課程大體沿襲國語傳習所乙科生的課程表「註二四」﹐僅加修身一科﹐規定以日本禮儀、教育敕語為教材﹐以陶冶日本國民必須具備的性格為要旨。「註二五」臺灣自此走上新式教育的路徑﹐而以教學與祭祀並重的中國廟學傳統﹐至今不復重現. 肆、民國時代左營孔廟的整建 左營孔廟在日本統治時期﹐被改為舊城公學校校舍之後﹐因未能受到相當的重視﹐且長期受到白螞蟻之蛀蝕﹐日益破爛﹐終至不堪使用﹐最終步上拆除的命運﹐實為在地一文化浩劫「註二六」。日人離臺後僅存「崇聖祠」一間﹐其屋架使用簡樸大方的三通五瓜式﹐屋上有陶燒龍飾與葫蘆﹔祠堂內可見到鬥栱及「旋子彩畫」﹐柱礎上有古老的珠形﹐祠內地板全舖紅磚﹐十分古雅﹔而祠前則有刻龍形的陛石﹐加上朱紅色圓柱下的石珠﹐有圓柱形雕十二朵小花﹐應是清代康熙年間的建築風格﹐值得珍視。祠前左前方﹐約百餘步處﹐本有碑林﹐共豎有大大小小石碑十一塊﹐近年經整修後﹐將散置附近的十方石碑收集起來「註二七」﹐重新整理於祠後﹐成為碑林。 二次大戰之後﹐崇聖祠被改稱為大成殿﹐每逢祭孔大典時﹐則稍事粉刷﹐權充祭祀之處。直到臺灣光復三十年之際﹐高雄市政府終於在民國六十三年﹐於左營蓮池潭畔重新另建孔廟﹐而於民國六十五年八月建成﹐新建之大成殿﹐乃「仿故宮太和殿之規制﹐崇基重檐﹐黃瓦覆頂﹐墨礎立地﹐朱柱門窗﹐白石欄桿﹐具夏、商、周三代色尚與文化。此外﹐又有崇聖祠、大成門、東西廡、櫺星門、禮門、義路坊、明倫堂、泮月池、名宦祠、鄉賢祠、萬仞宮牆等﹐建制具備。」「註二八」 伍、結語 《孟子。滕文公上》篇之「滕文公問為國」章中﹐記載了孟子重視教化百姓的主張﹕「設為庠序學校以教之。庠者﹐養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倫也。」自此以後﹐歷代安邦定國的君主﹐無不看重教化的功效。依據《禮記。文王世子》篇的記載﹐一般學校在一年之中﹐於春、秋、冬三季﹐都須舉行釋奠典禮以祭祀先師。至於新學校設立之時﹐釋奠典禮的祭祀對象更擴及於先聖.「註二九」東漢大儒鄭玄說明這裡的「先聖」﹐即為周公、孔子等。「註三十」而官府的尊孔、祭孔﹐則可上溯於春秋時代的魯哀公以及漢高祖﹔至於廟學的建立﹐最晚在北宋真宗時代即已確立。「註三一」是以明鄭治臺之初﹐所轄之地即設有學校﹐平民八歲入小學﹐主要功課為經史文章﹐三年舉行一次州縣級考試。 滿清時代﹐民間書房教育﹐大抵「蒙師坐而教之﹐先讀三字經或千字文﹐既畢﹐乃授以四子書﹐嚴其背誦.且讀朱註﹐為將來考試之資.其不能者﹐威以夏楚。又畢﹐授詩、書、易三經及左傳﹐未竣而教以制藝﹐課以試帖﹐命題而監之作﹐肄業十年﹐可以應試。其聰穎者則旁讀古文﹐橫覽史乘﹐以求淹博。」「註三二」到了日本統治時期﹐民間的書房教育依舊擔負起傳承中國傳統經典與民族精神的重任。「註三三」清季乾隆十二年(公元一七四七年)﹐提督學政范咸在〈新建明倫堂碑記〉中說﹕「古人因學而有廟」﹐而「後世重廟而輕學﹐戟門頖宮﹐專崇廟貌﹐而春秋禮樂﹐冬夏詩書﹐無復教之之地。」「註三四」這顯示了清初臺灣廟學頗有重廟輕學的現象﹐之後經過歷任執事者的力求導正﹐才朝廟學並重的目標邁進.「註三五」 然而臺灣在日治時期所實施的新式教育﹐不論從形式或內涵﹐都與傳統的廟學大相逕庭﹐當以日語為語文教學的主流時﹐中國傳統經典即隱晦不彰﹔再加入算術的學習之後﹐教學與祭祀的關連﹐就從此切割為二。時至今日﹐孔廟觀光的價值似乎早已大大超越了祂在民心教化上的神聖使命﹔而又除了建築、禮器的典制之外﹐一套帶有傳統古風的〈孔子誕辰釋奠典禮儀節〉(見附錄)﹐似乎已成為孔廟最後的精神堡壘。 註釋 註一﹕因春秋時代之鄭國有此門﹐特建之﹐以紀念故土。參見陳昭瑛﹐《臺灣與傳統文化》(台北﹐臺灣書店﹐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初版)﹐頁二一﹐引自連橫《雅堂文集。臺灣古跡志》之說. 註二﹕參見連橫《臺灣通史。建國紀》(台北﹐黎明文化﹐民國九十年四月出版)﹐頁七七。又據﹕尹德民〈明鄭萬年、天興兩知縣錯置探源──讀連著《台灣通史》之商榷〉一文說﹕「連著《臺灣通史》之天興、萬年兩縣知縣莊文烈(連本誤置「之列」)、祝敬互置﹐事近錯誤﹐不無小疵。」