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證] 公告文

看板ComGame-Plan作者時間16年前 (2007/11/04 08: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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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RO 看板] 作者: lightshade (囧뜩 看板: RO 標題: [公告] 關於兩篇文章 時間: Fri Nov 2 23:22:08 2007 引文6719 另外,我真的搞不懂版規那幾條是拿來幹嘛的 一堆人在那邊酸啊 挑釁的 版主也不知道在做什麼... 要嘛..爭議性話題,在吵的一起水桶 不要只是ID掛在左上角.. 我那篇被噓到X5的,講句難聽的 水桶我,我也不會意外,畢竟是我所開的文章引發爭議 連出來說句話都沒有..真令人搞不懂 還是說當初那篇有人也有在噓在罵,怕處理下去連自己也得處理? 既然妳這麼堅持 那我就跳出來說明 6271 XX 9/18 MASUK R: [閒聊] 花區甘苦談 M大是說這篇吧 說句老實話,你這種玩法是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回你在6719的推文

11/02 04:54,
別想這麼多,自己玩得開心才是最重要
11/02 04:54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開心了,別人呢??? 引文6271 忘記說了,菊花他跟我說他一晚上在花區可以賺快一百萬 光是撿角弓就發財了 偶爾一個咪咪帽、竹蜻蜓我就有阿比可以喝了XD 你跟那位菊花開很大先生利用遊戲的設定,很快的累積財富,很開心 對!!也許你們沒有觸犯到遊戲設定。但是請問你,你自己覺得這樣的行為是不是很小白? 請捫心自問,我相信每個人都有惻隱之心。也許咪咪帽對你來說,有如雞肋,或者 說他值你們一罐友情的阿比。但那頂帽子,也許是人家的定情物,也許對 那個玩家有莫大的意義。那個意義,遠超過那頂帽子本身的價值。遙想我以前玩 天堂的時候,說好要跟一個網路上的好朋友,一起從說島做船到古魯丁。當時很窮, 兩人的錢只夠買一張票。雖然中間因為一些事情他離開了,但是那張船票線在還躺 在我倉庫裏。兩年後,遇上了,我提起船票的事情,跟他說我還留著,你大概沒辦法 體會當時兩人心中的感動吧(好離題了,現在回到主線) 你在發6271時也想過自己會被噓吧。

炫耀文還是筆戰文 真是夠了
討噓文 09/18 14:05 既然是討噓文,也不要怪PTT有設置噓人的設定。如同你在遊戲裡做的一切!! 如果今天一個自殺炸彈來鬧版,版友們在合理的範圍給予噓聲。請問身為版主 要把那些版友跟自殺炸彈客一起浸水嗎!?那不就如了炸彈客的意!? 坦白說句老實話,今天我沒浸你水桶,已經是睜一隻眼閉一之眼了。讓你可以繼續 發一些交易文。 你的事情,我做一個總結。 人在做,天在看。不違反規範,但還有一種東西叫倫理道德。小學學的生活與倫理 國高中的公民課。M大可以去回味一下,也許你可以在裡面找到一些,你已經遺忘的純真 以前的事情既往不究。如果還有異議,那就連以前的一起辦。該怎麼辦?當作鬧版者辦 刪文、劣文、水桶 你可以去跟戰略高手小組長投書說:米大人好大的官威呀!! 那OK我隨時歡迎接受小組長的抽問。 M大的先到此L大的我另外發一篇文 公告可推勿回 板僕 小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4.204 ※ 編輯: lightshade 來自: 122.126.4.204 (11/02 23:24)

11/02 23:36,
支持推。
11/02 23:36

11/02 23:48,
推唷 版主乖>"< 呵~
11/02 23:48

11/03 00:51,
潛水了那麼久,這個時候不站出來推一個不行!!
11/03 00:51

11/03 00:53,
推~~版主辛苦了~~~
11/03 00:53

11/03 01:00,
當然必推
11/03 01:00

11/03 03:18,
推「不違反規範,但還有一種東西叫倫理道德」
11/03 03:18
※ 編輯: lightshade 來自: 122.126.10.229 (11/03 07:14)

11/03 21:55,
那你自個慢慢自嗨吧
11/03 21:55

11/03 21:59,
6437去看看
11/03 21:59

11/03 22:49,
給你台階你不走 要辦就辦到底...
11/03 22:49
lightshade:轉錄至看板 Violation 11/04 04: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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