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轉錄] 揪團之關於菸酒項目之修改版規

看板CntrbndList作者 (中興大學北川景子)時間5年前 (2019/04/28 22:14), 5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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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aichungBun 看板 #1SnRKpCT ] 懶人包: 1.不可菸團,2.喝酒只能有人管的地方,3.煙不能廣告,酒廣告要警語,和板主同意。 還有5.3板規也偷偷改了,就送東西要求飲料變成交換不會再水桶了。 即日起有關於"揪團",有會部分限制,除板規5.4.2禁止賭博項目之外, 更改5.4.5項目 (原5.4.5項目為提醒安全) 5.4.5 A.任何揪團都不允許"提供吸菸",也不允許任和菸商廣告B.揪團如果涉及酒類,必須要在能夠區分"年齡"之區域行為, 如酒店、KTV、夜店等等,私人區域(如住家)因為無法辨別年齡,不可揪團。 C.酒類廣告禁止直接銷售(如提及價格、優惠)文章須要板主同意才能張貼。 罰則:違反A或者C退文禁言365天。違反B退文禁言90日。 說明: A項目為法規菸害防制法第九條: 第九條 促銷菸品或為菸品廣告,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以廣播、電視、電影片、錄影物、電子訊號、電腦網路、報紙、雜誌 、看板、海報、單張、通知、通告、說明書、樣品、招貼、展示或其 他文字、圖畫、物品或電磁紀錄物為宣傳。 BC項目為法規菸酒管理法第30條和第37條 菸酒管理法第30條 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 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 酒之販賣,得設置專區或專櫃。設置專區或專櫃之範圍、內容、方式及其 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菸酒逾有效日期或期限者,不得販賣。 菸之販賣,依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辦理。 法規菸酒管理法第37條: 酒之廣告或促銷,應明顯標示「禁止酒駕」,並應標示「飲酒過量,有害 健康」或其他警語,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二、鼓勵或提倡飲酒。 三、以兒童、少年為對象,或妨害兒童、少年、孕婦身心健康。 四、虛偽、誇張、捏造事實或易生誤解之內容。 五、暗示或明示具醫療保健效果之標示、廣告或促銷。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情事。 原 5.4.5 揪團在外行為與本板無關連,請慎選及注意安全。 若產生法律行為,由板友自行負責。 如人身安全問題需要協助(PO文協尋、文章備份等),板主會盡力配合。 這臨時改的 之後板規還會改的完整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10.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556460851.A.31D.html ※ 編輯: talk5566 (111.83.10.214), 04/28/2019 22:14:2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talk5566 (111.83.10.214), 04/28/2019 22:14:49 這是台中板目前針對的規範 以菸害防制法和菸酒管理法 訂出的說明 之前幾篇 我們大概都是使用這樣的標準 1.菸團絕對不行 2.酒團只開放能夠辨別的地方 3.酒商廣告一定要很多警語 ※ 編輯: talk5566 (111.83.10.214), 04/28/2019 23:07:40
文章代碼(AID): #1SnRLQTK (Cntrbnd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