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傷寒論精義-關於傳經、直中、合病、並病
這篇提到傷寒論並不是死板的將疾病分為六類而已
而是具有變化 必須依據病人狀態進行綜合判斷
有關板友建議的排版過擠
目前將行距拉開 希望能改善這問題
過年開始上班 打字的時間可能漸少了
希望板友們能多看 多吸收這本經典的好處
http://bit.ly/Shang_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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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關於傳經、直中、合病、並病
「傳經」之說,導源於「素問」熱論,但仲景撰用素問,往往沿用其名而不襲其實,所以
傷寒論的「傳經」,不能與熱論相提並論。有些注家,每引熱論一曰太陽,二曰陽明,三
曰少陽來解釋傷寒六經的傳變,實際上是講不通的。因為病邪進入人體是沒有一定的,或
入於陽,或入於陰,況且疾病的轉變,並無固定的次序,也沒肯定的日數。因此,絕不可
能是刻板的公式。
「傳」是指病情的進展,循著一定的規律;「變」是指病情的變化,超出了一定的規律。
事實上,無非是病理轉換的過程。疾病的傳變與否,決定於三個主要因素:一為受邪的淺
深;二為病體的強弱;三為治療的當否。至於傳經的情況,約有以下幾種:
(一)循經傳
所謂循經傳,就是由太陽而陽明而少陽,三陽不癒,則傳入三陰,首太陰,次少陰,最後
傳至厥陰。這是順次而傳,循序漸進的一種傳變,說明病情由表入裡,由淺而深,由輕到
重,由實成虛的逐步發展趨勢。
(二)越經傳
就是不按次序,越級而傳。如邪在太陽不癒,既能傳陽明,又能傳少陽,更可以不經陽明
、少陽而徑傳三陰。這是一種超出一般規律的傳變方式。
(三)表裡傳
是指兩經關係密切,互為表裡,陰陽經相互影響而傳。如太陽傳少陰,少陽傳厥陰,陽明
傳太陰,這是由陽入陰,由實轉虛的一面;另一方面,如果病勢化熱,也可以反過來傳,
那就叫做藏邪還府,陰證轉陽。
「直中」兩字,非仲景原文,為後世注家根據證候的特殊發展而立出來的術語。所謂「直
中」就是病邪不經過三陽傳入,而是直接侵犯三陰,但以太陰、少陰兩經為多。
從以上幾種傳變中,也就進一步說明了病邪侵入人體,不是一成不變的,何況更有傳至二
、三經而止的,也有始終在一經而不傳的,正如張景岳所說「傷寒傳變不可以日數為拘,
亦不可以次序為拘」,可謂一語中的。
古人認為,傳經之邪,以陰氣存亡為生死,直中之邪,以陽氣消長為安危;傳經者亡陰為
多,直中者亡陽為多;陽證傳陰多為病重,陰證回陽多為向愈。這都是寶貴的經驗總結,
應該注意及之。
「合病」和「並病」,二者自有區別:兩經或三經的症狀同時出現,稱為「合病」;一經
的病症未罷,而又出現另一經的證狀,叫「並病」。
論中「合病」分四類,計有:太陽陽明合病、太陽少陽合病、陽明少陽合病、三陽合病。
「並病」共分為兩類,計有:太陽陽明並病,太陽少陽並病。
「合病」「並病」,僅是證情特殊,不能獨歸於一經的複雜的證候群,因此只能用「合」
和「並」來解釋。所以六經雖各有主證主方,但各經相互之間並不是孤立,而是統一的,
有著整體的聯繫,如前面所說需分看,亦須合看,即是此義。總之,「合病」當從「綜合
論治」,「並病」可以「分證論治」。如果機械地把六經分割對待,片面地認為某經是只
能出現某病證,而只能用某方法治療的時候,是會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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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playskin大大 請好好解釋好嗎 拜託(′‧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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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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