(文見《高市文獻》一卷一期﹐民國七十七年六月出版﹐頁七三。) 註三﹕參見《臺灣通史。教育志》﹐頁三四八。 註四﹕據載﹕(陳)永華既治國﹐歲又大熟﹐請建聖廟、立學校。(鄭)經曰﹕「荒服新創﹐地狹民寡﹐公且待之。」永華曰﹕「昔成、湯以百裡而王﹐文王以七十裡而興﹐國家之治﹐豈必廣土眾民﹖唯在國君之用人求賢﹐以相佐理爾。今臺灣沃野千裡﹐遠濱海外﹐人民數十萬﹐其俗素醇。若得賢才而理之﹐則十年生聚﹐十年教養﹐三十年之後﹐足與中原抗衡﹐又何慮其狹小哉﹖若逸居無教﹐則近於禽獸.今幸民食稍足﹐寓兵待時﹐自當速行教化﹐以造人才﹐庶國有賢士﹐邦以永寧﹐而世運日昌矣。」(鄭經)從之。同註二﹐頁三四八至三四九。 註五﹕國子助教葉亨﹐對當時儒學教化的內涵﹐曾發揮關鍵性的影響﹐「葉亨曾是廈門儲賢館生員﹐受教於幾社領袖徐孚遠﹐自然受到南明復社、幾社之實學精神的薰陶﹐他著有《五經講義》行世。因此在葉亨的教導下﹐廟學諸生亦多精通經學﹐如陳永華子陳夢球康熙三十三年(一六九四)成進士﹐習《易經》﹐明鄭遺老王忠孝之侄王璋於康熙三十二年(一六九三)中舉﹐也習《易經》」。可知明鄭時代的「儒學教化是以南明實學的經世精神為本﹐因此重經學傳承甚於理學.」(同註一﹐頁六。) 註六﹕同註三﹐頁三四九。 註七﹕明鄭在臺的政治目標﹐在於反清復明﹐因此儘管“明鄭的經學教育以《易經》成果最佳﹐但觀明鄭時代的整體精神實寄託於《春秋》。鄭成功於少年時期便「性喜《春秋》」﹐滿清入關﹐父親降清之後﹐他高舉反清復明大纛﹐更是以春秋大義自勵﹐一六五三年﹐父親被挾往北京已七、八年﹐來書勸降﹐成功於回信中說﹕「兒初識字﹐輒佩服春秋之義.」並言﹕「蓋自古大義滅親﹐從治命不從亂命。」「我將士痛念國恥家亡﹐咸怒髮指冠﹐欲行春秋大義矣。」鄭經繼位之後仍堅持此一春秋學傳統﹐永曆三十一年(一六七七)在與三藩聯軍抗清之役﹐鄭經曾如此回覆滿清的招降﹕「夫萬古正綱常之倫﹐而春秋嚴華夷之辨﹐此固忠臣義士所朝夕懍遵﹐而不敢頃刻忘也。”(同註一﹐頁六至七。) 註八﹕同註一﹐頁五。 註九﹕史載〈鄭氏臺灣職官表〉中﹐萬年知縣﹐於永曆十六年(公元一六六二年)設﹐駐興隆裡﹐十八年改州。參見《臺灣通史。職官志》﹐頁二一O.又﹕興隆裡即今高雄市左營舊城。參見《高市文獻》一卷一期(民國七十七年六月出版)﹐呂伯璘〈高雄市之開發淵源〉﹐頁二六。而有關萬年縣名的由來﹐則可追溯自「明永曆十五年(西元一六六一年)﹐延平郡王鄭成功渡海東來﹐逐荷蘭人據臺灣﹐改赤嵌地方為東都明京﹐設承天府、二縣﹕南曰萬年、北曰天興.考「萬年」之名﹐語出詩經。大雅江漢篇﹕「虎拜稽首﹐天子萬年。」寓慶祝建邦之義﹐亦地居畿輔要地如名縣也。最早之「萬年縣」﹐為漢高帝因葬其父「太上皇」於櫟陽北原﹐析櫟陽縣地置萬年縣﹐此萬年名縣之始。東漢又省櫟陽縣併入萬年縣﹐故城在今陝西省臨漳縣東北。三國及晉屬雍州﹐北魏隸馮翊﹐均仍萬年縣名。北周時﹐移令與長安縣同為京兆郡治。隋改為大興縣﹐唐仍曰萬年。五代樑改曰大年﹐唐復曰萬年。趙宋都開封﹐改萬年曰樊川﹐金改曰咸寧﹔明、清仍之。民國初廢樊川縣併入長安縣.南朝宋置萬年令有二﹕一隸雍州刺史﹐屬義成太守(晉孝武立治襄陽﹐今治均)﹐領縣二﹕義成、萬年令(漢舊名﹐屬馮翊)。馮翊太守﹕三輔流民出襄陽﹐文帝元嘉六年立。南齊仍之。一隸秦州刺史﹐晉安帝世在漢中南鄭﹐寄治襄陽﹐屬馮翊太守﹕三輔流民出漢中﹐文帝元嘉二年僑立。領縣五﹕蓮芍、頻陽、下辨、高陸、萬年令。現存萬年縣﹐屬江西省﹐縣東有桃源洞﹐境北有萬年山得名。明正德六年二月﹐饒州府桃源賊作亂﹐翌年五月賊平設縣﹐以餘幹縣之萬春鄉置﹐析鄱陽、樂平及貴溪三縣地益之為縣﹐清仍之﹐民國照舊.高雄市於明鄭開基時為萬年縣地﹐清代易稱鳳山縣﹐今之左營﹐均為萬年﹐鳳山舊縣治之所在地。」(文見尹德民〈明鄭萬年、天興兩知縣錯置探源──讀連著《台灣通史》之商榷〉﹐頁六四至六五。) 註十﹕葉亨於永曆二十年任國子助教前﹐曾任萬年縣第二任知縣﹐接替因剋扣軍糧而為鄭成功所殺之首任知縣祝敬﹐這對萬年縣的文治教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參見曾玉昆﹐《高雄市各區發展淵源》(上冊)﹐高雄市文獻委員會﹐民國八十一年六月出版﹐頁三四七、三四九。) 