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檢察官談聯盟對球員的處分

看板Cobras作者 (冰凍腦袋)時間15年前 (2008/10/17 16:11), 編輯推噓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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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10/16自由時報 http://0rz.tw/194VV 假球多到打不完 (2008-10-16) ◎ 朱儉 報載黑道資金採取入主米迪亞暴龍隊球團,直接指示控制教練、球員若然屬實,打假球的 行為已更甚以往,成為集團性事件,殺傷力不言可喻。 值得吾人深思的是,聯盟早有如此規定,為何近年來仍不斷發生打假球事件?甚至這次黑 道竟堂而皇之入主球隊?對於中華職棒聯盟自許之清新形象,不啻當頭棒喝。 姑且不論聯盟是否已提供安全無虞的打球環境,亦不論聯盟已層層把關審核,為何仍讓黑 道資金經營球隊,更不論聯盟自稱早已發現米迪亞暴龍隊比賽有所異常,為何仍無法採取 有效措施,單就司法偵辦之面向而言,聯盟這樣的處置,已然在各球團、球員間投下一顆 負面之變化球。 聯盟不問未來司法審理之結果,亦不論各個球員可能犯罪的情節輕重,更不管球員是否配 合司法偵辦等情況,對於涉案球員、教練一經交保,就給予最嚴厲之解約永不錄用處分, 恐怕會在球團引起寒蟬效應,球員、教練為保住工作,縱然知道有黑道介入或他人打假球 之情事,或自己也是黑道恐嚇下而不得不配合的犯罪者,也難期待球員能發揮道德良知, 勇於檢舉、自首或作證,對於司法調查與審理,恐怕只有避之唯恐不及,其結果將是黑影 揮之不去,除惡未盡。 此次事件的特殊性,是黑道介入經營,甚至與球員同住於宿舍,全面如影隨形加以威脅, 球員可以抗拒之可能性甚低,縱然打假球或者知情不報之行為有所不當,亦非毫無情有可 原之處。聯盟除給予適當之處分,應鼓勵知悉此一事件之相關球員、教練乃至球團經營管 理階層,全面配合檢警偵辦,勇於作證,在一定之條件下,例如配合司法機關追查,致順 利將幕後之黑道繩之以法,聯盟即可同意取消永不錄用之處分,甚至日後可考慮加訂規章 ,於相關人員事前主動提出事證檢舉時,將不予處分,如此,相關人員始能勇於作證,讓 真正幕後黑手退出職棒,才是展現聯盟鼓勵球員配合司法偵辦之具體作法。 (作者為檢察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98.199

10/17 17:21, , 1F
如果取消永不錄用 即使他回來了 球迷不會懷疑嗎
10/17 17:21, 1F

10/17 17:37, , 2F
聯盟應該要有公正客觀的調查組織吧
10/17 17:37, 2F

10/17 17:37, , 3F
用超然且合理的判斷...
10/17 17:37, 3F

10/17 17:43, , 4F
幹嘛不寫作者是總統不是更好
10/17 17:43, 4F

10/17 17:45, , 5F
說的沒錯阿 聯盟如果能保障球員的工作 假球哪會那麼多
10/17 17:45, 5F

10/17 18:10, , 6F
聯盟沒錢沒權....哪會有GUTS來做事?
10/17 18:10, 6F

10/18 04:05, , 7F
超渡也是寫得冠冕堂皇啊,還不是變成變相的解約動作
10/18 04:05, 7F

10/18 23:36, , 8F
假球的原因很多啦...寫論文好了~~~
10/18 23:36,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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