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 大S汪小菲被爆閃電訂婚隔空傳情 張雨綺遭拋棄
http://www.chinanews.com.cn/yl/2010/10-28/2617643.shtml
日前,監制唐季禮在新戲發布會上不小心走漏風聲,稱大S正在談戀愛沒有檔期拍戲。正當大家以為大S新歡是之前所爆的好友安鈞璨之際,昨天卻有網友爆料稱,大S其實已與京城名少、“富二代”汪小菲閃電訂婚!
網友爆料
大S與汪小菲國慶定情
網友“愛喝紅酒的小仙女”昨日在某知名論壇上貼出大S與汪小菲的戀愛全過程。據描述,安以軒9月30日凌晨在北京辦生日宴,大S剛好在北京治療手傷,因此得以出席。當天大S和安鈞璨被拍到牽手照,但其實兩人是多年好友,純屬“閨密”情,當天一同出席生日宴的還有劉謙、馮小剛、舒淇、熊乃謹等。而安以軒、熊乃瑾和汪小菲一幹人等則早已是稱兄道弟的好友,就這樣通過朋友的朋友,這天,大S和汪小菲正式相識了。
網友還指出,汪少原本並不是個“微博控”,在微博上發言並不多,但是自9月30日起,也即認識大S的那天起,他學會了在微博上道“晚安”。記者也在汪小菲的微博上看到,國慶當天他確實于凌晨2點多在微博上寫下“晚安”倆字,而第一個回復的人竟然就是大S。
大S隔日飛往杭州工作,當天下午她首度在微博發表グN感言:“心裡開了一朵小花,蝴蝶就不用飛了。但是蝴蝶不飛了,還美嗎?”而汪少也在微博上放圖匯報一天行程,下午是三個大男人的聚餐x晚上則和安以軒、安鈞璨在一塊兒。同天夜裡,汪少第二次在微博上道“晚安”;時隔5分鐘,大S也在微博道晚安,並說:“今晚我很幸福。”鎂小時後,大S又轉發了安鈞璨和汪小菲的聚餐圖,嚷嚷著“我也想去”。
微博傳情
大S與汪小菲疑閃電訂婚
據網友爆料,大S和汪小菲屬于一見鐘情,訂婚日就在10月22日晚上。當日,大S、汪小菲、鐘小江(汪的朋友)三人去後海吃火鍋,被網友撞見,“大S和汪很親密,而鐘充當攝影師幫兩人拍照片。”事後,鐘小江在微博祝福他們,“嘿嘿,那天就我們仨,我拍的各種照片。開心極了!兩人美得冒泡兒。”而汪小菲的另一個朋友則回復道:“我為他們興奮到現在了,哈哈……咱們開始要想鬧他的招咯。”汪小菲朋友的微博上幾乎從22日晚上開始,就全是祝福的話,包括“特好的一哥們打來電話告訴我他剛剛訂婚的消息。從他興奮的口氣中聽得出來他是找到了真愛……”“똊}心的聚會,最好的兄弟要結婚了。打心裡替他開心……祝願天下所有相愛的人終成眷屬。”“在微博上聽說我北京的好朋友今天訂婚了,我都驚了,真為他們倆開心!”
記者也在微博上翻閱到大S25日發表的感言,像是對“閃電訂婚”的總結:“有些人認識好多年卻覺得陌生,有些人見一面就像認識了幾輩子A這叫緣分。有些時日悶得發霉,有些大事一夕發生,這叫天意。有時心小得連一個眼神都容不下,有時心大到天塌了都從容不迫,這叫歷練。”泹小菲昨日也在微博上發表一段新鮮熱辣的“愛的宣言”,既有對手傷未癒的大S的鼓勵,又有對自己的約束,不再玩摩托和賽車,要為大S好好活軘,兩人的甜蜜溢于言表。
拯汪小菲微博
“電話沒電了。北京下雨了,很凄涼,但挺美的。親愛的晚安。”
10月1日23:36
@大S微博
“晚安善良的男孩女孩,今天我很幸福。”
10月1日23:41
@汪小菲微博
“責任就是要自己健康,愛你的人才能健康。責任就是要自己開心,這樣愛你的H才能開心。責任就是當天塌下來的時候,自己的嘴角還是上揚的,這樣她才能和你一起微笑。突然恍然大悟。讓摩托車、跑車都休息去吧,我要撤你們說再見了。因為我要為了她好好地活著。當暴風雨要來的時候,別怕,最起碼還有我呢!”
10月27日14:48
鏈接
傳張雨綺不得“菲媽”心被甩
和張雨綺公開戀情後,之前情史多多的汪少爺表現得不同尋常。費心費力牽線張雨綺跳槽華誼、第一時間澄清與章子怡的緋聞,多次在公眾面前秀恩愛,還曾上演機場擁吻等勁爆場面。不過如今,汪小菲被爆和大S閃電訂婚,汪張的戀情也被揭早在兩個月前玩完,原因是“廑跔迂i蘭對張雨綺缺乏足夠的好感。
張雨綺日前在回應與星爺的“解約官司”時,自認是個“卑微女子”,無錢賠償違約金,有人指原來“菲媽”張蘭並沒有表面看來那麼喜歡張雨綺,她並不希望兒子牽扯進一些敏感事件中,因此,掌握實權的她拒絕“金援”張雨綺,有人猜測這可懾就是汪張分手的原因之一。
對于汪張的關系,坊間還有另一種說法,汪小菲和張雨綺還未正式分手,兩人現在各自玩各自的。雖然汪小菲埥于9月底在微博上力証自己恢復單身,但卻有網友于10月4日在珠寶店裡看到張雨綺和汪小菲甜蜜逛街,幸福勁兒令人羨慕。如今,汪小菲一拖二x和大S、張雨綺這場“三角戀”會如何收場,大家只能拭目以待了。(新快報)
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93.5.108
→
10/28 12:21, , 1F
10/28 12:21, 1F
推
10/28 12:49, , 2F
10/28 12:49, 2F
→
10/28 13:18, , 3F
10/28 13:18, 3F
推
10/28 13:27, , 4F
10/28 13:27, 4F
推
10/28 13:40, , 5F
10/28 13:40, 5F
→
10/28 13:40, , 6F
10/28 13:40, 6F
→
10/28 13:40, , 7F
10/28 13:40, 7F
推
10/28 13:49, , 8F
10/28 13:49, 8F
推
10/28 13:50, , 9F
10/28 13:50, 9F
→
10/28 13:51, , 10F
10/28 13:51, 10F
→
10/28 13:52, , 11F
10/28 13:52, 11F
推
10/28 14:36, , 12F
10/28 14:36, 12F
推
10/28 14:38, , 13F
10/28 14:38, 13F
→
10/28 17:23, , 14F
10/28 17:23, 14F
→
10/28 18:34, , 15F
10/28 18:34, 15F
→
10/28 22:25, , 16F
10/28 22:25, 16F
推
10/28 22:47, , 17F
10/28 22:47, 17F
推
10/28 23:18, , 18F
10/28 23:18, 18F
推
10/29 10:41, , 19F
10/29 10:41, 19F
→
10/30 16:44, , 20F
10/30 16:44, 2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