註十一﹕據〈清代職官表〉載﹕「安平知縣一員 康熙二十三年設﹐原為臺灣縣附郭。」參見《臺灣通史。職官志》﹐頁二一五。 註十二﹕此處「儒學」是指官府所設之主管教育官署與教育場所。學者有謂﹕「以教育行政而言﹐提督學政為綜理一省之學務者。巡撫為省治之最高行政官﹐巡撫之下設府治﹐府有府儒學﹐教官曰教授﹔直隸州則設州儒學﹐教官曰學正﹔府治之下為縣﹐縣有縣儒學﹐教官曰教諭.各級儒學﹐可設訓導以助理教務。府學、州學隸屬於府或州治﹐受知府、知州的管轄﹔縣儒學隸屬於縣治﹐受知縣的節制。」(文見陳昭瑛《臺灣儒學﹕起源。發展與轉化》﹐台北﹐正中書 局﹐2001年2月初版二刷﹐頁一三二。) 註十三﹕參見《臺灣通史。經營紀》﹐頁一O八至一O九。 註十四﹕至於鳳山縣儒學是否建於康熙二十三年﹖學者對此另有探索﹐謂﹕“這主要是根據高拱乾的《臺灣府志》﹕「鳳山縣學﹐在縣治興隆莊.康熙二十三年﹐知縣楊芳聲建。」但是比高志更早的第一本臺灣志書卻有不同的記載﹐蔣毓英的《臺灣府志》言﹕「鳳山縣學﹐未建﹐康熙二十四年﹐知縣楊芳聲就偽遺房屋修改文廟﹐崇奉先聖先賢牌位﹐春、秋祭祀﹐在土墼埕。」此志成於康熙二十四年(一六八五)﹐所記即該年之事﹐應不致有誤.又此志成於清初﹐故稱明鄭為「偽」。可見高志所稱鳳山縣學建於康熙二十三年(一六八四)之說﹐並不正確.但由於高志較為詳細﹐流傳較廣﹐遂造成多數學者接受鳳山縣儒學建於康熙二十三年(一六八四)的不正確說法。康熙二十五年(一六八六)上任的第一任分巡臺廈道周昌甫上任即在〈詳請開科考試文〉公移轉述當時臺灣知府蔣毓英的意見﹐力倡興學﹕「本道(周昌自稱)自履任後﹐竊見偽進生員猶勤藜火﹐後秀子弟亦樂絃誦.」此處雖稱明鄭為「偽」﹐但卻無意間反映了明鄭時代的教化成果。周昌力主「所有一府三縣應照內地事例﹐建立文廟四座﹐以崇先聖﹔旁設衙齋四所﹐以作講堂。而地方初闢﹐生員稀少﹐每學暫設教職一員﹐聽候部選﹐以教生徒。」可見直到康熙二十五年(一六八六)﹐臺灣尚無正式運作的儒學機構。不過在周昌發出此一公移的第二年﹐即康熙二十六年(一六八七)﹐清廷終於派來了第一任的教授、教諭.……第一任的鳳山縣儒學教諭是黃賜英…皆在康熙二十六年(一六八七)上任。因此可見鳳山縣儒學在康熙二十四年(一六八五)隻有簡陋的孔廟建築﹐尚無講堂﹐正式教學要到康熙二十六年(一六八七)才開始。”(同註十二﹐頁一三三至一三五。) 註十五﹕有關清代鳳山文廟歷來修葺的沿革﹐主要參考高雄市文獻委員會《高雄市發展史》(民國七十七年一月出版)﹐頁七四一﹔以及曾玉昆﹐《高雄市各區發展淵源》(上冊)(民國八十一年六月出版)頁三七八、三九二。 註十六﹕據陳昭瑛的研究﹕“根據高拱乾之說﹐鳳山縣廟學在楊芳聲初建時﹐「後為啟聖祠﹐學前有天然泮池。」第二度修建的宋永清則是「高大前制。大成殿在前﹐啟聖祠在後﹐兩廡、櫺星門畢備。」可見楊芳聲所建僅大成殿、啟聖祠﹐且較矮小﹐宋永清除將原屋加高加大﹐並建兩廡與櫺星門.後因臺灣多颶風、氣候潮濕﹐「棟宇蟲蛀﹐幾於傾圮。」故而知縣李丕煜在康熙五十八年(一七一九)加以重建﹐由當時教諭富鵬業所書〈重修鳳山文廟記〉﹐可知颶風造成文廟之廟門、櫺星門以及兩廡環牆傾塌﹐因此這一次的重建之原則是「取其實﹐不取其華﹔取其堅固而久遠﹐毋取其苟且於目前。」可見此次重建在建築材質方面優於從前。”(同註十二﹐頁一三六至一三七。) 註十七﹕參見《臺灣通史。軍備志》﹐頁三七五。 註十八﹕陳昭瑛說“乾隆二年(一七三七)施世榜的重建﹐志書語焉不詳﹐《重修鳳山縣志》有數語﹕「大抵瓦屋數椽﹐規制未備。」《鳳山縣采訪冊》則照抄這幾句話。令人費解的是如果康熙五十八年(一七一九)的第三度重建已注重「堅固而久遠」﹐並且廟貌「壯觀巨麗」﹐則何以施世榜重建的成果隻有「瓦屋數椽」﹖在這第三次與第四度重建之間歷時十八載﹐文廟可能遭受某種程度的破壞。這段期間﹐朱一貴在鳳山縣起事﹐自康熙六十年(一七二一)起歷時二載﹐雙方的軍事衝突可能造成文廟的破壞。”(同註十二﹐頁一三七。) 註十九﹕同註十二﹐頁一三七。陳昭瑛進一步說﹕“知縣呂鍾琇在崇聖祠(雍正元年改「啟聖祠」為「崇聖祠」)左建朱子祠﹐列七間﹐中享堂三間﹐左右輔舍各二間.此事顯示朱子學對鳳山縣儒學教育的影響。呂鍾琇並在崇聖祠右﹐建教諭宅﹐共有十五間﹐正宅七間﹐左右學舍各四間﹐目的自然是使師生更能安心向學.” 