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變更設計議價前先請廠商施作

看板Civil作者 (金)時間5年前 (2019/07/29 14:45), 5年前編輯推噓7(7034)
留言41則, 11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土木界先進大家好 最近工作上遇到一個狀況,請各位前輩指點迷津 本身在地方政府待了幾年,以往處理變更設計時都是完成議價(約)程序後才請廠商施作 。 這次經手的案件變更設計前已完全無其他可施作的部分,所以廠商是報停工辦理變更的, 我的想法是應該要完全變更設計議約議價的程序,才可復工進場施作。 但上級長官認為變更程序耗時冗長,希望我可以先通知廠商復工施作再辦理議價程序。 經查「採購契約要項」第24點:「契約變更,非經機關及廠商雙方之合意,作成書面紀錄 ,並簽名或蓋章者,無效」。? 又查依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20條契約變更及轉讓的第(三)項: 「機關於接受廠商所提出須變更之事項前即請求廠商先行施作或供應,應先與廠商書面合 意估驗付款及完成契約變更之期限,其後未依合意之期限辦理或僅部分辦理者,廠商因此 增加之必要費用及合理利潤,由機關負擔。」 這句話是否就是隱含著請廠商先行施作是可以的,只要跟廠商談好估驗付款跟完成變更的 期限即可?如果議價破局,廠商損失由機關承擔就可以了嗎? 不曉得大家實務上處理方式是如何? 還沒跟廠商合意新增工項的價格就施作,到底該如何 操作是可以符合採購法相關規定呢?是否有前輩可以分享指教一下,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10.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ivil/M.1564382750.A.5B7.html

07/29 16:22, 5年前 , 1F
暗黑兵法 請長官下達書面指示 你才辦
07/29 16:22, 1F

07/29 16:39, 5年前 , 2F
議價不成,機關逕行核定,廠商爭議調解或官司訴訟
07/29 16:39, 2F

07/29 16:40, 5年前 , 3F
大工程不可能先變更在施工,這樣拖太久..
07/29 16:40, 3F
那請問S大,若以這方式辦理,應該至少變更設計預算書圖機關要先核定對吧?

07/29 16:53, 5年前 , 4F
先上簽是應有程序 不是黑暗兵法吧 不上簽讓上面同意包商
07/29 16:53, 4F

07/29 16:54, 5年前 , 5F
先做 難道承辦人可以口頭同意包商先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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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17:26, 5年前 , 6F
上面不會簽吧 萬一廠商做完拿著公文大開口 長官要自掏
07/29 17:26, 6F

07/29 17:26, 5年前 , 7F
腰包嗎
07/29 17:26, 7F
據了解好像很多長官都願意批可。

07/29 17:40, 5年前 , 8F
不同意金額就進調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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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謝謝g大。

07/29 17:51, 5年前 , 9F
我說的是 先請長官下達書面指示後再按4樓的方式辦 (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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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17:51, 5年前 , 10F
樣會先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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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aul (114.33.10.89 臺灣), 07/29/2019 18:53:09

07/29 20:36, 5年前 , 11F
請長官正式發文 內容須明確指示「因考量工期因素 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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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設計相關工程可先行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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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58, 5年前 , 13F
首先你的理解有錯誤,工程會的契約範本只是參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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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58, 5年前 , 14F
並無實質的效力,你要看你們的合約不是看工程會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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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V大回應,我了解您的意思,只是我的契約就是跟工程會範本相同的,這些條文都有 。

07/29 21:58, 5年前 , 15F
。再來,那條規定的理解不是你想的那樣,要解釋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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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58, 5年前 , 16F
...簡單說先釐清是否有新增單價。至於最核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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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新增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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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未變更議價完成就繼續施工,這要看條件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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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58, 5年前 , 18F
可以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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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V大怎麼樣操作可以是合法的呢? ※ 編輯: yaul (114.33.10.89 臺灣), 07/29/2019 22:53:54

07/29 23:16, 5年前 , 19F
因為條件上無法瞭解的很詳細,所以只說大原則。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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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3:16, 5年前 , 20F
增單價比較麻煩,端看你想不想切開處理,因為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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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東西切開是比較好。即是說,可以經過發文或頒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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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請廠商施作。再來就是雙方合意原則,就算是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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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價,如果發文請廠商施作,廠商沒意見也可執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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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在於價金未知,但可透過報價單(3家)預知金額,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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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3:16, 5年前 , 25F
設計或廠商提供,對彼此心裡有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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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3:16, 5年前 , 26F
以上,僅是原則,因條件少難詳細。還有一個重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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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3:16, 5年前 , 27F
廠商好好溝通尊重他,不擺架子才是做工程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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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9:17, 5年前 , 28F
若非重大變更設計,業主指示後,廠商無拒絕履行權利,拒絕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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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9:17, 5年前 , 29F
屬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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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09:18, 5年前 , 30F
但若是重大變更,業主可能已經違約,廠商可以拒絕履行
07/30 09:18, 30F
我認為是重大變更,廠商應該也如您所說的想拒絕直接履行。

07/30 12:40, 5年前 , 31F
通常工地會議中可以提出,落記錄,等長官同意發會議記錄後
07/30 12:40, 31F

07/30 12:40, 5年前 , 32F
就直接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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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V大分享。 ※ 編輯: yaul (114.33.10.89 臺灣), 07/30/2019 15:00:38 ※ 編輯: yaul (114.33.10.89 臺灣), 07/30/2019 15:02:05

07/31 00:31, 5年前 , 33F
我遇到單位做法是1.先辦變更設計確認會勘2.上簽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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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0:31, 5年前 , 34F
原則3.提送變更書圖4.辦理變更設計審查會5.上簽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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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0:31, 5年前 , 35F
設計6.議價7.議定書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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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0:33, 5年前 , 36F
2.簽過就叫承商先行施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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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2:16, 5年前 , 37F
自己簽就都承辦人的主意了,簽請辦理先行施作會勘會議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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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2:16, 5年前 , 38F
廠商都叫來,記得請長官派主持人,做出請廠商先做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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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2:16, 5年前 , 39F
紀錄當依據再簽,正常主持人一定是主管,有事也是被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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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2:16, 5年前 , 40F
的主持人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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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1:22, 5年前 , 41F
監造書面同意就行吧
08/14 11:22, 41F
文章代碼(AID): #1TFfOUMt (Civ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