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理]鄭明析性侵二審/判決前攝理求和遭拒
下面所貼出的是,攝理教在鄭明析二審宣判前,拼命找受害者希望和解的信
第一次看到的時候,是在受害者2009年1月30日的部落格日記上
http://cafe.naver.com/aboutjms/296
所以之前已經先請人翻譯.
昨天又看到南韓基督教新聞網《News'n'Joy》已經在2月2日全文轉貼,
http://www.newsnjoy.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26898
因此認為可信,所以公佈在這裡。
然而《News'n'Joy》新聞內容來不及請人翻譯,
所以只附上信件內容中譯,
以及《News'n'Joy》網站所刊出的信件影像檔
由於這種事件比較具有時效性(因為鄭明析二審判決今天下午宣判),
所以《News'n'Joy》的新聞內容請容後補上
這份報導大概就推翻了攝理方面的推辭,說,都是原告死要錢編造謊言濫告
因為,這次是攝理要找受害者和解,而且還被照相,被錄音,
被受害者找警察趕人,求和解的信還被公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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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部落格大致內容 http://cafe.naver.com/aboutjms/296
今天上午8點半過來的,說是鄭明析的代理人,
出示有鄭明析簽章的委託書,但是希望不要公開
說是想來道歉,跟我談談,希望能夠賠償,
如果願意的話可以帶律師來
我拒絕了他並叫來了警察,那個人就留下一封信走了。
信中說將以個人名義對我進行補償。
我已將此人和我的對話錄了下來。
那人走後經常在我家門前巡視,
警察以後也會繼續來巡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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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基督教新聞網《News'n'Joy》2月2日所公佈的資料
http://www.newsnjoy.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26898
1. 來要談和解那個人的電視對講機玉照
http://www.newsnjoy.co.kr/news/photo/200902/26898_22806_1824.gif
2.信的內容
<<<<第一頁掃描影像檔>>>>
http://www.newsnjoy.co.kr/news/photo/200902/26898_22807_2233.jpg
<<<<第二頁掃描影像檔>>>>
http://www.newsnjoy.co.kr/news/photo/200902/26898_22808_2444.jpg
<<<<第三頁掃描影像檔>>>>
http://www.newsnjoy.co.kr/news/photo/200902/26898_22809_2538.jpg
<<<<第四頁掃描影像檔>>>>
http://www.newsnjoy.co.kr/news/photo/200902/26898_22810_2628.jpg
----------<<<<第一頁>>>>----------
對不起,首先向您表達我的歉意。境況艱難,難以訴說。我知道我到處尋找和拜見受害者
是個無禮的舉動,但是我只能這樣做,請見諒。我完全無條件地承認這是我的錯誤。
由於我的錯誤而受到傷害的人,只要願意接受補償,我都樂意補償。
下周就要宣判了,我相信各位被害者也知道,我們此時進行協商不會對宣判造成巨大影響
。
也不是說所有的事情都能和解,但是我真心希望能做點甚麼來降低影響,請您幫忙了。
哪怕對現在的情況能有一點幫助都好,拜託了。
----------<<<<第二頁>>>>----------
雖然心靈受很多的傷害,但你們都是寬容的、聰明而出色的人,請你們將這裡徹底忘記這
些,爲了將來,開始嶄新的生活。
我很希望能同你見個面,拜託了。
見面地點由您來決定,我們可以在警察署、檢察廳、或者其他您認為舒適的地方來談賠償
的事情,這樣才可以減輕我內心的負擔。希望您能敞開心扉來與我相談。對於我給你們心
靈和其他方面帶來的傷害,我可以盡最大努力用物質進行補償,請瞭解我的一片子真誠。
現在●●說將與我進行協商,但是這對判決結果不會有太大的影響。這和宣教會沒有什麼
關係,我希望能以個人名義完滿解決問題,希望能補償安慰你們受傷的心。希望您能理解
我的心情,用你和仁慈的心來寬恕我
----------<<<<第三頁>>>>----------
最後,我再次低頭向您致歉。審判庭上的事請不要放在心上,拜託了。
敞開心靈雖然很痛苦,請不要將痛苦藏在心中,要用寬容的心去忘記。
我是金●●。
我的電話號碼是 010,41●,●●
你打電話我會馬上過來。
這是個困難的決定,一定很不容易下決心,但是請用你那顆寬容饒恕且充滿愛的心來思考
。這是我的拙見,請再考慮下。
拜託。
金●●
----------<<<<第四頁>>>>----------
* 如果律師可以同行的話,我可以帶律師一起去。
* 如果還有其他要求,我會盡最大努力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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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6.9.1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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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昨天早上有趕快把這篇貼出來,昨天下午原本要宣判時,攝理律師說要跟受害者進行
和解,臨時提出延遲判決申請... 法院推遲判決日到二月十日....
看來攝理教還是想拿錢擺平... 如果真的是像攝理教所說原告死要錢濫告, 那又怎麼會輪
到攝理的律師團提出延遲判決申請ꄊ※ 編輯: jacobcrab 來自: 86.9.120.111 (02/06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