註二十﹕同註十二﹐頁一三七。 註二一﹕明倫堂、教諭宅與訓導宅為縣學的附屬建築.明倫堂位於聖廟左﹔教諭宅在明倫堂後﹔訓導宅則在鄉賢祠右。參見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台北﹐臺銀經濟研究室﹐民國四十九年八月出版)﹐頁一五五至一五六。 註二二﹕日本據臺後﹐滿清鳳山縣先易名為鳳山支廳﹐由臺南縣管轄﹔但因民間抗日風潮不斷﹐是年八月則改採軍政﹐鳳山支廳改名鳳山出張所﹐隸屬於臺南民政支部﹔出張所下設數個事務所﹐文廟之地則轄於當時的打狗事務所。隔年﹐日人控制全臺後﹐再次恢復民政為縣、廳體制。明治卅年(一八九七年)起兩年內﹐因總督易人之故﹐鳳山設縣又撤﹐文廟先後歸屬於打狗辦務署以及鳳山辦務署打狗支署。明治卅四年(一九O一年)﹐廢縣、署改為廳治﹐文廟再隸於鳳山廳打狗支廳.明治四十二年(一九O九年)﹐支廳下設區﹐文廟位於打狗支廳之左營區.大正九年(一九二O年)﹐廢廳置州﹐支廳則改為郡、市﹐廢區而設街、莊﹐文廟則隸於新設之高雄州高雄郡左營莊。大正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再廢高雄郡及高雄街﹐改設高雄市﹐原高雄郡下轄的左營莊、楠梓莊撥歸岡山郡管轄。昭和十五年(一九四O年)廢左營莊歸併於高雄市。(參見《高雄市發展史》﹐頁三至四。) 註二三﹕據《高雄市發展史》記載﹕清代學制有官學與鄉學之分﹔介於二者之間者為書院。官學指府、縣、廳之儒學.鄉學則分為社學、義學及民學.社學是設在偏遠的鄉堡坊裡的教育場所﹐康熙二十三年﹐臺灣知府蔣毓英曾於府治與鳳山縣土墼埕設社學﹐為臺灣社學之始。義學又稱義塾﹐延聘教師教導閭裡貧困生童﹐分為官立、官民合立和私人設立三種.民學則為地方鄉紳所設立之私學﹐一般稱為書房、書塾或學堂﹐目的在教導學童讀書及識字﹐並為將來參加科舉考試之準備。(參見《高雄市發展史》﹐頁七四O至七四一。) 註二四﹕國語傳習所乙科生﹐修業四年﹐限收八至十五歲之初學幼童。 註二五﹕以上有關日本時代的教育論述﹐主要參考曾玉昆﹐《高雄市各區發展淵源》(上冊)﹐頁三九七至四OO. 註二六﹕一說﹕舊城公學校創設孔廟之後﹐公元一九一四年﹐為新築校舍﹐拆去東、西兩廡和大成門﹔公元一九一七年﹐又以蟻害嚴重﹐拆去大成殿和禮門﹐至聖先師等神位則置放於臺南市文昌祠中﹐其他禮器等物則散亂不顧。到了公元一九三O年時﹐整座孔廟被破壞殆盡﹐僅剩崇聖祠周壁和幾塊石碑〈文碑廟記〉等。 註二七﹕祠後的碑林﹐從右至左分別是﹕「下馬碑」、「上諭(諭封孔子五代王爵並合祀碑記)」、「忠義碑」、「審定牛埔界址碑」、「新建明倫堂碑」、「南協遊府丁公去思碑」、「功德碑」、「臥碑&GⅠ鋼匭迣W宮碑」與「潮軍義勇祠」等十座。 註二八﹕引自尹德民﹐〈高雄市舊孔子廟的風貌景觀〉(《高市文獻》二卷一期)﹐頁一五二。 註二九﹕《禮記。文王世子》篇說﹕「凡學﹐春官釋奠於其先師﹐秋冬亦如之。凡始立學者﹐必釋奠於先聖、先師。」 註三十﹕參見《禮記正義》鄭玄注。 註三一﹕參見尹德民﹐〈祭孔典禮的來源與變遷──高市祀孔釋奠實物〉(文見《高市文獻》一卷三期﹐民國七十七年十二月出版﹐頁五四。) 註三二﹕引見《臺灣通史。教育志》﹐頁三四九至三五O. 註三三﹕陳昭瑛說﹕“書房即臺灣人所辦以教授中國傳統經典的書院與私塾。……所傳授的經典包括四書、五經、《三字經》、《孝經》、《唐詩》、《千家詩》、《史記》、《左傳》、《公羊傳》、《綱鑑》等等。日據時代作家王詩琅指出﹕「日人入據臺灣後﹐書房無形中已成傳播民族精神的重要處所。」”(同註一﹐頁三八。) 註三四﹕參見黃耀東《明清臺灣碑碣選集》(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民國六十九年一月初版)﹐頁五O二。 註三五﹕同註十二﹐頁一四七至一四九。 參考文獻 一、陳文達《鳳山縣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1初版。 二、王瑛曾《重修鳳山縣志》﹐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初版。 