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轉錄]有加入著作權仲介團體(MU$T)的人部落格댠…

看板Chord作者 (海楓)時間15年前 (2009/05/28 11:31), 編輯推噓9(902)
留言11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andy80209 (鏡花水月)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轉錄]有加入著作權仲介團體(M$ST)的人部落格最好什麼都別放 時間: Thu May 28 05:07:59 2009 ※ [本文轉錄自 C_Chat 看板] 作者: yuizero (14) 看板: C_Chat 標題: [討論] 有加入著作權仲介團體的人部落格最好什麼都沒有 時間: Thu May 28 05:05:52 2009 因為自己的部落格放自己的圖 自己的模型 自己的文章 自己的歌 甚至自己的相片 都是侵權 第十三條 (管理契約之訂立) 會員應與仲介團體訂立管理契約,將其著作財產權交由仲介團體管理。 會員在仲介團體管理之範圍內,不得自行授權或另委託第三人代其授權。 會員有依使用報酬之收受及分配方法,請求分配使用報酬之權利, 並有繳納管理費及會費之義務。 活生生實例 http://www.wretch.cc/blog/chord76415/16891363 偉災M$ST -- 權限不夠 無法放到數字版... -- 說詳細一點,因為我知道會有人攬的點去看XD 事件主角:謝和弦(有公開表演過跟出過唱片的樂團) 事由:在自己部落格放自己的音樂,但是他大概是沒上八卦問有沒有MU$S的八卦, 他加入MU$T,結果被MU$T說他侵權,他侵犯了他自己的、他本人的著作權 當中還有牽扯到MU$T想跟無恥小站收費,但是無恥小站不爽給 所以就找部落格主人開刀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24.222

05/28 05:07,
我幫你轉吧
05/28 05:07

05/28 05:07,
感謝
05/28 05: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208.69 ※ 編輯: andy80209 來自: 220.142.208.69 (05/28 05:13)

