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知] 惹火的道德心理學(下)

看板Cognitive作者 (mulkcs)時間10年前 (2015/09/22 22: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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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219913/ 惹火的道德心理學(下)︰你未夠善良 上文提到,由幼年到成年的心理機制,似乎讓我們感到人類善性一片光明,不是嗎?不, 撥冷水的時候到了,我們的善性是有偏私、有限制的,相當容易劃分「自己人、其他人」 ;「好友、敵人」,偏好小圈子,愛好自己的國家、民族、膚色等等,這些都是基因演化 為我們預先設置好,快捷區別「我群」與「他群」的道德直覺。 如凱薩琳.金斯勒(Katherine Kinzler)及其同僚發現,六個月大的嬰兒喜歡望不帶外 國腔調的人說話,而十個月大的嬰兒喜歡說母語的人給他們玩具;到了五歲左右,小孩喜 歡跟不帶外國腔調的人做朋友。這種親疏有別的喜歡感十分自然,早在我們未深受文化教 育影響時,這些傾向經已形成。 還有,我們或已聽說過那神奇的「催產素」(Oxytocin)。以往一些田鼠實驗已發現,這 種神經分泌物跟動物的愛慾、關懷,甚至跟一夫一妻制密切相關,卻較少提及它的有限範 圍。海德特為此整理了一些研究,不錯,有些遊戲實驗反映,鼻子吸入催產素後,有助增 加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願意在遊戲中將錢轉移給匿名的陌生人。但是,當實驗套在帶有團 體競爭的遊戲時,催產素會使人更願意傷害其他團隊,以保護自己團隊;若實驗牽涉自己 國族,便會視自己國家民族的性命極端重要。 種種跡象顯示,催產素的增加雖有助關懷「我群」,同時也增加厭惡「他群」的程度。換 句話說,我們演化而來的情感直覺機制充滿限制,先天早已植入了諸多偏好。難怪格林亦 感嘆,在美國仍存在種族偏見問題,白人名字的履歷更受僱主肯定;而美國法院的紀錄反 映,黑人被告相比白人被告,更容易被判死刑。 現在要問的是,為何演化使我們擁有同理心之餘,卻又如此偏私?海德特和格林分別以基 因演化、神經科學為我們拆解背後的道德基礎。海德特指出,生命史的開端猶如基本單位 的層層結合,由古細菌在單膜內的結合,到真核細胞的出現,再由此分裂成不同有機體。 有機體逐個組成不同族群,部分生物再由小族群連結成大族群,層層遞進。 從細胞到有機生物,億萬年的演化見證著不同層次的分工,互相依存,也反映出個體競爭 與群體競爭,在生物界同時並存。海德特表示,達爾文演化論所包含的「多層次選擇」( multilevel selection)早已道出箇中端倪:「基因的外面是染色體,再外面是細胞,再 外面是個別的有機體,再外面是人群、社會、其他群體。在這個階級組織中,任何一層都 會發生競爭」。 而人類天性的複雜多元,正是既像黑猩猩有強烈的自私性,又像蜜蜂懂得群體分工。海德 特以此比喻人性,如同有90%的黑猩猩特性,再揉合了10%的蜜蜂特性。人類演化而來的情 緒機制、道德直覺,讓我們先完成小圈子的團體合作,到了人類擁有意識能力以後,原始 宗教與文化思想加強了社會合作、促進分工,集體意志解決更大的社會需求。 同樣地,格林認為演化優勢就是競爭的過程。例如,一群獅子只要比其他獅子跑得更快, 抓到的獵物更多,便有更強的繁殖優勢。久而久之,高速獅的後代自然比龜速獅更多,成 了明顯的競爭優勢。 而人類的原始道德本能,也是偏向互相合作的祖先,勝過盲目自私,惡性競爭的族群,從 而形成生存優勢。很明顯,假如祖先團體內濫發暴力行為,只會造成無窮的流血衝突與報 仇行動,族群根本不能壯大。