三、盧德嘉《鳳山縣采訪冊》﹐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初版。 四、連橫《臺灣通史》黎明文化﹐2001.4初版。 五、孔穎達《禮記正義》藝文印書館﹐1980.12二版。 六、陳昭瑛《臺灣儒學﹕起源。發展與轉化》正中書局﹐2001.2初版。 七、陳昭瑛《臺灣與傳統文化》﹐臺灣書店﹐1999.7初版。 八、高雄市文獻委員會《高雄市發展史》﹐1988.1初版。 九、曾玉昆﹐《高雄尨荂嬉發展淵源》(上冊)﹐高雄市文獻委員會﹐1992.6初版。 十、黃耀東《明清臺灣碑碣選集》﹐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80.1初版。 十一、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臺灣教育碑記》﹐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7初版。 十二、尹德民〈明鄭萬年、天興兩知縣錯置探源──讀連著《台灣通史》之商榷〉(《高市文獻》一卷一期﹐1988.6.) 十三、呂伯璘〈高雄市之開發淵源〉(《高市文獻》一卷一期1988.6.) 十四、尹德民〈高雄市舊孔子廟的風貌景觀〉(《高市文獻》二卷一期1989.9.) 十五、尹德民〈祭孔典禮的來源與變遷──高市祀孔釋奠實物〉(《高市文獻》一卷三期1988.12.) 附錄 高雄市紀念大成至聖先師孔子誕辰釋奠典禮儀節﹕ 一、釋奠典禮開始﹕(典禮程序由擔任通贊禮生依次高唱)。 二、鼓初嚴﹕(亦稱發頭鼓或頭通鼓、古制擊鼓一o八響。執事人員遍燃庭燎香燭) 位儀門西側內司晉鼓(亦稱大成鼓)之樂生﹐先擊鼓框一響﹐繼以雙捶敲擊鼓心﹐一重一輕﹐由緩而急﹐音亦轉強﹐繼又自強漸弱(時間約三十五秒鐘)。待音靜止後﹐重擊鼓心一響﹐以示頭通。然後位儀門東側內司鏞鐘之樂生﹐重擊鏞鐘一響作結.餘音洪亮悠長.同時執事禮生遍燃庭燎香燭. 一、鼓再嚴﹕(亦稱二通鼓)。 司晉鼓之樂生﹐仍依前法擊鼓﹐時間約為卅五秒。中間之緩急輕重之基本節奏為●○●○而首尾之擊鼓框、鼓心﹐及擊鏞鐘之音響﹐皆增為兩響。此時樂生、佾(舞)生及執事者﹐依序分立丹墀(大成殿前露台)兩側﹐排班準備入場。(注﹕●擊鼓重聲、○擊鼓輕聲) 四、鼓三嚴﹕(亦稱三通鼓)。 擊晉鼓之方法﹐時間及鏞鐘之法同前。但擊鼓之首尾(鼓框、鼓心)及鐘聲﹐皆增為三響﹐中間緩急輕重之基本節奏為●○●●○●●○●﹐至此引贊(禮生)分別引導各獻官至丹墀(露臺)下依序排立。 五、樂生、佾生就位﹕(樂生隨麾生﹐佾生隨節生﹐按轉班鼓節奏就位)。 樂生於通贊唱﹕「樂生、佾生就位」後﹐按轉班鼓節奏行進.樂生由執麾(麾旌旗之屬﹐用以指揮樂之始終﹐每奏樂皆次第舉麾﹐樂止偃麾。古制﹕麾用纁帛繪升降螭﹐高八尺﹐闊一尺一寸﹐上下版粉質.上版天頭繪雲。下版地底繪山﹐中繪金似龍三爪而無珠螭﹐前升後降﹐輔以雲氣。朱竿長八尺五寸﹐顛雕龍首懸之﹐升螭向外﹐降螭向內﹐寓雷出地奮之意。)者前導﹐先自廊側升東西階﹐分別至廊上及露台上左右兩邊就位。 佾生隨執節(節用以節舞。古制以紅絨□製﹐長七尺﹐簇七層下垂﹐朱竿八尺五寸﹐顛刻龍首懸之。)者於第二個「五步一頓」之轉班鼓節奏起步﹐自東、西廡廊皆向中庭對進﹐然後轉向大成殿前左右階﹐升階而登中央露台。以上皆「五步一頓」──建鼓單拍敲擊以節之。 六、執事者各司其事﹕(按建鼓節奏就位) 各執事人員(禮生)按建鼓之節奏﹐分別移步就位。 七、糾儀官就位﹕(引贊引糾儀官就位後暫退)。 糾儀官隨引贊就位﹐立於丹墀(露台)東南端﹐面對西南。 八、陪祭官就位﹕ 陪祭官若幹人入場﹐排成數列﹐立於大成殿前庭南端儀門前﹐面向大成殿。 九、分獻官各就位﹕(每位分獻官各有引贊兩人﹐為示區別﹐位於右者曰引贊﹐位於左者亞贊﹐擔任引贊兩人﹐聞通贊唱分獻官就位後﹐引贊趨分獻官前唱﹕「請 分獻官就位」﹐即於分獻官前左右引導就位)。 按東配、東哲、東廡先賢、東廡先儒分獻官居東位置。西配、西哲、西廡先賢、西廡先儒分獻官居西位置﹐各隨引贊就位﹐位於陪祭官前方﹐面向大成殿。 