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朋友的問題

看板Civil作者 (....)時間13年前 (2010/09/10 17:07),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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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在顧問公司上班 日前有個案子被業主單位的查核小組評為丙等 所以就得換人 罰款 做改善成果資料及開檢討會 換他之後 因為很菜 同事又自顧不暇(他覺得) 但他交出去的資料不如業主預期 檢討會被轟個淅瀝嘩啦 結不了案...以上是事件簡單的過程 他目前是有點惱羞有幾個疑問 1.他查資料時 看到查核小組應該是設立在 縣市政府跟中央單位裡 他想知道如果在這層級以下的單位被評丙等 是否還是得照規定處罰(換人跟罰款)? 2.另外他提到換人的部分 業主說 文到就應該換了 但文內並未明定日期 所以他依"監造廠商品質保證規定" 在兩週內(13天)換人 但業主說 這樣不符規定 因為工程已進入尾聲 等於沒換 他覺得業主部分是挑規定在遵守 我想問問版上的先進 這是該如何處理好? 腦羞想推翻一切 一定是不行的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204.3

09/10 17:43, , 1F
跟業主硬碰硬沒好處的
09/10 17:43, 1F

09/10 20:50, , 2F
跟業主硬碰硬 101啦... 找死 捷統
09/10 20:50, 2F

09/10 21:47, , 3F
1.請看契約 2.請看契約
09/10 21:47, 3F

09/11 23:54, , 4F
被評丙等人事一定會被撤換..不然這樣很難交代
09/11 23:54, 4F

09/11 23:55, , 5F
被評丙等一定會被處罰,跟查核小組設在哪沒關係.
09/11 23:55, 5F

09/11 23:58, , 6F
換人的部分就看合約怎麼說,照合約走就對了.
09/11 23:58,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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