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1] 7/19 kblover □ [公告] 手機通訊檢舉版版規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貝貝 ★新警察☆)時間7年前 (2016/11/01 00:04), 8年前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catquill 信箱] 作者: kblover (聖貓天使) 看板: MobilePicket 標題: [公告] 手機通訊檢舉版版規 時間: Sat Jul 19 00:37:57 2014 2014-07-19臨時修正 因應mobilesales版以及mobilecomm/mobilepicket三版之版主更動 mobilepicket退出sales版檢舉範圍 日後專屬於mobilecomm版之專用檢舉版 2014-10-01微幅調整版規八 2015-04-14 避免有人刻意找搽 拿舊文檢舉 檢舉將有時限性 2015-12-06 修補文字漏洞 並且新增分身條款 ------- 本板為MobileComm板之建議與檢舉板。 目的為: A. 供使用者檢舉違規文章 B. 提出板規建議。 因本板性質特殊,禁止一切與本板無關之文章內容。 除板主與組務人員外,禁止一般使用者回應他人文章,以避免任何爭執。 另外除了版主推文表示由哪位版主處理完畢,一般使用者禁止推文,否則水桶一年 為求發文者負責,本板禁止自刪文章,亦禁止空白文或是清空文章內容。 檢舉文章請附上違規者ID、文章代碼(或編號)與標題, 若是違規文章裡推文過多混亂時,煩請告知推文違規推文時間。 以下是本板板規: 一、嚴禁任何攻訐、人身攻擊、抹黑等文字,違者劣退+水桶1年。 二、嚴禁鬧板行為,違者劣退,嚴重者追加永久水桶。 三、禁止任何空白文、廣告文,非關本板之文章,違者劣退+水桶1年。 四、水桶申訴請走申訴管道,於本板申訴或代他人申訴者,劣退+水桶1年。 五、板務是指抽象的板規,不包括判決,於本板談論判決者,劣退+水桶1年。 六、[建議]類文章,一人一天限發一篇,以"前一篇發文時間24小時內"為標準, 違者水桶一個月,累犯加重為水桶1年與劣退。 [檢舉]類文章,一人一天限發一篇,標準同上, 請盡量集中於一篇檢舉,亦可用大E修改內容,違者處份同上。 處理中/處理完結的案件也請勿重複檢舉 否則視為鬧版論 七、因禁止自刪文章,若清空文章內容或用其他方式混淆系統判定, 一律劣退+至少1年以上水桶。 八、板主處理後會加上s表示結案,並且推文表示由哪位版主處理。 如有疑慮,可再來信板主詢問。 已標示結案之文章,同一人在15天內不得就同一內容再次發文。 違者劣退。 九.本版一樣禁止開分身 開分身者本尊與分身皆永久水桶 十、因禁止一般使用者回應他人文章,若回應他人文章,一律刪除,累犯劣退並水桶。 十一、檢舉文限定在三十天內(從被檢舉文發文後開始算起)之文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103.7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obilePicket/M.1405701480.A.D2F.html ※ 編輯: kblover (140.112.26.70), 07/21/2014 17:20:09 ※ 編輯: kblover (111.249.181.237), 10/01/2014 22:28:14 ※ 編輯: kblover (111.249.181.237), 10/01/2014 22:28:30 ※ 編輯: kblover (111.249.181.237), 10/01/2014 22:29:02 ※ 編輯: kblover (111.249.197.142), 10/03/2014 23:15:11 ※ 編輯: kblover (220.136.57.75), 04/14/2015 23:07:44 ※ 編輯: kblover (114.44.195.49), 06/13/2015 16:01:56 ※ 編輯: kblover (220.136.62.178), 09/25/2015 22:57:17 ※ 編輯: kblover (220.136.62.178), 09/25/2015 22:58:35 ※ 編輯: kblover (114.44.199.195), 12/06/2015 23:18:05 ※ 編輯: kblover (114.44.199.195), 12/06/2015 23:23:32 ※ 編輯: kblover (114.44.199.195), 12/06/2015 23:27:2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atquill (59.127.57.138), 11/01/2016 00:04:56
文章代碼(AID): #1O5skfBY (ComGame-P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