十、正獻官各就位﹕ 正獻官於引贊唱﹕「請正獻官就位」後﹐隨引贊就位﹐立於分獻官前﹐大成殿正前方。 十一、啟扉 大成殿對面之大成門及櫺星門﹐經常關閉﹐釋奠時始開.此時由司啟扉之執事人員(禮生)一一開始。 十二、瘞毛血﹕ 祭典所用太牢之毛血﹐預貯於盤器﹐由執事人員(禮生)恭謹捧舉﹐自大成殿降西階過中庭﹐出大成門、櫺星門﹐當門偏西掘土﹐將毛血埋於土中。據國語上說﹕「毛以告物﹐血以告殺。」旨在虔敬告神太牢備具之悃誠﹐埋而告之﹐蓋以求神。接「五行方位﹐西方屬金﹐主肅殺。故毛血瘞埋之地點偏西。」而毛血之瘞埋﹐兼有德仁歸藏之義. 十三、迎神﹕(樂奏咸和之曲﹕有樂有歌無舞)。 迎神時﹐樂長高唱﹕「樂奏咸和之曲」。麾生隨即舉麾﹐司柷(柷﹐音祝﹐為起樂所用﹐形如方鬥﹐木製朱漆樂器。)者擊柷三響﹐繼為司□(□同□音桃﹐兩旁有耳﹐用手搖之小鼓。)者播□三通﹐於是諸樂和鳴﹐歌生齊唱﹕「大哉孔聖﹐道德尊崇。維持王化﹐斯民是宗。典祀有常﹐精純並隆。神其來格﹐於昭聖容。」特鐘(亦稱鎛音博﹐獨懸一簨之大鐘。)於每一樂句前一擊﹐眾樂遂依4∕4拍齊奏。其間編鐘(小鐘、各應律呂、大小以次、編而縣之、上下皆八合十六鐘﹐懸於一簨〔竹虛〕及舂牘(拍版)擊第一拍﹐編磐(石製樂器。制同特磐而小﹐十六磐共縣一簨〔竹虛〕﹐長廣同而厚薄異﹐應十二律四倍律也。)擊第三拍﹐搏拊(形如鼓﹐懸於項下兩手敲擊作聲﹐擊之以節樂。)則每拍均有擊應。特磐(石製樂器。較編磐而大﹐一磐一懸。)則於每一樂句之末一擊﹐旋律樂器及歌生於每句奏畢﹐均休止八拍。先由特磐敲擊一拍上句作結後﹐建鼓(鼓名、穿鼓徑為方孔﹐以柱貫其中而樹之。柱上施華蓋﹐頂為鳥飾之﹐柱下有縱橫十字形之四足拊﹐刻四獅形。)一擊﹐應鼓(應朔鼙也﹐即小鼓、直徑一尺八寸、深二尺連座架四支穿鏤花。建鼓在東、應鼓在西。)二應﹐如此連續三次﹐再擊特鐘一拍而起奏下一樂句。樂聲開始後﹐由禮生四人﹐提雙燈、雙爐為先導﹐另由禮生分持雙斧﹐雙鉞(大斧)扇及繖後隨﹐分東、西兩行相對﹐魚貫出大成門及櫺星門之側門﹐至門外會合並行﹐改由中門轉入﹐繼入大成門中門迎神至大成殿。復將斧、鉞、繖、扇還至原處。在迎神禮生入大成門時﹐通贊唱﹕「全體肅立」。以至誠表「敬神如在」──此時神隨禮生入門──所有殿庭諸獻官、執事人員及與祭、觀禮賓客﹐皆莊嚴肅立。待迎神樂章(咸和之曲)奏畢結束時﹐樂長高唱﹕「樂止」。司敔(敔音羽﹐為虎形木雕樂器)者用籈(音真、用竹長二尺四寸、析其半為十二莖擊敔之樂器)擊敔首三響﹐刷虎背齒形之齟齬三次﹐麾生隨之偃麾。 十四、鞠躬﹕(諸獻官行拜首禮﹐其餘人員應聲行鞠躬禮)。 當迎神儀隊行經庭中正獻官位置前﹐通贊唱﹕「鞠躬」﹐繼唱﹕「再鞠躬」、「三鞠躬」。諸獻官聞行鞠躬禮時﹐行拜首禮(右手握拳﹐左手在外抱住拱手並鞠躬﹐稱為「拜首禮」)其餘全體人員一概應聲三鞠躬禮(僅彎腰躬身而不拱手)致敬。古制行跪叩禮﹐民國成立﹐廢除跪叩禮﹐代以鞠躬﹐故從今制。 十五、進饌﹕(主壇、四配、東西哲、東廡先賢、先儒、西廡先賢、先儒﹐同時進行)。 執事者(案前右側禮生)捧鉶(鉶音形。銅製如鼎而小﹐盛和羹祭品)進饌──將桌上之鉶﹐稍稍移動位置﹐復立於原位。 十六、行上香禮﹕(樂奏寧和之曲﹐不歌、不舞。) 通贊唱﹕「行上香禮.」樂長唱﹕「樂奏寧和之曲。」麾生舉麾﹐樂長拍舂牘三響後﹐眾樂齊奏﹐惟不歌唱﹐亦不建鼓、特鐘﹐僅擊搏拊(鼓之一種)於各拍﹐擊舂牘於4∕4之第一拍﹐使氣氛寧靜而莊嚴。 引贊聞通贊唱﹕「行上香禮」後繼唱﹕「請正獻官行上香禮.」隨引贊引導至盥洗所(東位)﹐引贊唱﹕「請正獻官盥洗。」盥洗所右禮生用枓(音主)從罍(音雷)中舀出水來﹐向獻官手上澆下﹐左禮生進巾揩拭後﹐由東階詣大成殿至聖先師孔子神位香案前。引贊唱﹕「正獻官行上香禮.就位。上香(香案前右禮生捧香﹐獻官拱香後﹐左禮生接香上香)。行三鞠躬禮﹕(鞠躬、再鞠躬、三鞠躬)禮成。」亞贊唱﹕「請正獻官復位。」由西階降復位(引贊向獻官行禮告退回原位)。 同時分獻官引贊(按東配、東哲、東廡先賢、先儒次序就東盥洗所。西配、西哲、西廡先賢、先儒次序就西盥洗所)依次唱﹕「請分獻官行上香禮.」引導分獻官至盥洗所﹐繼唱﹕「請分獻官盥洗。」右禮生進水﹐左禮進巾。然後分詣大成殿之西配、東西哲、東西廡先賢、先儒(東由東進東退、西由西進西退)香案前。