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523主日話語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白馬機械化師)時間15年前 (2010/07/19 22:56), 編輯推噓6(6073)
留言79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主題:在每天生活中都要成為屬於我的 本文:馬太福音22章1-14節, 以賽亞書43章1-3節 哈利路亞!願各位有主的平安。 在今天本文話語中,耶穌把自己比喻為王的兒子,並比喻說天國就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 設娶親的筵席。 王預備好所有一切,然後派他的僕人們去請被預定、揀選的人來赴宴。不過他們因為各自 的事情而推說很忙,於是沒有來。甚至有些人還拿住那些僕人們,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 。因此王叫他們去大街和廣場上,凡遇見誰都召來赴席。結果就有許多人來了,然後舉辦了 王兒子的婚宴。但是在那些來的人當中,有些人沒有為婚宴預備衣服,沒有穿乾淨的衣服 來,很沒禮貌。王看見那樣的人,就說他很沒禮貌,然後把他趕出去了。 耶穌傳講這話語,用王兒子的婚宴來比喻救援的婚宴、愛的婚宴。耶穌用王來比喻 神, 用王兒子來比喻自己,並且用被召並預備之後來赴宴的人比喻相信並愛著自己的新婦。用 沒有預備衣服、沒有穿乾淨的衣服就過來的人比喻來到神時代救援宴席卻做出不好的行為 而造成傷害的人。 聖經上用衣服來比喻行為(啟19:8)。把沒有具備並穿上禮服的人趕出去的意思就是:如 果沒有悔改並改正錯誤的行為、也沒有實踐,就是在救援歷史婚宴中沒有禮貌的人,所以 會被趕出去。也就是說,會把那些惡評、爭吵,做出各種在神和主看來不完全的行為的人 趕出去。 耶穌來了之後,救援歷史就改變了。耶穌來到這地上時,先讓 神所揀選的以色列民族來 到耶穌面前。耶穌以神兒子的身份為了進行時代婚宴而來,因此召他們過來,不過他們正 如聖經所記載的,都沒有來到耶穌這裡,反而不信耶穌,傷害主所差派的人。所以 神吩 咐凡遇見的都召聚過來,於是主與弟子們一起傳福音,讓人們參與在救援的婚宴中。救援 歷史就如此開展到全世界了。 現在 神的救援歷史,也就是把耶穌當成新郎的婚宴、愛的宴席的門已經對全世界所有人 開啟了。無論是誰,只要聆聽福音來到神和主面前,都會成為被預定的人。 神已經預定 好全世界無論是誰都能夠來到救援歷史當中。 即使 神已經揀選了,即使耶穌已經因著愛而替人們背十字架死去,但如果要得到救援的 人都不相信、不去做,這麼一來對要得到救援的人而言,不管是 神的揀選,還是主為我 們所做的一切都會無效。就算某人約定說會幫忙些什麼,但如果對方都不去做,就一無所 用。假設某個人沒有房子,所以就給他可以蓋房子的土地,但得到那塊土地的人卻不去蓋 房子,這麼一來就對他一無所用。 到此為止傳講了第一個本文話語,也就是馬太福音22章1~14節的部分。 第二個本文話語是以賽亞書43章1~3節:「你要成為屬於 神的,這樣你從水中經過或從 火中行過時, 神才會保守你。」 我們都要成為屬於主的,因為是屬於主的,所以主會保守我們,以後會把我們帶去天國。 若不成為屬於主的,就會成為屬撒但的,或成為屬於世人的。假如你身邊有一個人都以自己的主觀和想法使用了許多時間,只為了自己喜歡的人和自己 使用時間,難道還能說他是完全屬於你的人嗎?