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同婚訴求是否有關「多元」與「平等」?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火流星!降臨!)時間7年前 (2016/11/18 05:33), 7年前編輯推噓4(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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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臨!)》之銘言: : : 我本來就沒有說這是因果關係 : : 我僅僅強調 : : "這是有關連的",而且後續關聯的層面很難一一顧及 : 另外,麻煩你認知一點,兩個現象間有「顯著相關」或者是「些微正相關」, : 舉證責任一直都在正方,而不是反方。 我的關聯是--"同性婚姻"有"忽視生理性別差異"的邏輯作用 (除非你要跟我說法律面在"婚姻"這個詞之下又用了別的詞來區分,那就可以打住了 而那也正是先前uka123ily提及的模憲字第2號判決文中行文所用的手法) 所以(嗯,所以我得承認自己用辭不當,是有因果關係,但卻不是必然的,所以是滑坡) 遇到選擇廁所的事,會吵起來(而我以此佐證滑坡成立) 至於還會遇到其他什麼事而吵起來,我不確定。 我認為"忽視生理性別差異"的模式一旦深入生活, "吵起來"的事會更多,而會增加解決爭議的社會成本, 而這樣的社會成本,在台灣,若不選擇支持同性婚姻, 不強化"忽視生理性別差異",就可以降低, 且也有其他方式可以保障同志的婚姻權。 (至於另立專法是否算為歧視的問題,我已經回應過了) 你卻一直往"廁所不夠用"去猜測還硬栽贓。 關聯的因果是"忽視生理性別差異"跟"(在不同議題)吵起來" 這樣的"滑坡" (附帶影響所需負擔的社會成本上升) 我重新整理了 你可以認為我的證據不夠充分證明是「顯著相關」或者是「些微正相關」,樣本數不夠 而我認為廁所問題會吵起來 就在於美國政府所頒命令中明文提到的,跟"忽視生理差異"的"顯著相關" 至於樣本數,我的確沒辦法提供。 我也不認為社會科學在推論因果關係時,都必須靠樣本數確定因果關係成立或不成立 如果這部分你覺得我在論述時態度不好,我願意道歉 至於你回應關於DOMA的部分, 你的反問"我們再回到2016年跨性別者的廁所需求,它跟DOMA違憲有關連性嗎?" 這顯示了你一直誤解了我所謂的關聯 我要感謝你替我找出了"同婚合法在美國其實先於DOMA違憲" 而我的關連並不受限於以DOMA為例, 而是"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的結合,在法律上使用同一個詞代稱" 一般而言,符合這種狀況的是"同性婚姻合法化" : 就好像認為有神的人,舉證責任是在他們身上的, : 他們沒有立場要質疑者去翻遍世界,找尋證據來「證明沒有神」。 : 你這是犯了一個很常見的辯證謬誤。 : 我不需要舉證「沒有相關」,嘗試連結因果的是你,不是別人, : 你不去解釋,沒有人能幫你。 核心的主題是"同性婚姻是否是唯一方案" or "同性婚姻是否是較佳方案" 所以你該找出證據來證明,在法律面造成"忽視生理性別差異"作用的同性婚姻, 社會所需負擔的成本,比其他方案小; 或者論述 不需考量成本,同性婚姻就是"必要的", 其他方案對同志族群的保障都是不充分的,或是道德上不正當的。 這部分目前我看到的是一直迴避論述,連列網頁都懶 uka123ily提到的模憲字第2號判決,我已回文指出該判決文取巧空洞之處 且該判決文明顯未否定"同性配偶」與「異性配偶」有差異" 但要求同性婚姻合法,在我的認知是強烈否定"同性配偶」與「異性配偶」有差異" 到目前並沒有人回應我在同性婚姻名義下,承認差異的配套方案 (還是草案中本來就有提了?那也麻煩列出來) 而把話題談到"社會成本",你提出了四個問題反問 1. 同婚合法如何顯著地影響台灣推動跨性別/第三性的友善環境? 兩者間連動的「因果關係」是什麼,你要直觀反射或推論, 請把實際觀察出的證據講出來。 這題已經回答了,我對於"如何直觀反射推論",已經寫很詳細,也不只一次 2. 台灣的廁所為什麼會不夠用? 不夠用是你說的,為什麼不夠用,差多少?你說說看。 這題你在栽贓,我沒說廁所不夠用,我不必回也不想回 3. LGBT裡同志與跨性別族群之間重疊的數據有多少? 你說說看,因為是你認定比例很高,會連帶影響同志使用的廁所量。 這題你還是栽贓,我不必回也不想回 4. 面對既有的性別歧視,可否用社會成本一字帶過?這道德問題如何解決? 我並沒用社會成本一字帶過,我一直在認真回覆別人提出的疑問和引述的資料 而且也不是"最近",我在本板長期的回應(雖然也並不是特別針對性別歧視), 可以佐證我一直認真對待(和尊重)跟我對話的人 我也一直在面對真相尋求合宜解釋(消除歧視,不只在性別議題) 盡可能的傾聽和保障別人的發言權 你可以說我做得不夠好,但我就一直在示範(也是回答) "(性別)歧視造成的道德問題如何解決" 個人面的作法,我回應了; 至於制度面,牽涉就太廣了,我不知道要怎麼簡短的回應,你可以先說你的看法 -- 亞基帕王啊,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8.0.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79418397.A.150.html

11/18 05:48, , 1F
其實同婚就是 LGBTQ 當中的 LG 在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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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5:49, , 2F
廁所法案也是 LGBTQ 在推的,但主要是為了 B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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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5:49, , 3F
實質上就是同婚案與廁所案的推動團體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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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邏輯上的關連,實質和群體上也有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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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婚過關,LGBTQ族群的政治影響力增加,連帶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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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少數,但也是同族群的B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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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廁所去性別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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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可以說,同婚確實是助長了廁所去性別化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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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也確實是有「同族群」的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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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堅持要用邏輯推? 實際情況與族群分類就已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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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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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滑坡的話, 忽視性別差異要先滑到 [ 女性服兵役 ]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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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擔憂:[如果同性結合跟異性結合沒有差別,性別差異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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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的嗎?] 至少在台灣, 先過女性服兵役這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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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關沒過, 你的邏輯推演, 至少在台灣是滑不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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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3:12, , 16F
板主開示,要繼續討論嗎? 要怎麼拉回基督信仰啊
11/18 13:12, 16F
我不認為你(們)除了轉移話題和人身攻擊還有什麼新東西好講 不過我也不想在這裡繼續下去 事實已足夠明顯,一群不見得是相關族群的人去攀附政治正確的浪頭,對他人頤指氣使 就跟我往年多次面對來找麻煩的人一樣 我滿慶幸這次鋼指很快的就發文主旨提醒,這是好的 先到此為止吧 ※ 編輯: rehoboth (124.8.0.157), 11/18/2016 21:35:34

11/19 15:24, , 17F
性別平等,那兄弟相愛也要平權
11/19 15:24,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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