引贊唱﹕「分獻官行上香禮.就位。上香(香案前右禮生進香﹐左禮生接香上香)。行三鞠躬禮﹕(鞠躬、再鞠躬、三鞠躬)禮成。」亞贊唱﹕「請分獻官復位。」隨引贊循來徑復位(引贊向獻官行禮告退回原位)。 俟正獻官各分獻官均復位後﹐樂長唱﹕「樂止」。麾生隨之偃麾。 十七、行初獻禮﹕(通贊唱﹕「行初獻後﹐繼唱行初分獻禮.」樂奏寧和之曲﹐有樂、有歌、有舞。) 行初獻禮前﹐首由司晉鼓及鏞鐘之樂生﹐擊鼓﹐及鐘﹐如頭通鼓(同鼓初嚴)。 行初獻禮時﹐樂長唱﹕「樂奏寧和之曲﹐舞以寧和之舞。」繼之麾生舉麾﹐節生舉節﹐擊柷、播□、鳴特鐘後﹐樂歌及佾舞(僅奏唱「寧和之曲」前半首﹕自生民來﹐誰底其盛﹐惟師神明﹐度越前聖.)與諸樂和鳴並起。「八佾」六十四人﹐佾生左手取籥(音樂﹐短笛狀竹管)﹐右手持翟(木柄其端雕龍頭﹐口中植雉尾三莖)﹐按音樂節拍獻舞﹐動作緩慢莊雅﹐蓋古之雅樂所當然。 樂舞起時﹐引贊唱﹕「請正獻官行初獻禮.」(由東階升)詣大成殿至聖先師孔子神位前繼唱﹕「正獻官行初獻禮.就位。獻帛(帛即祭神之「幣」﹐白色無文絹製.由案前禮生進、接)。獻爵(酒﹐由案前禮生進、接)。行三鞠躬禮﹕(鞠躬、再鞠躬、三鞠躬)。禮畢。」此時亞贊唱﹕「請正獻官就讀祝位。」俟讀祝文行禮畢﹐由亞贊唱﹕「請正獻官復位。」由西階降復位。 十八、行初分獻禮﹕(通贊唱行初獻後﹐繼唱行初分獻禮.) 通贊唱﹕「行初分獻禮」後﹐各分獻官引贊依序唱﹕「請分獻官行初獻禮.」 即引導分獻官詣東配、東哲、東廡先賢、先儒(東由東進)。及西配、西哲、西廡先賢、先儒(西由西進)神位前。行初分獻禮.引贊唱﹕「分獻官行初分獻禮.就位。獻帛(案前禮生進帛﹐接帛置案上)。獻爵(案前禮生晉爵﹐另禮生接爵置案上)。行三鞠躬禮﹕(鞠躬、再鞠躬、三鞠躬)。禮畢。」至此分獻官就原位不動。俟讀祝文行禮畢﹐由亞贊唱﹕「請分獻官復位。」循來徑返復位。 十九、恭讀祝文﹕(行初獻禮﹐當唱奏「寧和之曲」樂章一半時﹐樂長即唱﹕「樂止、舞止。」至此樂暫止而不擊敔﹐麾生、節生各偃麾、節。 通贊唱「恭讀祝文」後繼唱﹕「全體肅立。」接著讀祝者恭讀祝文。 二十、鞠躬禮﹕ 通贊於讀祝者讀畢祝文﹐繼唱﹕「行鞠躬禮」(鞠躬、再鞠躬、三鞠躬)。禮畢﹐各引贊分別引正、分獻官復位。 同時﹐樂長再唱﹕「樂作、舞起。」舂牘三擊﹐特鐘一擊後﹐麾、節再舉.諸樂繼奏「寧和之曲」後闋(第五句起﹐粢帛具成﹐禮容斯稱﹐黍稷非馨﹐惟神之聽。)樂章。舞亦並起﹐直至曲終.樂長復唱﹕「樂止、舞止。」司敔者擊敔止樂﹐麾、節隨之而偃。 二十一、行亞獻禮﹕(樂奏安和之曲。有樂、有歌、有舞﹐中間無暫停。) 擊晉鼓及鏞鐘之法同於「鼓再嚴」。樂長唱﹕「樂奏安和之曲﹐舞以安和之舞。」麾生舉麾﹐節生舉節﹐擊柷、牘、□、特鐘後﹐樂歌安和之曲﹕(大哉聖師﹐實天生德﹐作樂以崇﹐時祀無斁﹐清酤惟馨﹐嘉牲孔碩﹐薦羞神明﹐庶幾昭格。)及佾舞再並起。引贊唱﹕「請正獻官行亞獻禮.」正獻官即隨引贊復詣大成殿孔子神位前。引贊唱﹕「正獻官行亞獻禮.就位。獻爵(酒由案前禮生進、接)。行三鞠躬禮(鞠躬、再鞠躬、三鞠躬)。禮成。」亞贊唱﹕「請正獻官復位。」自西階降復位。 二十二、行亞分獻禮﹕(正獻官行亞獻禮復位後﹐通贊唱﹕行亞分獻禮.) 引贊唱﹕「請分獻官行亞分獻禮.」分獻官隨引贊再詣東配、東哲、東廡先賢、東廡先儒、及西配、西哲、西廡先賢、西廡先儒神位前。引贊唱﹕「分獻官行亞分獻禮.就位。獻爵(酒由案前禮生晉、接)。行三鞠躬禮(鞠躬、再鞠躬、三鞠躬)。禮成。」亞贊唱﹕「請分獻官復位。」循來徑返復位。行亞獻禮﹐亞分獻禮畢﹐樂奏安和之曲終﹐樂長復唱﹕「樂止、舞止。」司敔者擊敔止樂﹐麾、節隨之而偃。 二十三、行終獻禮﹕(樂奏景和之曲﹐有歌、有樂、有舞﹐中間亦無暫停。) 擊晉鼓及鏞鐘之法同於「鼓三嚴」。樂長唱﹕「樂奏景和之曲﹐舞以景和之舞。」麾生舉麾﹐節生舉節﹐擊柷、牘、□、特鐘後﹐樂歌景和之曲﹕(萬世宗師﹐生民物軌﹐瞻之洋洋﹐神其寧止﹐酌彼金罍﹐惟清且旨﹐登獻惟三﹐於嘻成禮.)及佾舞復並起。引贊唱﹕「請正獻官行終獻禮.」正獻官隨引贊升東階詣大成殿至聖先師神位前。引贊唱﹕「正獻官行終獻禮.就位。獻爵。行三鞠躬禮(鞠躬、再鞠躬、三鞠躬)。禮成。」亞贊唱﹕「請正獻官復位。」