如果他按照你的期盼、在你的允許之下使 用時間,你才能夠說他是你的人。 主耶穌也是這樣。如果有人只聽主的話、得到主的允許並以主為中心,就能稱他為「主的 人、屬於主的」。但如果光是把身軀和內心交給主,然後呆呆不動,這樣是不會成為屬於 主的。應該要以主耶穌的想法來做該做的事,並且每天讓靈肉發光,好讓你自己完全屬於 主。這樣主才會因為你完全屬於主而每天保守你。 我們不是物品或某種寶物一般的存在,而是人。物品或錢是只要給了對方,就會變成對方 的。然而,我們是要過人生的人。因此,並非光是把身軀和內心給主就會屬於主,而是要 活出這樣的人生才會屬於主。 想想看,在「成為屬於主的」這事情上,如果我們可以呆呆不動,光是主一個人就可以全 都做到的話,難道主耶穌會這麼心焦情急地叫我們要成為屬於主的嗎?在每天生活中都要 成為屬於主的,這是我們一定要盡的責任。 我們要成為屬主的,肉體在地上也才能或多或少達成屬於肉體的內心天國、愛的天國。在 這世上肉體就可以享受內心天國、愛的天國,等到肉體在地上的使命結束之後,他的靈就 可以接收肉體行義的生活而變得完全,可以來到主的國度—天國與主一起永遠生活。 主正在尋找並幫助那些努力藉由愛主耶穌來成為屬於主的人。因為這麼一來,在主再臨的 日子主才能成為他的新郎,並讓那個人以新婦的身份空中提升之後把他帶走。唯有因愛主 而來教會、聆聽話語並實踐、禱告、感謝、救援生命、堅持忍耐、得勝患難和誘惑的人才 是主想要的、主期盼的。像這樣快快去實踐吧! 父 神已經揀選了我們所有人,好讓所有人都能得到救援、來到屬天國度。而且,因為父 神愛我們,所以主愛我們,主為了親自達成那份愛而來到世上。儘管父神和主這麼做了, 但如果我們不瞭解那根本,也不相信、不愛父 神和救援者,父 神與主對我們所做一切都 會變得白費。因為有 神對我們的旨意和主絕對的旨意,所以 神才這樣動工。 並不是因為父 神、聖靈和主已經揀選了我們,我們就可以領受救援進天國。被揀選的我 們也要這樣珍惜父神、聖靈和我,並且要選擇父 神、聖靈和主才可以。必須想要事奉祂 們、想要尊敬祂們、想要愛祂們、想要得到救援進天國而選擇祂們才可以。 要彼此選擇才可以。必須要彼此選擇、彼此幫助、彼此相愛、彼此相信,這樣才能確實地 達成父神的旨意。並不是只要父 神和主努力,我們就可以得到救援而來到天國。這樣的 話主何必一直催促我們要實踐呢?我們要相信主的話並實踐。 在聖經中, 神和主揀選了使徒保羅,所以他那麼地珍惜。他確信神和主揀選了他,為此 感到極大的喜悅,為了達成 神揀選他的旨意,他每天都殺死自己的肉性、自己的想法、 自己錯誤的行為,又遠離世上,到死為止都屬主耶穌來生活,不是嗎? 使徒保羅去到耶穌的國度之後,得到了自己在世上所付出的好幾倍。他在世上的時候,為 什麼能那麼確信呢?那是因為他每天都禱告而體會到靈的世界,此外,他聽了主的話就去 實踐、傳福音,達成主想做的事。 我們也要禱告,要每天都聆聽並體會主所說的話,也要看見、聽見、感受神靈的世界,靠 著聖靈火熱的感動,以愛主為樂,並且更充滿確信,以感謝和喜悅來實踐。當 神揀選我們的信心之祖亞伯拉罕,叫他往迦南地去時,他也是每天都向神獻上燔祭, 恭敬、服事、愛 神來生活,所以才成為屬 神的人。亞伯拉罕自己也選擇了 神為服事的 對象。 神說日後他在世上的時候會在大城市裡生活,按照這約定,亞伯拉罕去到了屬天 國度的某個大城市,現在正在那裡生活著。 如今我們也選擇了神和主為我們服事及愛的對象,所以每天都要歸榮耀給神,過著完全的 生活。