這樣的演化本能,令我們成功將族群的利益,擺在自身利益 之先。 可是,這只是讓「我群」有優勢勝過「他群」,而不是龐大族群之間和平共融。換言之, 人類的道德根源,原初並不是為了實踐更大的善:成就人人平等,乃至眾生平等的普世價 值。即使我們今天絕不視道德價值是為了增加生存優勢,但是,我們有必要如實了解道德 直覺「源自演化的本來面貌」。 如格林強調,道德直覺令人類在一小圈範圍互相合作,減少個人之間互相損害,解決類似 生態學者蓋瑞.哈丁(Garrett Hardin)在1968年提出的寓言〈公地悲劇〉(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如果一個部落裡的牧民,在資源有限的牧場公地上放牧,採 取絕對自私的做法,拒絕合作,最終,牧場資源會迅速耗盡,牧民很快便一無所有;反之 ,以不同的方式合作,並懲罰惡意反叛者,卻有助牧民長久地取得資源。(連黑猩猩也懂 原諒同伴、促成合作,並懲罰同伴不合作行為。) 別迷信自己永遠正義 然而更大的問題也來了,假如出現部落與部落之間的族群競爭呢?每個族群都有自成一系 的道德信念,不管是來自原始宗教或是道德信條,這些信念難以促成族群層面之間的合作 ,並且深信己方是正義的,對方是邪惡的。(或:我信的是真神,你信的是假神。) 格林將「團體可能因為自私自利,而偏好某些道德價值勝過其他價值」,稱為「偏私的公 正」(biased fairness),簡單來說,就是人人總是認為自己/己方是對的,對方是錯 的。 在1982年中東貝魯特大屠殺發生後,有研究人員分別讓阿拉伯人和以色列人觀看當年同一 段新聞報導,儘管內容一模一樣,但雙方完全認定新聞只偏袒對方。還有另一項關於政黨 的心理實驗,喬福瑞.柯亨(Geoffrey Cohen)找來一批偏好民主黨的自由派人士,與偏 好共和黨的保守派人士參與實驗。柯亨發現,只要他將某項政策,向自由派人士說成是民 主黨提出的,即使內容非常保守,自由派人士照樣贊成;反之亦然,向保守派人士說政策 是由共和黨提出的,即使內容非常開放,他們也照樣贊成。事後,大部分參與者均否認, 當初自己受到黨派影響,從而誤判了內容。 研究意味著,自己支持一方所提出都視為對的,蓋過了對內容的思考,總之贊成「自己人 」就好了。老實說,筆者極有興趣在香港試驗一下,看看自稱民主派人士以及建制派人士 的反應。 太誇張了吧?那麼討論死刑的話題如何?假如雙方足夠冷靜,把正、反理據看得清清楚楚 ,會減少對己方的盲目認同,較諒解對方的觀點嗎?曾有研究員將支持和反對死刑的詳盡 理據,分發給雙方閱讀,讓他們細心考慮過後再作判斷;結果,人們看後反而加強了自己 立場的信心,更加認為自己支持的理據更有說服力,對對方的觀點沒有較多諒解,情況倒 是變差了。 格林就上述各點,再以神經科學的角度作出解讀,不論是指個人避免傷害旁人的直覺,抑 或團體「偏私的公正」背後的直覺基礎。他指出神經科學權威學者之一安東尼.達馬西歐 (Antonio Damasio)發現,人類不同的道德情感機制與大腦「腹內側前額葉皮質」( ventromedial prefrontal cortex,簡稱vmPFC)非常相關。假如腦區受損,病患即使看 到血淋淋的恐怖場面,身受重傷的受害者,他們也會指沒有任何感覺,就是出現了情感障 礙。大家別誤會,他們並非智商出了問題,而且仍然有是非對錯的相關認知,只是他們一 點感覺都沒有,有點像我們知道的人格病態者(精神變態)。 再拆解「電車難題」辯中辯 還記得那多重設問的電車難題吧?格林簡直是這方面的專家。他認為第一重設問:「轉轍 器難題」(switch dilemma)無甚爭議。同樣,研究電車難題的哲學家茱蒂斯.賈維士. 湯姆森(Judith Jarvis Thomson)認為純就此重設問來說,以功利主義(Ulitarianism )進行道德抉擇,道德上可以接受;格林也交代全球絕大部分人也認為可以接受。