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見證人
[編輯] 核心教義
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申4:39; 太4:10)、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西1:15)、聖靈是上帝強大
的動力(彼後1:20,21; 使2:4)。否定三位一體的基督教傳統教義。
耶穌基督是上帝的頭生子,是受造萬物中首先被創造的。[2]在降臨人世前是天使長米迦
勒,在被釘死在苦刑柱上之後,被升上天復活為天使長,即坐在上帝右手邊的天使。[3]
使用上帝的希伯來文名稱「YHWH」(Jehovah),中文稱為耶和華,認爲這是上帝的名字(
詩83:18)。耶和華見證人是「上帝揀選的僕人」,只侍奉這獨一的真神。不向聖人、教宗
、聖母、十字架及各種偶像等進行任何崇拜動作或者禱告。
耶穌基督用其完美生命作為贖價償還了所有人的債,訂立新約,是上帝委任的君王。
不存在永火的地獄,所有不肯悔改的惡人在新世界不會獲得永生,永遠死去。(詩
37:9-10)
人死後不再存在,並沒有所謂的靈魂不死的觀念。(詩146:4;傳9:5-6,10)魂(希伯來原文
:尼發希)就是人或動物本身,當生命終止時,人或動物的思想和活動也一併停止。
撒但(撒但)是現今這世界的隱形統治者。(林後4:4; 約一5:19)由於撒但提出上帝的至高
統治權是否合法和最適當的爭議,導致上帝容許人類政府的出現,而世界也因此而在撒但
的影響下充滿了苦難。
在未來的新世界,大部分復活的人不是生活在天上,而是仍舊生活在地上的樂園裏,只有
14萬4千被揀選的人會和君王耶穌基督一起在天上施行統治。
基督徒的信仰應該完全基於《聖經》,不應僅是基於人的見解或宗教傳統(太15:3; 西
2:8)。凡不是基於《聖經》的道理和教訓,耶和華見證人都不接受。
耶穌基督已經在1914年在天上登基做王,自1914年以來我們都生活在世界(現行的事物制
度)的末期中。由於天上的邪靈都被驅逐到地上,所以地球充滿罪惡和苦難。
[編輯] 中立原則
遵守現存國家的法律,但不對國旗或肖像敬禮,不向任何團體和個人宣誓效忠。
對所有政治事件或軍事衝突均保持中立,不參與政治鬥爭。(約6:15)即使在有徵兵制的國
家,也不服兵役。
沒有性別、種族偏見。
[編輯] 生活準則
拒絕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包括不使用十字架、拒絕占星術、風水、占卜、拜鬼神等活動
。(出20:4-5; 詩115:4-8)
不參加狂歡、聖誕節、復活節、感恩節、萬聖節,春節、清明節、元宵節、國慶節、端午
節、鬼節等含有宗教意義的節日。不特別慶祝生日和為特別節日贈送禮物。但不含有異教
意義的節日則可紀念,例如結婚紀念、耶穌受難紀念等。
禁戒血,包括不食用血或帶血的肉(沒放血的肉),不捐血也不接受異體全血輸血(也不接
受血的四個主要成份, 即紅血球, 白血球, 血清及血小板)。
經常從事傳道工作,採用逐戶傳道的方法探訪社區的鄰居,跟他們討論《聖經》,希望使
人成為基督的門徒。(太28:19-20)
在日常生活與行為上努力符合聖經的標準。(雅1:22-25; 2:26)不吸煙,不酗酒,禁止婚
前性行為和通姦。友善待人,沒有性別、種族偏見,樂於助人,體現基督徒的愛心,讓人
看出與眾不同。
不守安息日,沒規定在星期天聚會。耶和華見證人認為耶穌已用贖價廢除了猶太律法,基
督徒不必遵守。
[編輯] 耶和華見證人與傳統基督教
主條目:關於耶和華見證人的論戰
傳統基督教認為耶和華見證人是敵基督或已經不屬於基督教,原因主要在於雙方面對《聖
經》理解的分別。
耶和華見證人指出耶穌並非如一般傳統教派所認為死在十字架上,而是死在一條苦刑柱之
上。他們反對崇拜十字架,認為這舉動是崇拜偶像。
耶和華見證人相信聖靈是上帝的力量、耶穌是上帝的兒子、耶和華才是獨一的上帝;並不
接受傳統基督教相信的三位一體之神。
不論什麼聖經譯本,耶和華見證人都鼓勵所有人親自閱讀。而他們也有編寫和翻譯的不同
語言的《聖經新世界譯本》。但此聖經譯本與傳統基督教出版的《聖經》有以下主要爭議
:
[編輯] 上帝名字
傳統基督教基於猶太人傳統對神名的錯誤尊重,習慣不直接稱呼上帝的名號。傳統基督教
普遍認為《聖經》原文裡的「耶和華」,並非一個可以讀得出來的名字,只是用希伯來語
書寫的名號,是「他自有永有」的簡寫。因此,大部分《聖經》在翻譯時都會用「神」、
「上帝」或「天主」去取代或刪掉上帝的名字。耶和華見證人則指上帝的名字既出現在《
聖經》原文中,所以應翻譯在《聖經》中,例如以賽亞書42:8《和合本》:「我是耶和
華,這是我的名。」由於中文聖經譯本的《聖經·舊約全書》的譯法為「耶和華」,因此
耶和華見證人接納上帝的名字最常見的中文譯法。[4]
一些傳統基督教認為不該使用上帝的名字,但耶和華見證人指出《聖經》教導人要使用上
帝的名字,例如詩篇83:18:「使他們知道只有你的名是耶和華,唯有你是掌管全地的至