05/28 05:12,
..........創作者自己都沒有權力...科科
05/28 05:12

05/28 05:16,
侵犯自己著作權......
05/28 05:16

05/28 05:18,
實在是超幽默的,記者快來抄啊
05/28 05:18

05/28 05:19,
MU$T 不意外
05/28 05:19

05/28 05:19,
這要明天晚上再放上來啦,現在放沒人看
05/28 05:19

05/28 05:21,
"啊我該分配的報酬哩?" "我們營業都赤字沒錢可以發,科科"
05/28 05:21

05/28 05:22,
強烈譴責罵斯特藉有名小站人氣,撈錢意味太過明顯
05/28 05:22

05/28 05:22,
最棒的是他不知道自己有加入,是公司幫他加的XDD
05/28 05:22

05/28 05:23,
公司應該跟MU$T有簽約吧 底下藝人都給他
05/28 05:23

05/28 05:26,
XD真太幽默了
05/28 05:26

05/28 05:27,
好扯,真的沒有反制著作權流氓的方法嗎?
05/28 05:27

05/28 05:30,
這是什麼鬼玩意 居然會侵犯到自己的著作權=.=
05/28 05:30

05/28 05:33,
MU$T 不意外
05/28 05:33

05/28 05:33,
阿就缺錢阿 缺錢就從這些人手中拿嘛~
05/28 05:33

05/28 05:33,
這跟日本的JASRAC一樣
05/28 05:33

05/28 05:34,
是說沒有辦法反告MU$T嗎?
05/28 05:34

05/28 05:35,
意思是說加入MUST就等於自己的創作都屬於MUST了??
05/28 05:35

05/28 05:35,
JASRAC更萬惡....沒有宣示著作權歸屬自動規給他們= =
05/28 05:35

05/28 05:35,
日本那個更很 有法律撐腰
05/28 05:35

05/28 05:35,
是 MU$T就這樣= =
05/28 05:35

05/28 05:36,
純噓MU$T…超機歪。
05/28 05:36

05/28 05:39,
先不管日本那個 台灣這個他這樣應該算違法了吧?
05/28 05:39

05/28 05:42,
如果依法來說 違法的是歌手 但是奇魔子來說 幹你MU$T
05/28 05:42

05/28 05:43,
因為該歌手著作權的確是由MU$T所擁有
05/28 05:43

05/28 05:43,
可是我個人認為歌手屬於MU$T不代表歌手沒有宣傳權耶...
05/28 05:43

05/28 05:43,
但是本人用自己音樂你也要抓 真的太扯了
05/28 05:43

05/28 05:43,
要嘛就是歌手跟MU$T共同擁有此著作權
05/28 05:43

05/28 05:43,
宣傳定義很模糊 不是公開播放=宣傳
05/28 05:43

05/28 05:44,
只能說依台灣現行法律MU$T有他的權力 但是法律不等於對
05/28 05:44

05/28 05:45,
對了 之前日本JASRAC大戰結果是?
05/28 05:45

05/28 05:46,
這條文在日本就被人罵到翻了還搬來台灣
05/28 05:46

05/28 05:46,
人家錢多勢力大 官員挺他不修法 民間也不能怎麼辦阿...
05/28 05:46

05/28 05:48,
頂多藝人不加入 民眾不支持授權給MU$T的音樂
05/28 05:48

05/28 05:54,
可是要去哪邊查哪些音樂是授權給MU$T阿
05/28 05:54

05/28 05:59,
去他們網站應該會有吧
05/28 05:59

05/28 06:00,
有夠搞笑的
05/28 06:00

05/28 06:05,
這無腦愛錢團體到底是怎麼冒出來的
05/28 06:05

05/28 06:07,
因為有利可圖
05/28 06:07

05/28 06:20,
模仿日本的...
05/28 06:20

05/28 06:21,
人家日本賺多爽
05/28 06:21

05/28 06:23,
我記得JA$RAC跟MU$T好像都是同個老闆?
05/28 06:23

05/28 06:27,
M$$T:你涉嫌侵害你自己的著作權 我要代替你來懲罰你自己
05/28 06:27

05/28 06:48,
這有糗到
05/28 06:48

05/28 07:04,
.................................
05/28 07:04

05/28 07:10,
must和公司的合約怎麼簽的也要搞清楚吧?不一定must一定對啊
05/28 07:10

05/28 07:32,
XDDDDD
05/28 07:32

05/28 08:03,
歌曲的版權是屬於創作人還是屬於公司阿?
05/28 08:03

05/28 08:03,
如果是屬於公司,那創作人擅自放在網路上就是侵權囉?
05/28 08:03

05/28 08:15,
著作權屬於創作人,但是如果簽了授權約或者賣掉他的權利..
05/28 08:15

05/28 08:16,
已經賣給公司而創作人擅自散布也會構成侵權啊...
05/28 08:16

05/28 08:20,
搞笑啊…
05/28 08:20

05/28 09:53,
鬧大 這種王八團體就是要讓他倒
05/28 09:53

05/28 09:56,
記者快來抄啊!!!
05/28 09:56

05/28 10:06,
XDDDDDD
05/28 10:06

05/28 10:44,
MU$T真是個妖孽團體...記者快報啦...這爛團體趕快消滅
05/28 10:44

05/28 10:46,
MU$T真是個妖孽團體
05/28 10:46

05/28 10:51,
myspace 不管有名沒名的高手都有部落格分享歌曲
05/28 10:51

05/28 10:51,
must真的腦袋不清楚
05/28 10:51

05/28 11:29,
MU$T 很幽默耶XDDDD
05/28 11:29

05/28 11:29,
科科 謝和弦自己一毛都沒拿到就算 自己還侵權
05/28 11:29

05/28 11:30,
借轉Chord版
05/28 11:30
-- 我的無名:http://www.wretch.cc/blog/yugihoao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11.154

05/28 11:50, , 1F
活生生實例 XDDDDDDDDD
05/28 11:50, 1F

05/28 11:54, , 2F
記者快來抄阿!!!!!!!!!
05/28 11:54, 2F

05/28 12:02, , 3F
難得有不認識的幫謝和弦說話XDDD
05/28 12:02, 3F

05/28 12:11, , 4F
真的!!!!
05/28 12:11, 4F

05/28 14:56, , 5F
妖孽阿
05/28 14:56, 5F

05/28 18:14, , 6F
無恥小站只會坑錢
05/28 18:14, 6F

05/28 20:54, , 7F
無恥小站XD!!!!!
05/28 20:54, 7F

05/28 21:14, , 8F
還是好難懂....那些條例...
05/28 21:14, 8F

05/29 00:44, , 9F
關無名小說什麼事?這就是MU$T搞出來的啊!! 害我們連去
05/29 00:44, 9F

05/29 00:44, , 10F
小吃店都不能聽店家放廣播和看電視耶!!
05/29 00:44, 10F

05/29 23:38, , 11F
好難懂
05/29 23:38, 11F
文章代碼(AID): #1A7WMKkJ (Ch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