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交換垃圾袋是否違法?

看板CntrbndList作者 (巴吉)時間6年前 (2018/07/01 20:12),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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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臺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第八條 專用垃圾袋為清理費收費專用,不得擅自製作、販售、使用、製作袋上圖樣、 文字,或用作商業促銷及各種活動贈品 以及第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一 偽造、變造專用垃圾袋者。 二 販賣偽造、變造之專用垃圾袋者。 三 明知為偽造、變造之專用垃圾袋而購買或使用者。 四 未經環保局同意,販售專用垃圾袋者。 五 環保局委託之行銷系統,任意增減專用垃圾袋售價者。 六 自垃圾清除、處理及貯存工具、設備或處所中回收已使用專用 垃圾袋者。 其中只提到不能販售,又根據#1QORP57l (CntrbndList) 公告之1) b. 本文所稱之「交易」為本站板務管理慣用、通用語彙,其具體定義依前開各該法律/法令 所禁止之行為為準。交易標的包括但不限於實體貨幣與有價證券、任何形式虛擬貨幣(含 批幣)、以物易物、各形式服務等。 想請問這樣有沒有違法? 謝謝專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4.19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ntrbndList/M.1530447132.A.207.html

07/05 09:36, 6年前 , 1F
http://tinyw.in/xLBF 過去的新聞,參考吧
07/05 09:3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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