(筆者 當然同意,詳見《舉世爭議的「電車難題」是戲弄人的詭辯》一文。) 格林比較關心的是第二重設問:「天橋難題」(footbridge dilemma),就是推人下橋拯 救路軌上五人的問題。 首先,格林設計了一項實驗,透過功能性磁震造影(functional 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 fMRI)檢視受試者在閱讀、回應兩重設問時的大腦反應。一如格林所料,在天 橋難題中,當人們認為自己要親手推人下橋時,大腦處理「道德情感」的腹內側前額葉活 動也一併增加;反之,轉轍器難題中,當人們大都選擇殺一求五,以功利主義作出抉擇時 ,卻是「抑制慾望」的背外側前額葉(dorsolateral prefrontal cortex,簡稱dlPFC) 活動增加,而此一區域,往往是不同實驗,需要受試者刻意自制,以理性思考時較活躍的 大腦區域。 此外,他指出學者馬利歐.孟德茲(Mario Mendez)與同僚找來額顳葉失智症( frontotemporal dementia, FTD)病患進行天橋難題判斷,這些患者受影響的腦區也有腹 內側前額葉,亦即導致情感障礙的區域。結果,接近60%的病患願意推人下橋,而健康人 士只有20%會這樣做,前者高出三倍之多,使上述兩項關鍵實驗得到相關性支持。 此外,亞米泰.薛哈夫(Amitai Shenhav)的一項關於處理恐懼反應的「杏仁核」( Amygdaloid)研究所示,在天橋難題中,杏仁核與人們抉擇的負面情感有正相關;格林補 充,杏仁核的反應像警報器一樣,當它活躍時,也關係人們不採取功利主義抉擇。 一些急躁的朋友,或許此時已憤憤不平要問:豈有此理﹗格林是否想說,決定不推人下橋 時,只不過是非理性的情感,而推人下橋殺一救五反而是理性大腦的抉擇﹗你支持殺人嗎 ?太冷血了﹗ 事實並非如此,格林倒是認為,我們確實可有很多理性依據,種種推論,決定不推人下橋 。例如,任意犧牲旁觀者很可能令人仿效,造成社會秩序恐慌混亂,也可以詳細思考尊重 生命的重要性等。但是,當我們相信是上述抽象的理性思考,驅使我們最終拒絕推人下橋 ,那麼,當人們接受測試時,理應是「背外側前額葉」非常活躍才對,可是事實不然,真 正令不少人拒絕推人下橋的,是強烈的道德直覺。 為此,格林設計了一個稱為「撞擊警報情境」的電車實驗。這次,路軌設計是分開兩條獨 立的軌道,一條純直線軌道行駛電車,前方站有五人,不停止電車他們會被撞死;另一條 獨立軌道也有一列電車,若受試者在遙遠的地方,按下轉轍器,讓電車轉向分岔路,撞死 一人,觸發那裡的警報,令所有軌道立即停電,便可成功拯救那條直線軌道上的五人。你 們應該很快明白,假如理性思考,這樣做根本跟推人下橋並無大分別,同樣是刻意視他人 作為「一種手段、一種工具」,是有違人們一般道德信念的目的。 可是,依然有86%的人殺一救五,與最初沒有爭議的第一重設問的87%幾乎一樣﹗為甚麼? 這就是格林苦心重新設計,只要繞過人們敏感的道德直覺,不用想像自己推人下橋,轉轍 器擺在遠方,兩條軌道分開處理,便令到人的情感反應大減,從而輕易作出抽象的功利主 義抉擇。 可是,請別誤以為格林輕輕放下天橋難題,他和同事設計了一個更曖昧的版本,以突顯電 車難題的弔詭之處:如果電車不停下來,就會撞上爆炸箱,炸毀水壩,淹沒一整個城市, 造成數百萬人死亡。如果把一人推下去,觸發機關立即拯救數百萬人性命。你會如何抉擇 ? 筆者認為這版本的妙處,在於是否追求更大的善,無論事前再確信某種道德信念,還是要 依據實際情況重新思考、調整。不知你如何抉擇? 轉一轉事例煽動你就不理性了 還有一個令人情理衝突的實驗。學者紹恩.尼可斯(Shaun Nichols)與約書亞.諾伯( Joshua Knobe)以兩個虛擬世界,詢問人們的責任判斷。二人設定一個A世界,在這世界 裡,所有發生的事情都是100% 命定的。人們被問及在如此世界當中,應該為自己的行為 負上完全的道德責任嗎?