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他] 女法官 #4

看板Comic作者 (椿平子好萌!)時間12年前 (2011/09/09 17:00), 編輯推噓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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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漫畫心得+捏他 這一集前四分之三的篇幅 都是在描述繼第三集的殺人冤案 一位男子論及婚嫁的戀人被殺害 而這位男子在檢警不當偵訊+狀況證據不利情況下 列為殺人案被告並被認為有重大嫌疑 這案件作為主角的陪審員 則是一位長相普通(其貌不揚?)的貨運司機 這司機曾見過死者與被告恩愛貌............ 那麼本案結局會如何呢? (以下有雷) 1.先講一個題外話 當這位主角陪審員 正徬徨要不要將自己對"被告是否有罪"的懷疑進行強力主張時 回憶到自己國中時代 自己想提醒坐在旁邊的漂亮女同學數學計算錯誤 結果不但被該女同學回瞪 事後還被傳出"不良、變態"的傳言 主角認為是因為自己長得"不好看" 才會被這樣對待 .............總覺得這種劇情 可能對某些人而言 算是心有戚戚焉嗎? 雖然我是覺得 「X的!那個女生跩三小啊........」 2.這件案件最後判無罪 契機竟然是一個意外的發展 當案件陷入檢辯雙方互為堅持的僵局 沒想到竟然是陪審員訊問被告 意外論及了「案發當晚傳真傳入被告住所時間」 而出現突破點.......... 如果沒有陪審員詢問 是不是就不會出現這樣的突破點? 3.那個"右陪席"法官....... 那位"右陪席"法官在審判決定前一晚 即使也開始覺得「懷疑被告犯案的嫌疑有問題」 (因為前述的傳真時間衍生的被告不在場證明可能性) 但是為了"保護自己法官的地位" 還是覺得隔天應該要判被告有罪 (如果有罪將是無期徒刑) 扯上了法官地位 而影響到被告的有罪與否 這該怎麼說呢? 雖然最後被主角陪審員一句「我們的判斷 會影響對方的一生」 這樣的王道說服句給說服了回來 XDDDDDDDDDDDDD 4.審判過後的幕後情節 有點黑....... 沒想到那個"被害女子前情人"竟然賄賂的某警官 製造了他的不在場證明 事後檢察長還貌似想把該收賄警官、被害女子前情人、這案件河蟹掉........ 5.這集 勇樹法官戲份有點影薄 (他是女主角吧) XD 反而是本案律師、檢察官戲份都變重了............... 不過這案件的情節推展我還算可以接受 至少判決結果的依據是奠基在"傳真時間不在場證明" 而不是奇怪的聖女光環.... -- One!and Two! 跟著阿伯一起喝! 跟著阿伯一起跳! Hi~Hi~Hi~Hi~海~力士~海力士! Made~Made~Made~In~U~SA~~ 海~力~士~葡~萄~糖銨~海力士! 美~美~美~國原裝進口~~~~~ 啊~~跟著阿伯一起喝! 跟著阿伯一起跳! 海力士!海力士! Made In U.S.A! 海力士葡萄糖銨! 美國原裝進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246.128

09/09 17:56, , 1F
每次看完這類書都想沒事去便利商店晃一下製造不在場證明
09/09 17:56, 1F

09/09 22:48, , 2F
樓上 你想幹什麼?不要為非作歹喔 XDDD
09/09 22:48, 2F

09/10 11:58, , 3F
這本書其實有論及幾個歐美法政影集再三提及的要點:1)會過度
09/10 11:58, 3F

09/10 11:59, , 4F
挑起陪審團情緒的證據必須被排除,2)起訴以間接證據容易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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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2:02, , 5F
3)犯罪者有罪與否必須超越合理懷疑(Reasonable Dou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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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2:03, , 6F
*有傳真基本上就可以讓辯護方提出合理懷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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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12:07, , 7F
(還有檢方拿嫌疑人筆錄與自白當作主要起訴也很容易被攻擊)
09/10 12:07, 7F

09/10 17:17, , 8F
檢方的確用屍體照影響陪審員...但傳真這證據出現得有點意外XD
09/10 17:17, 8F

09/11 07:25, , 9F
日本在陪審團出現之前的定罪率似乎很高?因為法官偏向
09/11 07:25, 9F

09/11 07:26, , 10F
檢方的關係,所以只要起訴後很容易就被定罪的樣子。
09/11 07:26, 10F

09/13 06:13, , 11F
被推坑...昨天買了1~2集 得很好看...
09/13 06:13, 11F
文章代碼(AID): #1EQTMun1 (Com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