即使一個男生選擇了一個女生,想要和她相愛並一起生活,但如果那女生沒有選擇 他、沒有想要和他相愛並一起生活,他們就無法一起生活。主和我們也是如此。要是單方 面用武力選擇去做,最終還是會分開。 主因為愛我們而揀選了我們,所以我們也因為愛主而選擇主,那樣主對我們永遠的旨意才 會達成、主永遠的愛的旨意才會達成。就像主以愛很確實地揀選我們、愛我們每個人一樣 ,我們也要以愛確實地做出選擇,只為了主耶穌來生活。每天都要讓自己很確實地屬於主 來生活。我們都說自己是主的、把自己給了主,所以要確實地屬於主來生活。 因著世上的誘惑而去追隨愛情、追隨各種東西的人,是背叛主的人,是背叛了愛他、帶領 他得救的人。特別是在愛方面背叛的人,更不容易復歸,終究會走向死亡。到底為止都要 屬於主,那麼因為他是主的,不管去到哪,或從水中經過、或從火中經過,主也絕對會保 守他。即使主再怎麼愛你、喜歡你,但光只是主耶穌喜歡你,這樣是無法永遠一起生活的。此外 ,即使你跟著主到處跑,但是如果你沒有像主愛你那樣盡心、盡性、盡意來愛主,也是無 法好好享受愛的喜悅,無法一起生活。 在這屬肉的世上、在這短暫活著就會死去的世上,男女起初也是100%相愛。但之後彼此產 生愛的矛盾,就漸漸冷卻。到了最後,其中一人從對方身上得到的愛不如自己所付出的, 在愛方面感到困苦,心裡無法滿足,所以那個付出更多愛的人就會遠離對方,而那個付出 較少愛的人也不在乎而疏遠,最後就彼此疏離,甚至分手。 完全地愛救援者主耶穌的人,是這世上達成主最大期盼的人。要以愛主的心實踐主的話語 ,並成為屬於主的來生活。不以真心、不完全地愛主,又不完全潔淨地悔改的人,現在這 時候無法成為主完全的新婦,主再臨時也無法把主當作新郎來迎接、無法空中提升。 人在乎的是「活著的樂趣」。活著時做什麼,喜悅和盼望也會隨之不同。 主和自己相愛就是人生當中最永恆的希望,也是最有意義、最偉大的生活和樂趣。這樣的 人在地上以肉體度過的人生會因此變得有價值,進而成為握有永恆價值的人,不會度過虛 空的人生。和天上永恆的天國比起來,這世上所有一切當然都相當寒酸、虛空,人生也不例外。在這 世上,人一生只活一次,哪有人活兩次呢?人生百年,在天上卻只看為一日。這世上的生 活只不過像是清晨起身遠行後又再回來的時間一般。 不要白白地度過人生,要看看未來,也要看看過去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是怎麼 度過的,然後再計算剩下的日子,好好地想一想吧!未來剩下的人生是很短暫的期間,又 像是一天般、一個回合的人生。所以要催促你的生活、加快腳步,為了更完全屬於主來度 過每一天吧! 如果我們愛主,在世上就會過得更有意義、更喜悅。但如果我們愛世上萬事並且過著屬肉 的生活,就會變得虛空,什麼都不剩。如果我們離開主度過一天,然後在夜裡回顧一天時 ,不會感到虛空嗎?如果一天是那樣度過,那麼擴大到一輩子生活也會那樣。就算所有人 都達成自己的期盼,還是會那樣感嘆說人生困苦並且感到很後悔。脫離父的法所做的行為 ,就是罪。那罪會讓人感到煎熬。沒有悔改的人會感到煎熬。 「時候相當迫近了」,每天都沒有忘記這一點,並加緊腳步、遵行主的話的人,在最後的 此時會準備自己還沒準備好的部分,也會在此時得到該得的最棒的東西。 話語到此結束。 <祝禱> 「每天都要成為屬於主的」,願我們主 神的愛,主耶穌基督的愛的話語,以及聖靈如火 般的動工,充滿在聆聽這話語的、我所愛的所有人身上。奉聖父神、聖子耶穌基督以及聖 靈的名祝福,阿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22.9

