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 五光十『攝』阿里山~寫真達人攝影比賽

看板Competence作者 (deltawai)時間15年前 (2010/08/22 13: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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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網址: http://www.ali-nsa.net/ 詳細內容: 一、宗旨 阿里山地區受地層縱切影響,懸崖、峭壁、瀑布、飛石處處令人讚嘆!海拔高度的變化 亦造成雲海、日出、晚霞景變緻,四季晨昏的變化十分美麗,如此豐富的自然資源亦造 就了生物的多樣性,而依山而居的村與鄒族部落亦展現出多采的人文風情!為將阿里山 的美景與人文留下片刻即永恒的印記,特辦理攝影活動,並期透過活動的宣傳,吸引民 眾前來阿里山地區真實體驗、感受這裡的魅力風情及豐富人文。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三、參賽資格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或身分証的愛好攝影人士均可歡迎參加,若未滿20歲之參賽者須經法 定代理人簽名同意,簽署美術著作財產轉讓同意書時須成年。 四、攝影題材 凡於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各景點,符合自然生態景觀、人文風情活動寫真等攝影主 題皆可。 五、作品規則 1.限本人之創作,一次拍攝完成,且擁有完全之著作權等權利,不得劃線、裁切、接 圖、翻拍、去線、格放、留邊、護貝、裝裱,不得以任何影像軟體做修改與合成。傳統 相機與數位相機皆可參加,唯使用數位相機者,畫素品質須在八百萬畫素以上,經查不 實即取消資格不予遞補,不得以人工後製方式加大檔案(可供高品質輸出之作品)。 2.繳交之作品不限軟片及相紙廠牌,一律沖洗放大或輸出至6×8吋(長邊8吋短邊不限) 光面彩色照片參賽但連作不收。拍攝方式以正片、負片或是數位相機皆可,得獎作品須 將作品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備份燒成光碟繳交。 3.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並請註明每件作品參賽類別,且詳實填寫表內各項資 料,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及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理,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否)一律 不予退件。 4.如比賽作品獲選,請於主辦單位通知時繳交最原始數位檔案光碟或最原始底片,並 請簽署美術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若原始資料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其獲獎 資格。 5.拍攝時間需在2009年8月8日以後,且未曾公開發表者(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 公開展覽、網路發表包含部落格、參加攝影比賽入選佳作以上者) ,其他參賽者有舉証 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6.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六、徵件日期 即日起至99年10月31日下午5時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交通部觀光局阿里 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請在郵寄信封上註明「五光十『攝』阿里山~寫真達人比賽」參加攝影比賽。 *參賽照片請妥為郵寄並切勿摺疊,如因郵寄摺損,均與主辦單位無涉。 七、收件地點 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遊憩課 (地址:602嘉義縣番路鄉觸口村觸口3-16號) 八、洽詢電話: 05-2593900轉407,傳真:05-2594305或參見活動網頁http://www.ali-nsa.net活動服務 信箱hsu@ali-nsa.gov.tw 九、評選辦法 (一)本項比賽區分自然生態景觀組、人文風情活動組等2組,其中人文風情活動組部分 需以本處轄區內辦理活動為限,至收件截止,預估辦理活動計有3-6月辦理「阿里山風華 再現-螢光閃閃」系列活動 (光華賞螢步道廣場、圓潭自然生態園區、奮起湖、瑞里、瑞 峰、樂野等地區)、5-11月辦理2010年阿里山步道遊蹤-上山找茶趣相關系列活動、10月 辦理「阿里山風華再現-愛戀久久」系列活動(全區)及3-10月份期間各項臨時性演出等, 各項活動辦理前,訊息將公告於本處網站。 (二)評選區分初選與複選兩階段,初選2組共200名,初選入圍後再選出名次。初選階 段:參賽作品每人不限,每件作品均需簽署「美術著作財產轉讓同意書」並浮貼於作品 背面。複選階段:通過初選者,於名單公佈後10日內再繳交參賽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 原始檔光碟。若參賽過程中未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或通過初選者未繳交與 參賽作品相符之原稿底片或數位原始檔光碟,一律取消得奬資格,不得有異議。 (三)作品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小組審議評選,評審日期與時間另行公佈。 十、入選與得獎公布 初選與複選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公佈於交通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 處網站(網址:http://www.ali-nsa.net)。 十一、頒獎時間及地點: 電話或專函通知,並同步公佈於活動網頁。 十二、獎勵辦法 分為初選與複選兩階段共200名,初選入圍後再選出名次: 自然生態景觀組: 1.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狀乙紙。 2.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狀乙紙。 3.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乙紙。 4.優選獎10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狀乙紙。 5.佳作獎20名,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紙。 6.初選入圍67名:獎金500元,獎狀乙紙。 人文風情活動組: 1.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狀乙紙。 2.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狀乙紙。 3.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乙紙。 4.優選獎10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狀乙紙。 5.佳作獎20名,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紙。 6.初選入圍67名:獎金500元,獎狀乙紙。 *得獎作品之獎金一律以「匯款」方式核發,屆時得獎人須提供本人受款帳號等相關資 料,以利獎金核發作業。 十三、附則 1.參賽者必需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權,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者除取消得獎 資格,獎狀、獎金如數繳回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須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 關。 2.參賽者有義務確保主辦單位擁有該得獎作品的出版權利,並需擔保得獎作品無智慧財 產等相關爭議產生,若有任何爭議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參賽作品之拍攝地點應位於本處轄區範圍內,未填寫拍攝地點時,若無法認定時,不 予評審,參賽者不得異議。 4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成績經公佈後,入選作品之作者不得要求取消 得獎資格。 5.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中華民國」所有,管理使用機關為「交通 部觀光局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並承諾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本處依著作權法有重製 、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6.銅牌(含)以上獎項,每人每組限得1件,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 資格。 7.評審前,若遇不可得抗力之天災、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作品滅失、損壞,主辦單 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8.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9.凡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補充或修 正,將以最新公告為主。活動相關公告及簡章請至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網站查詢: http://www.ali-nsa.net *參加攝影比賽者至轄區消費滿3600元憑發票或收據至處本部-觸口、瑞里管理站、達邦 管理站兌換限量隨身版「阿里山手札」乙本(限量2000名,每人限換1本,換完為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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