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 第三屆台灣角川輕小説暨插畫大賞
活動網址: http://www.kadokawa.com.tw/lightnovel2011/
詳細內容:
(一)輕小說大賞
主辦單位:
台灣國際角川書店股份有限公司
徵選種類:
輕小說大賞
輕小說大賞獎項:
金賞(1名) 獎金新台幣叁拾萬元及獎座乙座
銀賞(1名) 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及獎座乙座
銅賞(數名,名額由主辦單位決定) 獎金新台幣伍萬元及獎座乙座
※ 獲獎得主同意其獲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公開發表出版(不另支付版稅或其他任何報酬)。
徵選內容:
1.原創長篇小説。題材形式不拘,但不接受限制級作品(內容有過多且不當的血腥暴力
或情色描寫者)。
2.參賽作品限未公開之作品,以未在任何報刊、雜誌、書籍、同人誌、網路等媒體,或
以其他任何方式發表或出版者為限。
徵選規定:
1. 作品字數於6萬字至12萬字之間(含標點符號,以Microsoft Word之「字數統計
」功能為字數計算基準)。
2. 參賽作品須以電腦打字,並以12級字、新細明體、A4紙張直排列印(每頁之建
議列印行數為34行。每頁須列印頁碼或用手寫註明。列印紙張種類以及裝訂方式無限制
)。參賽作品一律採繁體中文格式,以簡體中文寫作者請自行轉碼為繁體中文。
3. 參賽作品須為個人獨立創作,不接受2人以上之共同創作之作品。
收件方式:
請於活動期間至本活動網頁右上方下載報名表及同意書,填妥後連同參賽作品(含列印
稿及儲存有作品電子檔的磁片或CD-ROM,存檔格式建議為Microsoft Word,整篇作品存
同一個檔案)、劇情大綱(約800字)寄至:
105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44號5樓
台灣國際角川書店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角川輕小說暨插畫大賞 小組」收
※在郵寄包裹及CD-ROM上,均須註明作者及作品名。
參賽資格:
海內外華人(歷屆台灣角川輕小說大賞得獎者不得參加)
收件、截止、揭曉日期:
收件:自即日起開始收件
截止:2010年9月30日截止(以寄出地郵戳為憑)
揭曉:2011年3月中旬於活動官網公布得獎名單,請參加者自行查詢,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決定該作品是否喪失參賽資格。
2 . 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該獎項可由評審委員決議從缺。
3. 參賽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徵選辦法、參加資格,或有作品冒借、抄襲或侵害他人
著作權或其他任何權利情事者,即逕予取消資格。如為得獎作品,除由參賽者自負法律
責任外,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座。
4 . 參賽作品於得獎名單公布前,不得逕自發表或參加其他類似徵文比賽,否則主
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
5. 同一位參賽者可以創作不同作品重複報名,但是每件作品均需分開寄送。
6. 參賽作品請自留底稿,無論是否獲獎,概不退件。評審過程亦不受理任何相關
詢問。參賽者需自行負擔作品製作、寄送等一切參賽成本。
7. 已報名之作品名單將不定期公布於活動官網。
8. 評選作業分為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通過初審及複審的作品名單將各自公
布於活動官網,請參加者自行查詢,不另行通知。
9 . 獲獎作品之出版權、商品化權利及著作財產權等皆歸屬主辦單位所有。獲獎人
不得再於他處發表獲獎作品。出版作品上所標示之作者名稱於簽約時經作者決定後,除
非經主辦單位書面同意,不得要求變更。為利獲獎作品之出版,與作者充分討論後,主
辦單位對獲獎作品享有建議及修改權限 。
10. 獲獎作者與主辦單位簽約起3年內,如獲獎作者撰寫其他小說類作品(包括獲
獎作品之續集或其他主題之作品),同意主辦單位享有優先出版權,但出版之相關條件
由主辦單位及獲獎作者另行協議。
11. 主辦單位原則上於得獎名單公布後三十天內頒發獎金與獎座。惟大陸與海外地
區得獎者,主辦單位有權保留獎金與奬座三個月,以便進行資格之查證。
12. 獲獎者所獲得之獎金,如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需代扣稅金時,主辦單位將
依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13. 凡參加徵選即視同接受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不論是否獲獎均不得提出異議
。徵選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活動官網,請參加者自行查詢。
