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少女願當誘餌配合抓捕 監控下被載走性侵
13歲少女願當誘餌配合抓捕怪叔叔 警監控下竟被載走性侵
2023/07/20 19:26
首次上稿 17:24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13歲少女「小君」上網於「JD交友軟體」被暱稱「吳夢
」的張姓男子引誘性交易,還被對方騙得裸照以此威脅要在網路及臉書社團公開裸照,要
求少女赴約性交易,「小君」為此向中壢警分局報案,配合偵查隊員警以同意性交易約出
張男,不料在警方監控下,少女卻被張男脅迫上車載往附近,於車上遭張男脅迫對其口交
得逞,張男完事後將少女載回原處,才被狀況外的員警逮捕;案經檢方起訴,桃園地院今
天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將張男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這樁警察監控
下「丟人」、害得少女慘遭性侵的大烏龍才告曝光。
判決指出,張男於2020年11月3日於「JD交友軟體」以暱稱「吳夢」與同上該交友軟體的
「小君」攀談,引誘以5000元代價與女童從事性交易,經「小君」同意交易,另要求女童
自拍裸露私密處的照片傳送給他。
事後,因「小君」並未赴約交易,張男多次傳送訊息恫嚇「小君」將於網路及臉書社團公
布其裸照,脅迫出面性交易;「小君」擔心害怕裸照被公開,鼓起勇氣向中壢警分局報案
,並配合中壢偵查隊辦案,假意同意出面性交易,聯繫張男於2020年11月9日深夜11點在
中壢區1家麥當勞速食店前碰面,由警方埋伏實施誘捕。
「小君」自當誘餌赴約,張男駕車準時到場喝令「小君」上車,將她載往約300公尺外後
將車輛停靠路邊停車格,隨即要「小君」為他口交,少女因本應出現抓壞人的警察遲遲不
見蹤影,當下擔心害怕心生畏懼,只好就範對張男口交,完事後張男駕車將「小君」載回
麥當勞放人,此時埋伏的員警才出面將張男逮捕送辦。
案經桃園地院審結宣判,以張男觸犯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
1月;又犯引誘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未遂罪,處有期徒刑8月;又犯脅迫使少年為有對價
之性交行為罪,處有期徒刑7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
對此,桃園地檢署表示,此案於偵查中時,「小君」並未提及於配合警方誘捕張男時遭性
侵受害,而是在法院審理中說出這段離奇受害經過,經公訴檢察官追加起訴法條,法院而
作出判決;對於警方在被害人報案後配合實施誘捕,卻「丟人」造成遭受性侵害,檢方表
示,將於收到判決書後,研析確認相關事實及法律適用,釐清員警有無涉及違法情形,如
有違法情況,將依法分案偵辦。
更新時間 19:26(補充警方說法)
中壢警分局對此案表示,經詢問承辦員警,指當時曾囑咐少女切勿上對方車輛,不料還是
上了張男的車輛被載走,2埋伏員警見狀即徒步追去,但已追不上,不久後張男就將少女
載回並被逮捕,少女並未提及於車上遭到性侵害;警方強調,將深入了解事實經過,如有
疏失將追究相關責任。而為防止類似事件重演,警方未來實施查緝時,將視約定處所之地
形地物,搭配攔停警力,減少變數發生,避免情況失控並兼顧保護被害人。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370422
出任務時不知便衣警員有無配戴小型隨身錄影器材
好還原事情經過
再來是如果守著被害人不太可能遠離,當加害者開車接近
監視員警一定慢慢接近歹徒,還會發生追車情況應該有疑點須釐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7.67.2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ungLi/M.1689959307.A.4B4.html
※ 編輯: venomous (36.227.67.204 臺灣), 07/22/2023 01:32:19
推
07/22 04:13,
9月前
, 1F
07/22 04:13, 1F
推
07/22 06:52,
9月前
, 2F
07/22 06:52, 2F
→
07/22 07:10,
9月前
, 3F
07/22 07:10, 3F
跟少女出勤便衣員警常識來講不太可能遠離身邊
而性交易嫌犯警覺不太可能大於買賣毒品嫌犯
見面約定時間一般不會更改,尤其性慾當頭男生?
少女身上不知有沒裝上定位器
自己上車舉動 真的還要再釐清
見到司機後沒上車,也讓他開車跑了,事後還是能調監視器查車牌
為何一定要上車?
→
07/22 08:06,
9月前
, 4F
07/22 08:06, 4F
推
07/22 09:19,
9月前
, 5F
07/22 09:19, 5F
→
07/22 10:02,
9月前
, 6F
07/22 10:02, 6F
推
07/22 10:16,
9月前
, 7F
07/22 10:16, 7F
→
07/22 10:45,
9月前
, 8F
07/22 10:45, 8F
推
07/22 10:56,
9月前
, 9F
07/22 10:56, 9F
※ 編輯: venomous (36.227.67.204 臺灣), 07/22/2023 12:29:20
推
07/22 12:12,
9月前
, 10F
07/22 12:12, 10F
→
07/22 12:22,
9月前
, 11F
07/22 12:22, 11F
→
07/22 12:23,
9月前
, 12F
07/22 12:23, 12F
推
07/22 22:12,
9月前
, 13F
07/22 22:12, 13F
推
07/23 00:30,
9月前
, 14F
07/23 00:30, 14F
→
07/23 00:30,
9月前
, 15F
07/23 00:30, 15F
→
07/23 00:30,
9月前
, 16F
07/23 00:30, 16F
推
07/23 01:52,
9月前
, 17F
07/23 01:52, 17F
→
07/23 02:15,
9月前
, 18F
07/23 02:15, 18F
→
07/23 08:36,
9月前
, 19F
07/23 08:36, 19F
→
07/23 08:36,
9月前
, 20F
07/23 08:36, 20F
推
07/23 15:41,
9月前
, 21F
07/23 15:41, 21F
現在新聞發生後 處分下來,當時警員與直屬長官都受到記過與調職
連坐法這個制度會讓上下從屬更容易形成包庇
不能只有個人造業個人擔做法條處理 ?
推
07/23 15:57,
9月前
, 22F
07/23 15:57, 22F
※ 編輯: venomous (36.227.66.87 臺灣), 07/23/2023 19:49:16
麥當勞所在地區是個許多監視器與無死角公共場合
如果已先勸誡女孩勿上歹徒的車,女孩還是上去
那負責員警準備再多也是白費
我還是不太相信負責員警做事有這麼草率
※ 編輯: venomous (36.227.66.87 臺灣), 07/24/2023 00:48:31
→
07/24 11:04,
9月前
, 23F
07/24 11:04, 23F
→
07/24 11:04,
9月前
, 24F
07/24 11:04, 24F
→
07/24 11:04,
9月前
, 25F
07/24 11:04, 25F
→
07/24 11:04,
9月前
, 26F
07/24 11:04, 26F
→
07/24 11:05,
9月前
, 27F
07/24 11:05, 27F
噓
07/24 18:19,
9月前
, 28F
07/24 18:19, 28F
→
07/24 18:19,
9月前
, 29F
07/24 18:19, 29F
如果一切從頭 學校也應該有告誡不要跟陌生人肢體接觸以及網路相關防範
女生還是使用網路並拍攝照片給對方
後來也有報警,可見女生知道保護自己方法
去動物園看動物,越過柵欄去撫摸危險動物
而且是為了錢...
※ 編輯: venomous (36.227.66.87 臺灣), 07/25/2023 0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