結果,只有5%的人回答需要負全責;這沒大不了,很合乎預期, 相當理智,也根據抽象原理推論。 可是,當他們具體地在A世界描述以下事情後,反應截然不同了:有一名為比爾的人,他 迷上自己的女秘書,認定唯一跟她一起的方法,就是殺掉現任妻子以及三個小孩。他設計 了一場大火,佈下機關,終於將全家燒死了,順利跟秘書一起。人們再回應這事例時,面 對同一個100% 被命定的世界,卻立即轉向認為,比爾需要為自己行為負全責。問題是, 剛才為何95%的人斷定活在A世界的人不必負全責?難道那種清晰的抽象推論,突然因為觸 動情感,一掃而空? 此刻我們開始明白,道德直覺影響之大。同時,無論你喜歡抽象思考道德義務、生命價值 ,抑或功利主義的運算推理,求最大效益,大腦主責處理的區域是「背外側前額葉」,而 不是主責情感和恐懼的大腦區域。只要蒙騙人們的情感直覺,同時又忽視抽象思考,原本 在推人下橋的情境不同意殺一救五的人,在繞過情感的設計之下,不知不覺會以功利主義 抉擇。 難怪海德特引述學者研究,無論主張功利主義的邊沁(Jeremy Bentham),或是主張義務 論(Deontological theories)的康德(Immanuel Kant),都很可能患有「亞斯柏格症 」(Asperger’s Syndrome),沒怎麼情感掙扎,抽離地思考問題,二人分別在於康德症 狀相對輕微。 因此海德特亦指,西方社會部分受深厚教育的人士,若像邊沁與康德那般聰明又略帶自閉 ,極易成為自由派人士,偏好抽離思考避免傷害和公平的道德原則,變成全球相對少數的 「WEIRD」一族,即:西方的(Western)、高知識分子(Educated)、工業化的( Industrialized)、富有的(Rich)、民主的(Democratic)。 總之,格林將一系列大腦研究,歸納為情感與理性交織的「雙重程序大腦」,就像一部現 代攝影機,有自動模式,也有手動模式。自動模式預先設定好感光度、光圈等,方便快速 拍攝;情況猶如我們的道德直覺/情感直覺,是演化給我們的自動設定,抉擇飛快,一瞬 間感覺已作出判斷,像大自然世界替生物存活下過億萬步棋,最後的經驗累積成高度直覺 。 但一些需要細緻調節的畫面,則要親自調校各項設定值;猶如我們的理性思考,細緻推考 想法,分析概念,有時甚至抑制情感干擾,務求作出情理兼備的判斷。而身處現今複雜社 會文化底下,若單憑遠古的直覺決策,未必正確。 格林強調,在一般生活之下,對身邊親朋直覺關懷,首先保護他們,合乎情理,這並不構 成甚麼問題,也有利促進團體內的和諧共處。可是,當問題涉及大量團體的公共政策、環 球問題,純靠直覺可能有「道德近視」的情況出現,只知維護自身陣營的信念,無助達成 更大的善,凝聚共識。 該為「功利主義」平反了? 總括研究所得,格林認為我們現今對人性的了解越多,好應為一度被打成萬惡的「功利主 義」平反,但由於它的名字極易受到誤解,令人誤以為功利主義無關「更大的善、快樂、 幸福」,以為它不過主張「生活就是持續的算計,為每個決定加上成本與效益的計算」, 甚至是一種財富最大化的想法,只要有利益可圖,犧牲少數人換取更多財富效益,難道不 是應該做嗎? 格林不認為這是正確解讀功利主義的取態,並不是追求更大的善有何問題,而是過往質疑 功利主義的說法,不少脫離了對人性喜惡的了解,以及對生活經驗的掌握,變成虛空的概 念遊戲,所以指斥功利主義者會同意,壓迫少數以換取更大利益,變相合理化奴隸社會等 等。又或人們抱持功利主義信念,會否造成彼德.辛格(Peter Singer)拋出的反思,每 人每天不斷將剩餘的財富物資捐獻給各地窮苦大眾,以至在城市生活的功利主義者,理應 放棄更好的個人生活品質,以無盡地拯救全球貧困者? 格林對此逐一回應。例如,根據快樂研究對人性的了解,一批能夠擁有奴隸的人,透過奴 役他人換取更大的效益,情況等於在經已不錯的生活水平上,增加額外的得益,在真實的 研究和經驗之下,這根本不能提升甚麼快樂。