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StarCraft版水桶處置申訴回應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怎麼這個冬天這麼熱)時間14年前 (2011/06/15 12:21), 編輯推噓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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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況文中對選手之意見表達在板上早已行之甚久, 本人形容idra中二小屁蟲是直接描述,何來暗示性影射? 這需要暗示嗎? 再者,若是否得到當事人之授權是ludan板主對本人水桶之判準, 按此標準,是否大家有得到Choya的同意可以叫他醬油? 是否得到SSKS的同意可以叫他菜隊長、神族之二? 是否有得到Losira的同意可以叫他鄭進一? 是否有得到CheckPrime.WE同意說他是寫信哥? 是否有得到oGsMC同意說他是囂張帝? 是否有得到HongUnPrime.WE同意說他是洪爺早餐店? 是否有得到Flash的同意可以以猥瑣、教主形容他? 是否有得到oGsInca的同意可以把Inca用以替代Dark Templer嗎? 是否有得到MVP的同意可以說他是金魚嘴? 是否有得到LiquidJinro同意可以說他是大猩猩? 是否有得到MKP的同意說他娘娘腔? 以上答案全部通通都是否定的。 然何以過去板上大家使用得甚為平常之辭彙,從來沒有被水桶過? 這些辭彙從未得到上開選手之授權與同意,板主卻消極怠於執行板規? 而今天我說出口的時候忽然就不能用了呢? 說明:我已強調 主觀客觀論述見仁見智 我不會爭論 暗示性影射就是暗示性影射 不會因為實況文中對選手之意見表達在板上早已行之甚久 就不叫暗示性影射 也不會因為是你寫的就忽然不能用 單純就事論事對同篇內文進行處理 版主消極怠惰於執行版規有其相對應責任要擔 但不會是因為辭彙從未得到選手之授權與同意之故 是因為版主不進行處置 因此 只要在我負責的日期之後 跟你一樣使用同樣詞語針對明確之人事物的文字 只要有人舉證 我用同樣規定之標準進行處理 回到本案,本人對於idra以"中二小屁蟲形容"雖未得到idra之明示同意, 然idra於日前結束之MLG賽事中,關鍵的一場對戰MMA的比賽後, 場下有觀眾高舉"idra you idiot"看板,此一證據參見MLG比賽之VOD, idra本人在會場上顯然也有看到此一看板,卻未積極表示任何意見, 顯然他對於Fans就其比賽表現的"idiot"評價,是概括默示同意的, 舉輕足以明重,倘idra對於"白痴"之形容都已默示同意,"中二小屁蟲"自不待言。 說明:該選手本人是否默認是該選手的責任 與你無關 只要你取得該選手本人授權核可 我就沒意見 水桶立刻解除 該公告是ludan板主所發的,不是joeman發的,名義者是ludan不是joeman, ludan今天將水桶責任推給另一位板主,此係做為一位板主應有的擔當與負責的態度嗎? ludan上任已經很久一段時間,之前都沒有按照這樣的標準水桶過, 更精確地說,之前從未執行過板規發過任何一篇水桶公告,今天該板主忽然水桶本人, 試問是否很難不讓人聯想是因人設事,對部分板友特別嚴格呢? 說明:我已說明為何我不介入處理 規定的執行一般狀態下無須動用到2位版主以上 我也尊重已請辭的joeman 沒有他的同意 我絕對不會越過他執行規定 公告是我發 有何問題? [ludan今天將水桶責任推給另一位板主] 請問你是依據哪一個狀態作此解釋? 你有見過我把水桶責任推給已卸任的joeman?有或沒有不是重點 是你要澄清 我做人處世一向不會東聯想西聯想 你要怎麼想是你的自由 我完全尊重 不只你 我對所有人都一樣尊重 而不是嚴格或寬鬆 "娘"或"娘砲"不處理,難道形容別人娘會比上述辭彙要友善? 此外,上開被水桶案例係本人被水桶後,遭人檢舉才進桶,倘本人今天並未被水桶, 上開詞彙是否會遭檢舉,恐怕是不得而知,然而合理可預期應該是不會的。 另外,joeman需核查大量個人信件跟遭受一連串非公開領域言詞攻擊, 蓋核查大量個人信件是擔任板主的工作內容,遭受非公開領域言詞攻擊亦是板主之風險, 難道因為板主遭其他使用者攻擊,從而心力交瘁, 另外一名板主就可以把對這些現象的不愉快發洩到本人身上? ludan板主之行為顯然構成板規適用之不當連結。 