自西階降復位。 二十四、行終分獻禮﹕(正獻官行終獻禮復位後﹐通贊唱﹕行終分獻禮.) 引贊唱﹕「請分獻官行終分獻禮.」分獻官隨引贊詣東配、東哲、東廡先賢、東廡先儒及西配、西哲、西廡先賢、西廡先儒神位前。引贊唱﹕「分獻官行終分獻禮.就位。獻爵。行三鞠躬禮(鞠躬、再鞠躬、三鞠躬)。禮成。」亞贊唱﹕「請分獻官復位。」循來徑返復位。行終獻禮﹐終分獻禮畢﹐樂奏景和之曲終.樂長唱﹕「樂止、舞止。」司敔者擊敔止樂﹐麾、節隨之而偃。 註﹕上級長官或奉祀官如蒞臨與祭﹐則於行終分獻禮程序後﹐隨引贊詣大成殿至聖先師孔子神位前上香。 二十五、飲福受胙﹕ 引贊唱﹕「請正獻官飲福、受胙。」正獻官隨引贊由東階升﹐詣大成殿至聖先師香案前。引贊唱﹕「就位。飲福酒(福酒指祭祀所用之酒﹐經神所享﹐故稱福酒。由香案前右禮生捧爵進福酒﹐正獻官接爵飲訖﹐左禮生接爵放回原處)。受胙(祭肉叫胙肉﹐與福酒一樣地帶有神降之福份。香案前右禮生捧胙盤進﹐正獻官受福胙﹐左禮生接胙盤還置原處)。行三鞠躬禮(一鞠躬、再鞠躬、三鞠躬)。禮成。」亞贊唱﹕「請正獻官復位。」自西階降復位。 二十六、行撤饌﹕(樂奏咸和之曲﹐有樂、有歌、無舞。) 樂長唱﹕「樂奏咸和之曲。」麾生舉麾﹐拍舂牘三響﹐樂奏撤饌樂章之後闋(因禮節較古制減省﹐用時較短﹐為配合祭典之進行﹐樂章前闋「犧象在前﹐豆籩在列﹐以享以薦﹐既芬既潔」﹐省略。後闋四句﹕「禮成樂備﹐人和神悅﹐祭則受福﹐率遵無越。」)不擊建鼓、特鐘﹐而以舂牘、搏拊擊拍。(各壇執事者「祭案前禮生」﹐各將神壇上祭器如籩「竹製盛乾肉」﹐豆「木製盛肉醬泡菜」等﹐稍稍移動位置後﹐復立於原位。)樂長唱﹕「樂止。」麾生偃麾。 二十七、送神﹕(樂奏咸和之曲﹐有樂、有歌、無舞。) 樂長唱﹕「樂奏咸和之曲。」通贊唱﹕「全體肅立。」 樂歌生唱送神樂章﹕「有嚴學宮﹐四方來宗﹐格恭祀事﹐威儀雍雍﹐歆茲惟馨﹐神馭還復﹐明禋斯畢﹐咸膺百福。」形式與迎神禮同。前任迎神之諸執事﹐再按迎神禮時程序﹐分持燈、爐、斧、鉞、繖、扇相對並行送神﹐由大成門、櫺星門中門出﹐俟執事者行至櫺星門外﹐樂長始唱﹕「樂止。」送神行列執事暫停櫺星門外兩旁。 二十八、鞠躬﹕ 當儀隊執事人員行經正獻官前﹐通贊唱﹕「鞠躬、再鞠躬、三鞠躬。」 二十九、捧祝、帛詣燎所﹕ 讀祝者捧祝﹐進帛者捧帛﹐由正壇、四配、十二哲、東西廡壇禮生依序捧帛﹐虔敬出大成殿﹐經大成門﹐由櫺星門﹐到達燎所﹐焚祝文及帛。 三十、詣燎所﹕(樂奏咸和之曲) 通贊唱﹕「望燎。」樂長唱﹕「樂奏咸和之曲。」樂章同於送神。晉鼓擊於第一拍、鏞鐘擊於第三拍時﹐引贊唱﹕「請正獻官詣燎所望燎。」正獻官隨引贊經大成門、櫺星門抵燎所望燎。當正獻官行抵大成門時﹐通贊唱﹕「請分獻官、陪祭官及與祭者向後轉.」(與祭人員均在原地轉身向外行注目禮.) 執事者之提燈、提爐、斧、鉞、繖、扇等已於送神時從中間門出去﹐暫停在櫺星門外﹐此時以正獻官為中心﹐成一字形橫排﹐引贊唱﹕「請正獻官就位﹐望燎。」(正獻官望帛、祝火化的進行。)蓋以虔敬誠意完成致祭及送神程序。 三十一、復位﹕ 通贊唱﹕「請分獻官、陪祭官及與祭者向後轉.」 引贊唱﹕「請正獻官復位。」正獻官隨引贊復位。 送神儀隊自左、右櫺星門及大成門進入﹐並返還諸器物後而復位。 樂長俟各執事均復原位後﹐樂長始唱「樂止」。 三十二、闔扉﹕ 櫺星門、大成門之各門﹐皆由執事人員一一關閉. 三十三、撤班﹕ 「請正獻官退。」正獻官隨引贊退。 「請分獻官退。」分獻官隨引贊退。 「請陪祭官退。」 「請糾儀官退。」糾儀官隨引贊退。 「請執事人員退。」執事者按建鼓之節奏退。 「請樂生、佾生退。」樂生、佾生則相繼按「五步一頓」之「轉班鼓」節奏﹐分別依序退至丹墀兩側及東、西廡廊下散班。 三十四、禮成。 (引見尹德民〈祭孔典禮的來源與變遷──高市祀孔釋奠實物〉(《高市文獻》一卷三期﹐頁八十二。) -- 殘缺舉要﹐計有十處。 ※ 來源:‧水木社區 http://newsmth.net‧[FROM: 59.66.82.2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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