另一方面,若一批人成為奴隸,即使可能是 相對少數,他們失去自由和尊嚴,付出沉重體力,每天生活承受龐大壓力,在他們未能增 加別人多少快樂之餘,個人的快樂將有極大損失,肯定有悲慘的結果。 是故,格林並不在「可能性」上糾纏,功利主義概念如何「可能」變成奴隸社會,也不糾 纏論證每一項被稱為「快樂」的事情,它最精確的概念定義如何。卻是問生活「經驗」的 各種實際「品質」,是否有所提升,人們生活各類衣、食、住、行的快樂需求如何,缺乏 它們後的痛苦如何,通通有相關研究、具體經驗加以支持,功利主義並不是一種玩弄虛幻 概念的遊戲。 筆者相信,這種略經包裝的「後果論」(consequentialism)分析方向,格林是受他的思 想家導師—亞馬蒂亞.森(Amartya Sen)的啟發,將生活品質(快樂)、社會福利訴諸 經驗上可實證的本位。 繼而,格林就捐獻財富給有需要人士,捐獻的程度也訴諸經驗分析。他認為一個真正合乎 情理的功利主義者,必須考慮其他人共同承擔道德義務;因為只有極少數人才能承受的捐 獻程度,放棄了一切生活品質而幫助他人,只會嚇怕其他人參與道德義務,如此少數人做 到,同時難以廣泛持續的捐獻,根本是脫離人性,不可能是功利主義者所支持的。 格林認為若要譴責一些人不肩負道德義務的,首先是那些生活奢華的人,譬如買大量禮物 給自己子女,卻完全對窮小孩無動於衷,又或捐獻百萬美元給「大都會美術館」(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添加藝術品,也不幫助有需要人士,這是說不過去的。 深度實用主義 基於上述對功利主義的詮釋,歷史遺留太多不幸誤解,格林提議以新的名字和論述,重新 將之定位,將根據科學對人性的了解,考慮總體生活品質提升,訴諸經驗實證的推論方式 ,稱為「深度實用主義」(deep pragmatism)。 假如你相信「人權」無價,但當你論述它的價值如何影響人類的福祉時,你能不扯上歷史 的、生活的「經驗」作為支持嗎?還是你認為人權等道德信念,它的本質猶如「數學」公 式,從基本不證自明的抽象概念,一步步嚴謹推出結論,真的是這樣嗎?懂得加以反思, 才是理性學問跟純粹宗教信仰的根本分別。 那麼,我們回頭再看德國總理默克爾處理難民事件的高明,她正示範了格林主張的「深度 實用主義」,默克爾誠實地訴諸德國所能收容的難民數量,滿足人道信念之餘,未有盲目 根據人道立場全面收容,也以領頭的號召力,意圖影響歐洲國家一同分擔,共同作出持續 援助。這不就是恰到好處的道德「實踐」嗎? 這裡不是務求提出甚麼鐵定真理,筆者相信開放討論永遠是趨向真理的基石。不管各位知 識分子所屬的學系學派為何,也不管你們是否對海德特及格林的研究感到冒犯。皆因二人 或多或少認為,不少歷史上的哲學家也許脫不掉「直覺先行,決策在後」的思維模式,建 構理論時免不了受湧上心頭的強烈直覺影響,再依此加上種種看似言之成理的「解釋」( 這方面威爾森被譽為「先知」)。未知是否意味著,休姆(David Hume)的哲魂彷彿在震 懾古今: 理性只不過是熱情的僕人。 Reason is and ought to be the servant of the passions. (後記:格林指他此著作出版,是押上了全組研究員的前途。也許他預料受全球各界熱議 甚至攻擊,這分勇氣值得敬重。筆者認為這是新潮,無論如何艱難,值得我們持續地加以 深思。) 責任編輯︰鄭家榆 核稿編輯︰歐嘉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58.253.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gnitive/M.1442932522.A.C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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