說明:請你解釋從哪一個狀況或證據得知我把對這些現象的不愉快發洩到你身上 有沒有人舉證的確是不得而知 但你的水桶並非其他人檢舉 是由我直接用同一規定之標準作與xhs一樣的處置 [然而合理可預期應該是不會的] 是你的意見 我尊重 除非你有足夠證據說明你的意見符合事實 否則不要隨便用 至於[ludan板主之行為顯然構成板規適用之不當連結] 請問你去規定裡哪一條找的?你自己發明? 再者,本人從未對joeman寄過任何言詞辱罵或攻擊的信件,本人自毋需承擔這樣的後果, 二來joeman是否要閱讀大量的個人信件、是否會遭受其他使用者惡言攻擊, 跟本人是否構成水桶之要件,有任何邏輯上的關連性嗎? ludan板主的理由顯然欠缺邏輯 。 如果有使用者以信件惡言攻擊joeman,他是否應該選擇公布那些人的id讓他們接受公評? 或是應該以更為坦然成熟的心態來面對這些無聊人士暗地裡的小動作呢? joeman遭不合理之對待,不應該導出合理化ludan可恣意水桶之結論。 說明:已請辭的joeman之個人事項跟你本來就沒關係 你要承擔什麼後果? 你的水桶是因為你的文字所造成 這才是你要承擔的後果 本就跟版主的事務無關 邏輯上絕對沒問題 如果找的到我寫過你指出的情形 那我就是欠缺邏輯 絕無問題 如果沒有 請問你怎麼得知我是可恣意水桶之結論? joeman的處理方式我無權過問 我只能建議 要不要採用他有選擇的權利 所以他要承擔他該負的責任及後果 同理 我也一樣 我更不會因為一開始不是由我執行規定就撇清我該負的責任 版主是共同一體 連帶責任制 誰失職 等於全體失職 失職該負的責任及後果由組務或站務衡量後決定 我會完全尊重 至於要用什麼方式表達處理及遭遇的情況 我只能告訴你 擔任版主之人有其管道進行陳述 不是愛做什就做什 最後,ludan板主指出本案"沒有所謂板規的可預期性,沒有所謂使用者的突襲", 顯已構成邏輯上的嚴重謬誤,因為板規的可預期性跟使用者之突襲本來就是互斥存在, 本案正因ludan所執行之板規邏輯欠缺合理的可預期性,才會造成對看板使用者的突襲, 如果板規具備可預期性,那麼本人自不可能會去使用中二等辭彙,使自己被水桶。 說明:合理的可預期性不是當作規定執行之理由及藉口 規定只有固定性及遵循性 與邏輯無關 與所謂的使用者突襲無關 我絕對不用什麼合理的可預期性去執行規定 然後造成使用者的突襲 我只會照固定的規則去處理該處理的事項 再強調一次 你的意見我完全尊重 請問你從哪個狀況及證據說明我對使用者造成突襲效果? 既然係"基於板主有沒有執行",是否即明示了過去不執行,現在卻執行, 代表ludan板主自年初上任以來,長期怠於執行板規? 倘板規一開始就應該是那麼嚴格,何以長期消極地不執行,至昨日才針對本人大開殺戒? 說明:已請辭的joeman不執行 不代表我不執行 除我不執行原因已說明 再重複強調 版主為一體 一人失職 全體失職 組務可以決定此部份的處理 規定不分嚴格或寬鬆 規定就是規定 可以有彈性 但沒有什麼可預期性 另外我是2011年三月指派擔任版主 請問你從哪查找我是年初上任?此為小事 請問你怎麼定義叫[針對本人大開殺戒]?你從哪個狀況及證據說明此一情形? ludan對本人推文中的"中二小屁蟲"都知道去閱讀上下文推知我所指的是idra此位玩家, 然對此文卻略而不去閱讀上下文,率爾認定沒有明確針對特定人事物, 殊不知該文中的此兩句推文,明顯指涉的就是deezer玩家, 此種動態模糊之水桶裁罰方式,同時對於推文內容之調查欠缺統一之客觀標準, 顯已嚴重逾越板主對於板規之裁量空間。 說明:我已在你詢問的第一時間就告知你我知道你指的Greg Fields 所以作出該處理 請問你怎麼得知我沒有閱讀上下文就處理另外兩個帳號? 請問你怎麼得知該兩句文字明顯指涉的就是deezer玩家? 請問你怎麼定義顯已嚴重逾越板主對於板規之裁量空間? 水桶裁罰沒有什麼動態模糊 水桶就是水桶 任何人都一樣 規定的標準也不會有什麼主觀客觀 只有適用不適用 ludan板主於文章上半段指出另一板主有大量個人信件需處理, 並指出另名板主遭部分使用者大量言詞辱罵之信件攻擊, 然於末段卻又改口無所謂時間夠不夠用、事情雜不雜,顯然欠缺邏輯論述之一貫性。 今天不合理的處罰發生之後,才在組務板附帶說明未來規定之修訂調整可討論議決, 何以板主群不先就板規之修訂討論議決討論得出共識並公布後才執行? 而是ludan板主恣意地處罰完畢後,方於組務板承諾會就板規之執行調整或修訂呢? 是否要以性命保護SC板是一回事,合理執行板規營造一個合宜的討論空間又是另一回事, 本人對於板規之寬鬆或嚴厲無任何特定或先入為主之期待, 經查過去ludan板主上任近半年時間,從未公告過任何水桶, 另一名板主joeman亦未曾就實況文中對選手之合理評論以極嚴格的標準執行過板規, 然ludan卻於昨日遽以甚為不合理之嚴苛標準水桶本人,是否合理,還望小組長公斷。 說明:我陳述的狀況有什問題?