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 鏡圈商圈短片競賽
活動網址: http://campaign3.yam.com/2009/98moeafilm/
詳細內容:
主辦單位:
經濟部商業司
承辦單位:
展智創意策略設計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形象商圈暨商店街發展促進總會、yam天空傳媒、民視文化事業、大台灣旅遊網
、前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全家和高捷)、新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圈電視)、平和媒體
有限公司(台北捷運)、摩菲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公車BeeTV)
報名資格
短片競賽:
一般對於數位影視創作與商圈活動探討有興趣的國人,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報名均可。團
體參賽以六人為限,個人參賽或團體參賽不限繳交作品件數。(參加其他競賽得獎作品
不得參賽)
網路票選活動:
一般社會大眾。參加活動時應填注相關資料,資料不齊全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短片競賽組別
比賽將分為社會組以及學生組(全國公私立高中職生、大專院校學生)
短片競賽題材範圍以台灣境內受經濟部商業司輔導及入選98年度優質環境改造計畫的商
圈為短片競賽的範圍,內容以能呈現商圈趣點故事、展現商圈環境美感並能刺激民眾消
費為主,以引發社會大眾迴響及帶動商圈知名度。
拍攝題材如:
1.資訊科技或是環境工程建設。
2.商圈特有文化、產業、生態、文物、民俗、商品及觀光景點等。
3.商圈環境改造過程的人物與事件。
4.與商圈環境美學或行銷商圈等相關之其他創意性題材。
創作之內容,可自行搭配歌曲、配樂、音樂進行製作,歌曲可自行選擇,但須取得該音
樂之重製權利並取得同意書、授權書。
經濟部商業司輔導之商圈資料請詳見本活動網站
http://campaign3.yam.com/2009/98moeafilm/,商圈資訊請參見「台灣品牌商圈網」
(http://gcis.nat.gov.tw/taiwan-go/ShoppingDistricts/Index.aspx)。
短片報名辦法
1.請至「鏡圈.商圈-圈起你的商圈故事短片競賽活動網站」
http://campaign3.yam.com/2009/98moeafilm/下載報名資料,填妥後連同5份作品以掛
號方式寄至:406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83號4樓之2,展智創意策略設計有限公司「商
圈創意短片競賽活動小組」收。
2.參賽報名資料含報名表暨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創作說明、團體報名授權代表同意書、
音樂授權書及五份作品光碟。
作品格式與規定
1.片長:3分鐘到3分15秒以內。
2.作品需使用數位器材拍攝,或是運用數位技術加以後製完成之影片。參賽者上傳格式
為mpeg或AVI檔案格式,另需將影片作品以640*480以上的AVI檔案格式複製成5片光碟繳
交,並繳交500字內作品創作說明。
3.參賽作品之畫面均需配上「作品名稱」、「歌詞字幕」、「製作者(團隊)名單」等
字幕。影片中對白或旁白無中文字幕者,請附上書面文字,以方便評審了解短片內容。
4.影片中之旁白、字幕以華語、華文為主,若為外語發音請另外製作中文字幕。
5.投稿作品請自行剪輯轉檔為符合NTSC系統標準之數位格式。並請注意作品是否播放會
有問題。(如停格及影音不同步等)
6.作品完成後請自行上傳至活動官網之影片上傳頁面(影片須待書面資料審查通過後,
方開放瀏覽與票選),並填妥相關資料。參賽者於上傳網頁後三日內將報名書面資料與
作品寄達(送)至承辦單位。如經承辦單位書面審查後發現資格或文件資料不符規定者
,將取消參賽資格。
活動重要日期:
1.短片徵件活動:即日起至2009年10月15日下午5點整止。(郵戳為憑)
2.網路人氣票選活動開放投票時間:2009年10月16日凌晨零時至10月30日24:00止。
3.短片競賽成績及網絡人氣獎及加油獎公告日:2009年11月6日,中午十二點整。
詳情請密切注意本活動主網站!
評分方式:
1.聘請大專院校相關科系教授及業界專業人士共5位,針對作品本身配合評審標準加以評
分,並依分數高低確認名次。另如評審結果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得予以從缺,並得將該
獎項名次由另一組遞補。
2.網路人氣獎部分:由網路票選至2009年10月30日24:00止,累積人氣最高之影片參賽者
獲選網路人氣獎。
3.參加票選活動之人氣加油獎:將由投票給網路人氣獎得主之民眾中,於2009年11月6日
由電腦隨機抽出得獎者,並邀請公正人士見證抽獎過程。
4.短片競賽依照以下評審標準,選出各組獲獎名單。為突顯行銷商圈之目的,「商圈風
格」也將列入評比項目之一。
轩 主題內容25%
轩 畫面美感25%
轩 創意概念25%
轩 表現技巧15%
轩 商圈風格10%
5.結果公告日期:2009年11月6日(星期五)中午12點。
獎勵方式:
1.短片競賽各組取金、銀、銅牌獎各1名、佳作獎17名。金牌獎金10萬元、銀牌獎金5萬
元、銅牌獎金2萬元,佳作獎獎金5仟元。
2.所有參賽作品,將於活動網站中票選出最佳人氣獎,票數最高者可獲得10吋筆電一台
;參與投票之網友,也有機會獲得10吋筆電一台。【主辦單位得以同等值商品替代】
3.得獎作品之頒獎將於經濟部商業司舉辦之商圈年會會場舉行、作品並置於活動主網站
展覽。
其它說明:
1.參賽作品概不退件。
2.除書面報名表外,亦請於活動網站完成短片上傳程序並填妥相關資料。
3.參加作品如有毀損等情形者,均不予受理參加。
4.報名表請務必詳細填寫,作品上亦須清楚標明作品資料,報名之資料遺漏不完整,或
製作規格、內容不符規定者均不受理。
5.得獎作品若有違反著作權、抄襲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經查證屬實者
,一律取消資格。
6.得獎獎金、獎品金額在新臺幣20,000元以上者,得獎者需負擔10%之稅金(國外參賽得
獎者負擔20%之稅金),獎品不得折抵現金。
7.著作權相關事項
(1)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對得獎作品有公開發表展覽、展示、編輯、發行、宣傳、編
印相關專題、圖片揭載、公開播放、重製等權利,得獎者應全力配合,不另計酬。報名
需簽署報名表暨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參見附件一),著作權歸屬如智慧財產權聲明書所
示,本活動除發給各項得獎獎金外,不另支付其他費用。
(2)主辦單位對參賽者送件之所有資料,有以團體形態參賽者,請於報名時填寫一代表
人,並授權代表人全權處理與主辦單位之相關事宜(參見附件二)。
(3)由於入圍參展作品將有機會在大眾媒體上刊登或播映,請自行取得作品中所使用影
像及音樂之使用授權,並請配合主辦單位繳交授權書(參見附件三),未收到授權書者
,其作品恕無法公開播映。若有任何糾紛,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8.凡參加比賽者,視同同意遵守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另行公
佈。
通訊聯絡: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展智公司創意短片競賽小組
聯絡人:洪泰陽先生
電話:04-22930839
E-MAIL:kpcl66@mail2000.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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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