07/19 23:04, , 1F
hi hi 久違了 各位~
07/19 23:04, 1F

07/19 23:27, , 2F
好久不見
07/19 23:27, 2F

07/19 23:31, , 3F
這是攝理教,請注意!
07/19 23:31, 3F

07/19 23:47, , 4F
貼文機 又出現了
07/19 23:47, 4F

07/20 04:39, , 5F
####################################################
07/20 04:39, 5F

07/20 04:44, , 6F
## ##
07/20 04:44, 6F

07/20 04:54, , 7F
## 注意,本篇可能包含攝理教主鄭明析的講道 ##
07/20 04:54, 7F

07/20 04:59, , 8F
## ##
07/20 04:59, 8F

07/20 05:05, , 9F
## 攝理教主鄭明析因曾於多國性侵女教友而登上國 ##
07/20 05:05, 9F

07/20 05:10, , 10F
## 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現已被補,正於韓國服刑中 ##
07/20 05:10, 10F

07/20 05:15, , 11F
## 。鄭嫌仍被我國以妨害性自主罪嫌通緝中。 ##
07/20 05:15, 11F

07/20 05:20, , 12F
## 攝理教會長期幫助教主脫罪,協助其藏匿並資助 ##
07/20 05:20, 12F

07/20 05:25, , 13F
## 其逃亡。攝理教會又因是否協助教主性侵教友的問題 ##
07/20 05:25, 13F

07/20 05:31, , 14F
## 上,其角色態度倍受社會公評質疑。 ##
07/20 05:31, 14F

07/20 05:40, , 15F
## 鄭強姦犯長期利用傳講看似純正的教理誘人入教 ##
07/20 05:40, 15F

07/20 05:45, , 16F
## ,私下卻行惡摧殘女教友。閱讀本講章請小心辨正。 ##
07/20 05:45, 16F

07/20 05:52, , 17F
####################################################
07/20 05:52, 17F

07/20 18:35, , 18F
太棒了! 樓上..要口出恩典的話喔^^" 耶穌很愛大家的
07/20 18:35, 18F

07/20 18:36, , 19F
如果主不愛大家,怎會透過人把這主日的見證分享給大家
07/20 18:36, 19F

07/20 18:36, , 20F
看呢?
07/20 18:36, 20F

07/20 18:37, , 21F
還有唷~說話要有根據,話語說:凡事都先調查清楚,再來
07/20 18:37, 21F

07/20 18:38, , 22F
說吧,難道媒體都正確? 過去耶穌也是如此一般阿,被眾人
07/20 18:38, 22F

07/20 18:38, , 23F
誤會,批評,但是他還是堅持下來了。所以我們不應該想說
07/20 18:38, 23F

07/20 18:39, , 24F
是誰的,只要是 神和主所喜悅的都是好的^^"
07/20 18:39, 24F

07/21 05:01, , 25F
歡迎攝理教會親自押送鄭明析強姦犯到台北地檢署歸案
07/21 05:01, 25F

07/21 05:58, , 26F
這樣子最清楚,省得攝理教友繼續嘴砲
07/21 05:58, 26F

07/21 14:07, , 27F
難道媒體一定正確? 耶穌也是被法利賽人跟文士討厭的阿
07/21 14:07, 27F

07/21 20:18, , 28F
Joe是攝理教徒嗎? 怎麼老拿鄭明析和耶穌比? 另外 鄭明析被
07/21 20:18, 28F

07/21 20:20, , 29F
