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民眾擅賣口罩、酒精恐違法 北市:最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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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擅賣口罩、酒精恐違法 北市:最高可罰200萬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近來武漢肺炎疫情讓口罩、酒精大缺貨,北市府2月擴大查察
本市藥局、藥妝店、網路平台是否涉嫌囤積醫療用口罩及酒精等防疫物資或哄抬價格。北
市法務局也提醒,醫用口罩屬於醫療器材,濃度75%藥用酒精屬乙類成藥,民眾不得擅自
販售,否則涉違反藥事法規定,若經查證屬實,最高罰款200萬元
北市法務局指出,台北地方檢察署近來透過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整合轄區內消費者保
護、警政、衛生、公平交易等相關主管機關,共同速查嚴辦違反防疫規定案件。調查後發
現涉嫌哄抬醫用口罩等徵用防疫物資價格計4件,已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涉嫌哄抬一般
口罩及酒精等物品價格計5件,已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處;店家不具藥商資格涉販售醫
療用口罩或藥用酒精計6件,則移由衛生局依違反藥事法裁處。
法務局指出,北投區某百貨業者因不具藥商資格販售醫用口罩,衛生局業依違反藥事法開
罰3萬元;另中山區某五金行涉違規佔用騎樓販售分裝酒精,佔用騎樓部分由警察局現場
取締開罰,其餘涉及違反藥事法、菸酒管理法或商品標示法規定,則移由相關單位續處。
法務局提醒,醫用口罩屬於醫療器材,濃度75%藥用酒精屬乙類成藥,民眾不得擅自販售
,否則涉違反藥事法規定,若經查證屬實,最高罰款200萬元。至於藥商(局)則須依規
定向當地衛生局申請登記相關事項,才可於網路販售;另百貨店、雜貨店及餐旅服務商須
經工商登記載明「乙類成藥零售業」才能販售乙類成藥,一般民眾不得擅自於網路或其他
未經許可之場所販售。
法務局近日也查獲部分實體商家或個人賣家在網購平台及臉書社團等,高價販售口罩及酒
精等防疫物資,這已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刑法、藥事法及公平交易法規定,均移送檢
調單位或衛生主管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偵辦或續處,提醒賣家應注意相關法規,勿以身
試法。消保官同時已與臉書、蝦皮、露天、雅虎等網路平台業者開會,要求一旦發現有違
法情事除立即下架外,並應將賣家資料及事證移送相關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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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19:48,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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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19:48, 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