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mobilesales版cola1230申訴案
版規
16.請勿販賣"權利"等非實體商品或非手機相關物品
如"手機預購單"或筆電或平板電腦等
違者直接劣退並視情節處罰
已寫明禁止販賣非手機--且ipad為明顯屬於該範疇的特定商品,
查詢申訴人於該版賣ipad的文章,
共被版主刪除三次,
最後一次才給予劣退
因非初次被刪文,
且自己文章遭到刪除卻完全沒有注意,
無法當作不知情的理由,
而目前搜尋ipad關鍵字於該版都只有交換,
而ipad為特定商品,
單使用pad作為搜尋字眼因包含部份手機名,因此搜尋結果並不合理,
因此劣退不改判
但為避免使用者分辨不清,
仍請版主加強宣導禁止於該版買賣ipad及非手機/平板電腦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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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67.44
※ LoLoLuan:轉錄至看板 Sub_DigiTech 09/10 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