判有罪已經三審定讞 是客觀的事實 和媒體報導無關
07/21 20:20, 29F

07/22 05:37, , 30F
攝理又不是沒人不會打法律戰媒體戰,罪證確鑿讓攝理教站
07/22 05:37, 30F

07/22 05:39, , 31F
不住腳無法辨駁,才是攝理教要拼命說媒體不可信的主因.
07/22 05:39, 31F

07/22 11:53, , 32F
台灣法官行賄判無罪 不給好處判死刑的新聞 最近才上映
07/22 11:53, 32F

07/22 11:56, , 33F
韓國的判決 連外邦人都抗議 有明顯罪證不足 卻仍判刑
07/22 11:56, 33F

07/22 11:57, , 34F
教理輸人家 抹黑打壓 搞宗教審判 才是事實
07/22 11:57, 34F

07/23 04:35, , 35F
喔,你是說要買通法官,別人比較有錢是不是?鄭明析被抓的
07/23 04:35, 35F

07/23 04:37, , 36F
後,身上可以隨隨便便查出五百萬美元現款,受害者支援團體
07/23 04:37, 36F

07/23 04:37, , 37F
卻連請律師的錢都交不出來.攝理教還派人去說服受害者,騷
07/23 04:37, 37F

07/23 04:38, , 38F
擾受害者,說錢的是好談,... 怎樣,... 錢多到可以請八位
07/23 04:38, 38F

07/23 04:39, , 39F
大律師,上下關說打通,卻被判刑更久...為什麼?罪證確鑿嗎
07/23 04:39, 39F

07/23 04:40, , 40F
受害者支援團體有你們有錢嗎?沒有. 有辦法請三個律師事
07/23 04:40, 40F

07/23 04:40, , 41F
務所八位大律師幫鄭明析打官司嗎?也沒有.. 阿你在這裡吵
07/23 04:40, 41F

07/23 04:41, , 42F
說人家黑... 人家根本沒能力關說... 是老鄭罪刑重大!!
07/23 04:41, 42F

07/23 09:14, , 43F
哈 我就知道你只會搬這個出來 請問宗教審判 是用錢買通嗎
07/23 09:14, 43F

07/23 09:16, , 44F
五個沒有物證 只有一堆自稱人證口述的案子 能夠三審定罪
07/23 09:16, 44F

07/23 09:17, , 45F
這叫做罪證確鑿阿???
07/23 09:17, 45F

07/24 05:03, , 46F
是呀是呀,交叉質問的時候老鄭前後對不起來,還心虛裝病
07/24 05:03, 46F

07/24 05:05, , 47F
鄭的律師的立場還扯到自願性交算不算性侵,那怪誰?
07/24 05:05, 47F

07/24 05:07, , 48F
鄭明析在不受迫脅律師陪同的狀況下,承認帶女孩子到澡堂
07/24 05:07, 48F

07/24 05:08, , 49F
脫光光還幫忙抹肥皂,偵訊口供被錄起來.事後要翻口供說是
07/24 05:08, 49F

07/24 05:08, , 50F
被逼供,難啦....
07/24 05:08, 50F
還在拿受害者blog寫的鬼話 來說嘴?? 討厭攝理的記者跟著照抄 你就喜孜孜的猛喊這就是證據 我問你很多次了 請問這五個案子的個別明確物證是什麼?? 對於重罪指控的案子 在沒有明確物證的狀況下定罪 是合乎法理的嗎?? 那位追蹤10年的外邦記者說這些案子都沒有明確物證 你每回就只會舉八大律師 攝理砸重金 有會員想賄賂和解 鄭曾經有認罪 你性侵一個人的絕對物證 會是10年後 有人請八大律師打官司?? 會是10年後 鄭曾經認罪又否認?? 會是10年後 有人想和解?? 就算你提1000遍 這些仍舊不是明確物證 ※ 編輯: JMS1978 來自: 114.45.218.151 (07/24 18:48)

07/25 00:24, , 51F
事證夠明確就足夠以判刑,你在那裏吵有用?攝理教自己串供
07/25 00:24, 51F
就是因為事證不明確 居然還判刑 所以這是充滿爭議的訴訟

