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 第五屆.tw新人王網頁設計大賽

看板Competence作者 (allpass)時間18年前 (2006/07/21 11: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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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請看活動網頁: http://www.netking.tw 第五屆.tw新人王網頁設計大賽「發現台灣之美 尋找台灣生命力」比賽辦法 一、參賽資格:凡以.tw網域名稱架設作品者均可參加 二、比賽主題:發現台灣之美 尋找台灣生命力 三、作品內容:台灣處處展現著充沛活力與創新精神,本屆以尋找台灣生命力 為主題,凡以地方文化、藝術人文、社區營造三大主題創作並能表現台灣 豐富生命力之相關內容均可報名參加。 四、參賽組別:中文組、英文組、本地語文組 (參賽者不得以同一作品分別 報名中文組、英文組或本地語文組)   1. 中文組:報名參賽中文組之作品,須以中文為網頁創作之語文。   2. 英文組:報名參賽英文組之作品,須以英文為網頁創作之語文。   3. 本地語文組:報名參賽本地語文組之作品,須採以下任何一種語文: 閔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進行網頁創作。 五、作品規格:每一參賽作品,須包含首頁及至少內頁十五頁(含)以上。 六、報名時間:中華民國95年7月20日12時起至11月30日12時止 七、報名規則 : (一) 參賽者不限個人或團體,若為團體報名須推舉一位代表人,並於 參賽報名表中完整填寫所有參賽隊員之姓名與身分證字號。 (二) 參賽者需保證參賽作品為原始創作,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 財產權,並同意主辦單位得進行數位化典藏、重製、印刷出版,與 透過網路、數位光碟或印刷媒體公開傳播。 (三)報名之參賽作品,須全部以該組規定之語文製作網頁內容。 (四)本活動採取網路線上報名,參賽者於報名時須完成下列報名程序: 1. 線上填寫參賽報名表 2. 上傳首頁圖檔(JPEG格式,建議320x240、30K bytes以內) 3. 繳交參賽同意書(請郵寄至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100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九號四樓之二;若為團體參賽,每位隊員 均須繳交參賽同意書) (五) 參賽者完成報名程序並經審核通過後,主辦單位將寄發一封附有參賽專用 帳號及密碼之email,參賽者需依規定於民國95年12月15日12時前將參賽作品 上傳至主辦單位指定之網頁空間。 ( 主機環境說明:Apache 2.0.55/ PHP 5.0/ CGI PERL 5.8 <標準module> ) 八、評審委員: 本活動採專家共同評選方式,敬邀指導單位、主協辦單位、及資訊科技、文化藝術、美術設計等各界專業人士共同評選。 九、評選方式:評審將以參賽者上傳至主辦單位指定網頁空間之作品內容及實際 點選至參賽者以.tw網域名稱所架設之網頁進行評分。 評選分為初選與決選兩階段: 1. 初選:由評審委員依評分標準挑選30位入圍作品,如經評審決定,可不足額取入圍作品。 2. 決選:由評審委員依評分標準,每組各選出第一名、第二名及第三名各一位,如經評審決定,各組名次可從缺。 十、評分標準:依據比賽主題內容與規定評分,總分一百分,配分方式為: 主題內涵 二十五分 主題適切並符合本活動精神 十五分 .tw 網域名稱取名與使用 十分 內容規劃 四十五分 內容創新與創意表現 二十五分 內容完整性與豐富度 二十分 網頁設計 三十分 資訊分類架構與瀏覽順暢度 十五分 圖像設計與畫面美觀協調 十五分 十一、比賽獎項:中文組、英文組及本地語文組各頒發:             第1名頒發獎金六萬元與獎座;    第2名頒發獎金三萬元與獎座;    第3名頒發獎金二萬元與獎座; 十二、比賽時程: 報名時間 民國 95 年 7 月 20 日 12 時起至 11 月30 日 12 時 上傳時間 民國 95 年 7 月 20 日 12 時起至 12 月 15 日 12 時 初選公佈時間 民國 95 年 12 月 22 日前 決選公佈時間 民國 95 年 12 月 29 日前 十三、其他事項: ‧ 參賽作品應為原始創作,凡涉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除得以取消 敘獎資格、追回獎金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應賠償 主辦單位之損失。 ‧ 參賽作品僅限參加此次競賽,得獎作品如經檢舉有抄襲、瓜代或以其他 比賽曾獲獎項作品參賽之情形,將取消得獎資格並回收獎金及獎座,並 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 參賽作品無論錄取與否均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檔案。 ‧ 得獎者將個別通知,並於本活動網站公告之;未得獎者將不另外通知。 ‧ 獎金將頒與報名表之代表人,報名表之資料均不得更改。 ‧ 依據中華民國贈與稅法規定,凡贈與之獎項價值超過 NT$13,333 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5% 贈與稅額。 ‧ 執行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 負責且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品並 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報名規定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參賽規則 如有異動,依本活動網站最新消息公布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 終解釋權及活動更改之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2.2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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