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公共語言談「天堂與火湖」:信以致於信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 引述《pinjose (jose)》之銘言:
: : 簡單說一下,為何信基督,再壞的人也可以上天堂
: : 而不信,再好的人也要下火湖
: 這段話不管是十年前十年後,似乎都沒有基督徒提出一個合理的解釋,
: 你後面那些文字對於基督徒以外的人都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這些解釋,
: 並無法讓上面的引述聽起來較不刺耳。
在公共領域談論信仰,
應該要談出教會內屬靈術語的「實質」(或「公共」)意義,
也就是一般人能夠理解的語言,
並且對於信徒或非信徒之實際生活、工作等實踐是具體可行的方向。
這是我對於「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天上」的理解,
也是「結果子」、「做光做鹽」、「實際做在最小的身上」,
或是雅2:16的信仰之實質意義。
基本上w的一些觀點我大部分同意,當然,福音還是福音,
有其客觀的內涵,亦有其主觀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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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量轉換成公共語言的談法:
1.罪=未按照真理而行(Awon--問題A),
造成人與神(問題B-1)、與自己(問題B-2)、與他人(問題B-3)、
與自然萬物(問題B-4)等等的關係破壞(Pesha--問題B)。
總稱為Hamartia/Hata/Sin,就是不完美、未達上帝造人的標準或理想、
毀壞「亞當之約」。
(「罪」的三個希伯來文,請參照#1N3YI-CQ (Christianity)等討論及介紹)
2.基督徒/因信稱義
=以基督的代贖(代贖論模型)、典範(典範論模型)、
敗壞掌死權者(爭戰論模型),
人得以與神和好(處理問題B-1)
(透過「信心的三種能力」--參馬丁路德《基督徒的自由》),
並開啟處理問題A(「聽道」),及問題B-2~4(「行道」)的道路;
也就是「背起自己的十架以邁向志業之完全/至死地」的道路,
可統稱或換句話說為「智慧」、「像天父般完全」、「結出果子」、
「遵行天父旨意」、「實現大誡命/大使命」等等
(每個宗派、每個基督徒,所面對的問題A,及問題B-2~4,
都不盡相同,故這是宗派及解經多元的正面意義所在。
而問題A及問題B-2~4,總歸而言仍是問題B-1的進一步解決或「完全」;
這是基督信仰與其他宗教、思想不同的「入世」進路之所在
--「信(神的愛)以致於信(活出神的愛)」。)。
3.得救或天堂=永遠與神同在,或者上帝「完全」臨在之所。
故「與神和好(問題B-1的處理)」是主、客觀都需要滿足的條件;
起碼與神永遠同在必須是「所欲」(主觀之「信心」)
且「可欲」(客觀之「恩典」)的。
不得救或永火=永遠與神隔絕
=上帝完全不臨在之所(有這種地方嗎?故那就是滅亡);
或者只有上帝懲罰的力量(永火)存在之所
(此觀點需面對上帝慈愛概念的張力乃至衝突矛盾;
但也無法說不可能成立)。
4.各種個案討論:
a.十架上的強盜--因為有處理問題B-1,故可得救。
b.陳進興等犯罪後/死前信主者--若上帝接納/揀選他
=他真實的把自己交托給基督/披戴基督
(處理了問題B-1),得救;
若否,則未必得救。
但其留下的問題B-2~4,可能會繼續絆跌人,
或者影響人對於真理的判斷基準(問題A),
故不是可取之事,並且各種惡果,
在世生活之人需要承擔(無論白冰冰等受害家屬,
或各種在道德情感面受傷的社會大眾等等);
這會是一個長期的修復式正義的工作,
故受害家屬的關懷與合理的制度(司法改革),
及社會文化造成的扭曲及新的矛盾衝突(罪惡升級),
都是後人必須承擔的問題。
c.摩西、孔子等耶穌之前或未聽聞福音的古聖先賢或「義人」
--真實追求與神或與天道/真理和好者,或許神會接納之,並與基督的代贖工作有份,
以處理問題B-1。但實際如何,是上帝與他們之間的事情
--雖然保羅說沒有人能達到自力處理Awon,但對於Pesha有限但真誠的處理呢?
d.聽聞過福音,且遵照良知及其在文化中承繼之道德規範行事的非基督徒
--若聽的福音是扭曲或無法使人理解的版本,那或許同c.的case;
若是清楚理解福音的內涵,又不願與神和好
(或不蒙聖靈的恩典而無法--按預定論),
那麼上帝會尊重他們的道路(永火或滅亡)。
e.大家知道他信從過福音,但後來又不信、或信別的宗教者
--若是「真實的不信」,前面講過,
按預定論,表示沒有被揀選;
按阿民念/自由論,表示沒有按恩典持守到底或者褻瀆聖靈。
若是「虛假的不信」--若出於對於福音的認知問題,或許類同c.的case;
若出於各種的原因而表面上不信,但他實際上是實質地跟從主,
或許也是按照c.的case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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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還沒有完全進入公共的語言,不過先是一個逼近吧。
(特別是「與神和好」、「永遠與神同在」、「人活著未達上帝造人的標準或理想」,
等等用語還是偏向教會內才能理解的...)
歡迎提出問題來修正或討論。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205.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90010230.A.B03.html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3/20/2017 2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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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點系統神學概念的人,會看出本文很精要的把幾個系統神學課題都串起來;
還是有一些術語在,不過基本上把許多信仰表述的模糊地帶都講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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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不都是關係破壞,起碼Awon(問題A)是跟關係破壞(問題B)平行但非無關的事情。
Awon是「歪曲、不正」、「違反規條/律令」的意思,現實或口語的詮釋,
就是「違反真理」;
Pesha是「冒犯、背叛」、「關係破壞」的意思。
Awon不是直接在談關係的破壞,而是關係破壞之前、之中、之後會發生的事情,
就是人不照真理而行,而造成了關係破壞(四種對象)的原因、過程及結果。
故修補關係(解決Pesha=問題B),終極而言是要回到真理中(解決Awon=問題A);
但也不單純如此--正如板上各方的關係破壞,不只是道理的差異而已--
但也的確因為道理差異造成衝突、張力。
故耶穌來,不是講一堆突破法利賽人盲點的精彩道理而已(解決Awon),
相反地,耶穌更多的是安慰人、、醫治人、愛人、進到社會底層與骯髒污穢之處,
最後為了反對他之人而捨己--終極地愛仇敵
--耶穌更主要的工作是體現大誡命的愛(解決Pesha)。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2.144), 03/21/2017 23: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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