高者。」既然《聖經》不應該被人改變的,所以耶和華見證人在新世界譯本在新約裡全面
恢復上帝的名字。例如:詩篇110:1「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的仇
敵作你的腳凳。」然而一般譯本在新約里都刪掉上帝的名字耶和華,把路加福音20:
42-43引述詩篇的話譯成:「大衛自己在詩篇上說:主對我的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
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一些譯本把「耶和華對我主說」譯為「主對我主說」,而新
世界譯本則恢復使用上帝的名字。
[編輯] 耶穌的地位
傳統基督教根據《信經》相信上帝是三位一體,即接受耶穌是獨一真神(即上帝)三個位格
之一。耶和華見證人只接受《聖經》對耶穌的描述,耶穌地位低於上帝,是受差的;在成
為肉身為人之前,是天使長米迦勒。
耶和華見證人與政治
根據《聖經》記載,耶穌在世時拒絕參與猶太人之政治和軍事事務。而耶穌曾指出門徒應
該:「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約翰福音17:16) 由於聽從耶穌的吩
咐和榜樣,耶和華見證人信徒拒絕宣誓效忠於任何政權,在政治和軍事事務上保持中立。
「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
(以賽亞書2:4) 因此在一些國家中屬於非法組織,如新加坡、埃及、阿富汗、阿爾及
利亞、沙烏地阿拉伯、汶萊、不丹、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幾乎禁止一切宗教)、阿
拉伯聯合大公國、葉門、印度尼西亞、馬爾地夫、約旦、伊拉克、利比亞、摩洛哥、卡達
、蘇丹共和國、突尼西亞、烏茲別克。
在納粹德國時期,當時德國的所有宗教團體中,雖然有一些人反對納粹的暴政,但是只有
耶和華見證人作為一個團體拒絕聽從希特勒政權的種種要求:耶和華見證人堅決不做希特
勒式的敬禮,也拒絕宣誓效忠國家和國家元首,耶和華見證人的兒女也不加入希特勒青年
團,也不參與任何軍事活動。結果,在德國,納粹統治期間共有6262人被捕,2074人被關
入集中營,有大約1200個耶和華見證人在納粹時期喪生,其中270人因良心緣故拒絕參與
軍事服務而被處決。耶和華見證人表明自己與所信仰的完全一致:「我們必須接受上帝的
統治,服從上帝而不是服從人。」(使徒行傳5:29) (在納粹的集中營,耶和華見證人
的囚衣上都有一個紫色的三角形標誌,他們是惟一有機會讓自己逃過死亡的一群人,只要
他們願意在聲明書上簽字表明放棄自己的信仰就可以了。)[7][8]
在台灣,耶和華見證人的信徒入伍服兵役時,因為信仰而拒絕任何軍事訓練,更拒絕持用
武器。因此,這些宗教良心犯會因違反《軍法》而入獄服刑。由於服刑期屆滿後仍需回營
服役到退伍,因此會以違反《軍法》而重複入獄服刑。2000年12月8日,時任總統的陳水
扁宣佈特赦19位宗教良心犯,全為耶和華見證人的信徒。政府推動替代役制度,讓因宗教
等特殊因素而無法服兵役的人可轉服替代役,兼顧了人權及兵役公平。從此,耶和華見證
人信徒的服役問題得以解決。[9]
耶和華見證人的被迫害史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大批的耶和華見證人由於宗教原因被納粹政府關入監獄、勞動營、集
中營。他們因為佩戴紫色三角標誌而為人熟知。被關押的原因最常見的就是他們拒絕拿起
武器參與戰爭。這一信條出自以賽亞書2章論及未來的樂園裡,人不參與戰事也不學習戰
事。[1]
東德(DDR民主德國)是二戰德國投降以後蘇聯的佔領區,這裡推行的是蘇聯一樣的社會
主義制度。由於在西德(BDR聯邦德國)宗教自由得到保障(耶和華見證人不在此列),
因此耶和華見證人的傳道工作要比東德地區相對容易一些。在東部德國,耶和華見證人遭
到禁止,他們禁止集會,禁止討論與宗教有關的話題,更不可能從正常渠道得到守望台聖
經書社出版的期刊和出版物。
蘇維埃聯盟
蘇維埃15個加盟共和國中的絕大多數國家禁止耶和華見證人的傳道工作。因為社會主義國
家不可以推行宗教信仰,唯物主義和馬克思主義理論是國家的主要指導精神,這個與耶和
華見證人必須宣揚的內容正好相反。因此在這個國家,很多耶和華見證人被認為是美國的
間諜,被前蘇聯的特務組織克格勃監視。有大批的見證人家庭被搜查,一旦發現與宗教有
關的資料書籍等就會被沒收,男主人和成年的男子一般會被流放到西伯利亞。
以上資料參照 維基百科以及 守望台
http://www.watchtower.org/ch/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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