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交換垃圾袋是否違法?
根據《臺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第八條
專用垃圾袋為清理費收費專用,不得擅自製作、販售、使用、製作袋上圖樣、
文字,或用作商業促銷及各種活動贈品
以及第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一 偽造、變造專用垃圾袋者。
二 販賣偽造、變造之專用垃圾袋者。
三 明知為偽造、變造之專用垃圾袋而購買或使用者。
四 未經環保局同意,販售專用垃圾袋者。
五 環保局委託之行銷系統,任意增減專用垃圾袋售價者。
六 自垃圾清除、處理及貯存工具、設備或處所中回收已使用專用
垃圾袋者。
其中只提到不能販售,又根據#1QORP57l (CntrbndList) 公告之1) b.
本文所稱之「交易」為本站板務管理慣用、通用語彙,其具體定義依前開各該法律/法令
所禁止之行為為準。交易標的包括但不限於實體貨幣與有價證券、任何形式虛擬貨幣(含
批幣)、以物易物、各形式服務等。
想請問這樣有沒有違法?
謝謝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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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9:36,
6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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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09:36, 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