(二)插畫大賞
插畫大賞獎項:
金賞(1名) 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及獎座乙座
銀賞(1名)獎金新台幣参萬元及獎座乙座
銅賞(數名,名額由主辦單位決定)獎金新台幣壹萬元及獎座乙座
※ 在主辦單位提出邀約之前提下,金賞得主同意與主辦單位簽署契約,成為主辦單位之
特約插畫家。雙
方簽約後,如主辦單位或其關係企業(以下合稱角川)委託獲獎者繪製稿件,獲獎者應
接受角川之委託。
徵選內容:
未公開之原創插畫作品,畫作內容請設定為輕小說插畫,具故事性為佳。(不接受限制
級畫作稿件)
徵選規定:
1. 一次報名須具備2組畫作。
第一組畫作須為自行創作的原創內容,主題可自由發揮。
第二組畫作之主題請設定為主辦單位已出版之輕小說(限同一部輕小說,但可自由選擇
該小說中之劇情或場景,依內容進行人物設定,惟風格須不同於原插畫)。
2. 第一組和第二組畫作各須含B4(36.4×25.7cm)彩色插畫1張及B5(25.7×18.2cm
)之黑白插畫2張(共需彩色插畫2張及黑白插畫4張)。
3. 參賽作品限未公開之全新作品,以未在任何報刊、雜誌、書籍、同人誌、網路
等媒體,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發表或出版者為限。
收件方式:
1. 參賽作品如為手繪稿可直接寄送。如使用CG創作,須以CD-ROM或MO儲存後連同
列印稿一併寄送。解析度須設定為300dpi或以上,並註明所使用軟體及檔案格式。(描
繪工具及列印紙張種類無限制)
2. 於活動期間至本活動網頁右上方下載報名表及同意書,填妥後連同上述1之參賽
作品、寄至:
105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44號5樓
台灣國際角川書店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角川輕小說暨插畫大賞 小組」收
3. 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注意包裝,如因作品受損,無法辨別其完整性者,恕無法
受理。在郵寄包裹及CD-ROM上,均須註明作者及作品名。
參賽資格:
海內外華人(歷屆台灣角川插畫大賞得獎者不得參加 )
收件、截止、揭曉日期:
收件:自即日起開始收件
截止:2010年9月30日截止(以寄出地郵戳為憑)
揭曉:2011年3月中旬於活動官網公布得獎名單,請參加者自行查詢,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如有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得決定該作品是否喪失參賽資格。
2. 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該獎項可由評審委員決議從缺。
3. 參賽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徵選辦法、參加資格,或有作品冒借、抄襲或侵害他人
著作權或其他任何權利情事者,即逕予取消資格。如為獲獎作品,除由參賽者自負法律
責任外,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座。
4. 參賽作品於獲獎名單公布前,不得逕自發表或參加其他類似的插畫比賽,否則
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及獲獎資格。
5. 同一位參賽者可以創作不同作品重複報名,但是每件作品均需分開寄送。
6. 參賽作品請自留底稿,無論是否獲獎,概不退件。評審過程亦不受理任何相關
詢問。參賽者需自行負擔作品製作、寄送等一切參賽成本。
7. 已報名之作品名單將不定期公布於活動官網。
8. 評選作業分為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通過初審及複審的作品名單將各自公
布於活動官網,請參加者自行查詢,不另行通知。
9. 決審由主辦單位邀請台灣國內知名插畫家,與主辦單位共同進行評審工作。
10. 獲獎作品之出版權、商品化權利及著作財產權等皆歸屬主辦單位所有。獲獎人
在經過主辦單位書面同意後,可將獲獎作品收錄於個人畫集,但不得再於他處發表獲獎
作品,獲獎作品之作者名稱於簽約時經作者決定後,除非經主辦單位書面同意,不得要
求變更。
11. 主辦單位原則上於得獎名單公布後三十天內頒發獎金與獎座。惟大陸與海外地
區得獎者,主辦單位有權保留獎金與奬座三個月,以便進行資格之查證。
12. 獲獎者所獲得之獎金,如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需代扣稅金時,主辦單位將
依相關規定辦理扣繳。
13. 凡經參加徵選即視同接受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不論是否獲獎均不得提出異
議。徵選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並公布於活動官網,請參加者自行查
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