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 2010年第一屆個人風繪本文學獎

看板Competence作者 (deltawai)時間15年前 (2010/08/22 14: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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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網址: http://city.udn.com/63523/3642898 詳細內容: 一、宗旨: 1. 獎勵本土個人風繪本文學創作。 2. 提昇國內文學的創作品質及欣賞水準。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繪本協會 協辦單位:文化大學推廣部/華岡興業基金會/繪本旅館 贊助單位: 三、參賽資格: 限陳璐茜繪本創作師資班認證班成員 四、參賽作品內容與規格: 1. 主題/不限創作主題與閱讀對象,但作品本身須結構完整,且符合圖畫書的形式要件 。 2. 文字/華文創作為主。 3. 文體/不拘。 4. 媒材/不拘,但不得採用電腦繪圖。 5. 規格/ 尺寸不拘, 限平面創作。 全書內頁以 9~15 個跨頁為標準。 五、參選限制: 1. 限每人提供一本繪本創作參賽。 ( 初選毋需附原畫,進入決選者請提供原畫做為評 審依據 ) 2. 限提供 2009 年 10 月 1 日以後完成的繪本創作,且未在任何媒體發表過的作品。 3. 為求本徵文比賽之公平性,受邀本奬之評審委員,不得參加徵件。 六、繳件方式: 1. 送件期限/ 2010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 送件方式/掛號郵寄。 郵寄地點:台北縣新店市永安街 93~4 號 9F   台灣繪本協會「 2010 個人風繪本文學獎評審委員會」 收 3. 請至台灣繪本協會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寫完畢後,將一本繪本樣書連同報名表一併密 封包裝,包裝上請註明參加「 2010 年第一屆個人風繪本文學獎」,將報名 回執單黏貼 其上。 4. 參賽作品本身請勿署名或附加任何可辨識作者的註記。 七、競賽時程 程序項目 時 間 說 明 徵件階段 2010.09.1 徵件開始 2010.09.30 截止收件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評選階段 預定 2010 年 10 月下旬 評選公佈 預定 2010.11.1 將於台灣繪本協會網站上公佈競賽結果 頒獎典禮 預定 2010.11 下旬 展覽開幕當天下午舉辦頒獎典禮, 正確日期將公佈於協會網站 巡迴展覽 預定 2010.11 下旬 1. 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進行相關展覽 及宣傳推廣活動,並需提供原畫做為 展覽觀摩使用。 2. 展覽完畢後,將個別通知得獎者領回 作品時間與地點。 3. 正確展覽時間將公布於協會網站上 4. 展覽規畫: 首 展/文大推廣部 1F 大廳,舉辦為 期七天的展覽。 巡迴展/繪本旅館 八、評分項目及標準 評分項目 內容說明 占分比例 創新性 繪本概念的原創性與獨特性 40 % 美感度 繪本畫面構圖、用色及編排設計 30 % 故事性 故事結構完整性、文字運用純熟度 30 % 九、評選委員: 1. 初選階段/擬邀請三位評審委員 。 2. 決選階段/擬邀請三位評審委員。 十、比賽獎勵: * 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伍萬元及由台灣繪本協會核發的 獎狀乙張 * 貳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叁萬元及由台灣繪本協會核發的 獎狀乙張 * 叁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及由台灣繪本協會核發的 獎狀乙張 * 佳作獎若干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及由台灣繪本協會核發的 獎狀乙張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者,由本協會代扣 10% 所得稅。 十一:參賽注意事項: 1. 報名資料不完全視同棄權。 2. 違反比賽規則將失去參賽資格。 3. 參賽者的設計創作須未參加過任何公開設計的相關競賽。 4. 獲獎作品如涉及抄襲,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 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自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5. 繳交之參賽作品如不符合比賽規則,將不列入評審。 6. 參賽作品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或被舉發,將交由評審團進行專業判 定,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委員會的決議與評審結果。 7. 本參賽規則,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8. 本活動主辦單位對參選作品將善盡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 拒情事而遭致損毀者,恕不負賠償之責。 協會網站:暫以各期城市通道佈達 洽詢專線: 0953101716----- 區心瑜小姐 (爆炸狗同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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