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1] 7/19 kblover □ [公告] 手機通訊檢舉版版規
※ [本文轉錄自 catquill 信箱]
作者: kblover (聖貓天使) 看板: MobilePicket
標題: [公告] 手機通訊檢舉版版規
時間: Sat Jul 19 00:37:57 2014
2014-07-19臨時修正
因應mobilesales版以及mobilecomm/mobilepicket三版之版主更動
mobilepicket退出sales版檢舉範圍 日後專屬於mobilecomm版之專用檢舉版
2014-10-01微幅調整版規八
2015-04-14
避免有人刻意找搽 拿舊文檢舉
檢舉將有時限性
2015-12-06
修補文字漏洞 並且新增分身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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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為MobileComm板之建議與檢舉板。
目的為:
A. 供使用者檢舉違規文章
B. 提出板規建議。
因本板性質特殊,禁止一切與本板無關之文章內容。
除板主與組務人員外,禁止一般使用者回應他人文章,以避免任何爭執。
另外除了版主推文表示由哪位版主處理完畢,一般使用者禁止推文,否則水桶一年
為求發文者負責,本板禁止自刪文章,亦禁止空白文或是清空文章內容。
檢舉文章請附上違規者ID、文章代碼(或編號)與標題,
若是違規文章裡推文過多混亂時,煩請告知推文違規推文時間。
以下是本板板規:
一、嚴禁任何攻訐、人身攻擊、抹黑等文字,違者劣退+水桶1年。
二、嚴禁鬧板行為,違者劣退,嚴重者追加永久水桶。
三、禁止任何空白文、廣告文,非關本板之文章,違者劣退+水桶1年。
四、水桶申訴請走申訴管道,於本板申訴或代他人申訴者,劣退+水桶1年。
五、板務是指抽象的板規,不包括判決,於本板談論判決者,劣退+水桶1年。
六、[建議]類文章,一人一天限發一篇,以"前一篇發文時間24小時內"為標準,
違者水桶一個月,累犯加重為水桶1年與劣退。
[檢舉]類文章,一人一天限發一篇,標準同上,
請盡量集中於一篇檢舉,亦可用大E修改內容,違者處份同上。
處理中/處理完結的案件也請勿重複檢舉 否則視為鬧版論
七、因禁止自刪文章,若清空文章內容或用其他方式混淆系統判定,
一律劣退+至少1年以上水桶。
八、板主處理後會加上s表示結案,並且推文表示由哪位版主處理。
如有疑慮,可再來信板主詢問。
已標示結案之文章,同一人在15天內不得就同一內容再次發文。
違者劣退。
九.本版一樣禁止開分身 開分身者本尊與分身皆永久水桶
十、因禁止一般使用者回應他人文章,若回應他人文章,一律刪除,累犯劣退並水桶。
十一、檢舉文限定在三十天內(從被檢舉文發文後開始算起)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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