07/25 00:24, , 52F
露餡被法官抓就算了,挺攝理教的供詞還跟鄭明析相反.只能
07/25 00:24, 52F

07/25 00:26, , 53F
怪老鄭自己. A男強姦B女,有人證,有事證,A男找來C女幫他
07/25 00:26, 53F

07/25 00:27, , 54F
圓謊,結果場景描述時A男和B女的描述一致,反而C女的描述
07/25 00:27, 54F

07/25 00:29, , 55F
相反,重點是A男強姦了B女,A男前後描述不一,供詞一改再改
07/25 00:29, 55F

07/25 00:30, , 56F
避重就輕,重複確認後還發現大錯特錯.... 重點是A男借了
07/25 00:30, 56F

07/25 00:30, , 57F
浴室給B女,還衝進去幫忙抹肥皂.... 阿你在這裏吵A男的
07/25 00:30, 57F
受害人在網路上這樣講講 你就深信不疑 真正的事實是法官直接認定所有的攝理證詞 是出於被鄭的魅力所迷惑 所以都不採信

07/25 00:31, , 58F
保險套找不到... 法庭上面追究得很清楚才會三審定讞
07/25 00:31, 58F

07/25 00:31, , 59F
你就繼續強調找不到保險套吧.
07/25 00:31, 59F

07/25 06:39, , 60F
不然這樣吧,下次我回台灣,暗巷裡面當者尊夫人的面,套著
07/25 06:39, 60F

07/25 06:40, , 61F
白手套拿球棒K你.等到你來告我傷害的時候,我就說....
07/25 06:40, 61F

07/25 06:41, , 62F
球棒我也沒碰到,你也找不到我的手套當直接證據,所以我沒
07/25 06:41, 62F

07/25 06:42, , 63F
有打你..... 尊夫人只是看到,尊夫人不能當直接證據...
07/25 06:42, 63F

07/25 06:43, , 64F
這樣子您接受嗎?.......... 天呀,傻了,攝理人真是傻了.
07/25 06:43, 64F

07/25 06:45, , 65F
就算你提1000便,尊夫人仍舊不是明確物證.... 不算傷害
07/25 06:45, 65F

07/25 06:45, , 66F
那我下次回台灣戴手套拿球棒來K你好不好... ?
07/25 06:45, 66F
如果我是被你K的一年之後(數個月後也可以) 我才提告 只有我太太的證詞說你打人 加上你事先清楚我的行蹤 以及早就套好的不在場證明 與 當初周遭監視器紀錄/凶器/血跡噴濺/足跡已消失不可查 那我太太的供詞的確無法成為明確物證 天呀 你真是傻了 你不知道將來定罪的證據需要多少條件嗎?? ※ 編輯: JMS1978 來自: 114.42.87.189 (07/25 15:34)

07/25 20:41, , 67F
那我下次回台灣拿球棒K你好了...既然你那麼喜歡助紂為虐
07/25 20:41, 67F

07/25 20:42, , 68F
反正照你的說法,我把直接證據收起來,你就只能乖乖被K
07/25 20:42, 68F

07/26 09:40, , 69F
奇怪 你講這個是告訴我你傻得徹底嗎???
07/26 09:40, 69F

07/26 09:40, , 70F
沒看到被K一年後才提告 這句話嗎??
07/26 09:40, 70F

07/26 09:41, , 71F
你以為物證 只有凶器血衣而已?? 監視器記錄 你要藏給誰??
07/26 09:41, 71F

07/26 09:45, , 72F
這年頭連測謊記錄 都不能算直接證據了 單憑口述供詞
07/26 09:45, 72F

07/26 09:45, , 73F
要把人判重刑 是不合法理的
07/26 09:45, 73F

07/26 13:26, , 74F
用邏輯想也知道,一年內,有可能性侵幾千人?
07/26 13:26, 74F

07/26 13:27, , 75F
他們只是想找一堆人來當人證,結果卻沒有確實的物證,只
07/26 13:27, 75F

07/26 13:27, , 76F
因為群眾的輿論壓力,法官就變得是非不分了
07/26 13:27, 76F

07/26 13:28, , 77F
彼拉多也是一樣的立場,然而你們怎還是不懂呢?
07/26 13:28, 77F

07/26 13:29, , 78F
就只有用一群人在那邊說,法官就判刑,那是不是缺乏公信
07/26 13:29, 78F

07/26 13:29, , 79F
力? 相信大家一定知道得很清楚
07/26 13:29, 79F
文章代碼(AID): #1CH6Ut7_ (Christia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