請問你從哪裡得知欠缺邏輯論述之一貫性? 請你怎麼定義[不合理的處罰]? 我在組務的說明是指新任版主出現後所要做的事項 joeman已經請辭 請問我要找誰商量板規之修訂討論? 就算有 全體版主是有權力義務就板規之修訂進行討論並得初步議決之共識 但絕不是版主說了算 還要交付投票決定後才能執行之 過去如此 現在如此 以後如此 請問你是從什麼狀況及證據得知我為恣意地處罰? 討論空間是要維護 但不是靠什麼合不合理執行規定去營造 怎麼創造不作贅述 但唯一不變一點 討論空間就是每一個版的生命 所以都是同件事 毫無差別 差別在於你有沒有體認 我再說明一次 我是三月被指派擔任版主 時間到今天為止才屆滿三個月 規定沒有嚴格或寬鬆 沒有合理不合理 只有適用不適用 我嚴正申明 擔任版主不是來管人事物的 是要來推展協助延續跟事物本身相關的項目 查有沒有用規定進行水桶處置 個人喜好選擇 都要被尊重 但不要隨便用 我不會逃避該負的責任 如果有 我一定照辦 只不過這種文字的討論從各BBS SC版創建以來 屢次出現 一再造成版務執行之遲滯不前 要停在這種程度 我也沒意見 不過我自己該做的一樣也不會少 這才是兩回事 如需要我會再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24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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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桶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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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就像NBA版 適度的版主裁定空間是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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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否則規範出哪些字不能講 反而會有人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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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挑戰關鍵詞底限 玩文字遊戲根本玩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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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被桶得還是多檢討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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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獄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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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已經開始在詭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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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根本是版主要跟大家玩文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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