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百家講壇王立群講‘大期’是十二個月
的確﹐關於秦歷開始啟用的時間﹐這點我沒說對。不過秦統一後頒行的秦歷﹐和之前的秦
歷可能不是同一個東西﹔在秦歷開始啟用到秦統一之間﹐還可能改過歷。
如果下文中楊寬的說法正確﹐那麼秦昭王四十九年(公元前258)至秦王政二十六年﹐還
是以夏歷的正月為歲首。至秦王政二十六年﹐才重新改回以夏歷十月為歲首。而張培瑜
則堅持秦昭王推行的秦歷和秦統一後頒行的﹐不是一個東西。
而且﹐嬴政不是生在秦國﹐而是生在趙國﹔異人逃回秦國也沒帶上他﹐嬴政回到秦國都
是好些年以後的事了。況且秦朝啟用秦歷﹐又是異人被派到趙國做人質以後的事情﹐所
以嬴政的名字“政”﹐肯定與秦歷的以夏歷十二月為正月無關。
下為引用﹕
【所謂顓頊歷﹐是漢傳“古六歷”(黃帝歷、顓頊歷、夏歷、殷歷、周歷、魯歷)之一﹐屬於四分歷。它用夏正﹐以十月為歲首﹐歲終置閏(一般稱“後九月”)﹐是節氣和朔相配合的陰陽歷。據前人研究﹐秦國至遲在秦昭王時就已經使用顓頊歷。秦統一中國以後﹐在全國統一頒行顓頊歷。在這期間﹐歷法可能曾經有過調整。漢承秦制﹐沿用顓頊歷一直到武帝元封七年。[5]
但是﹐由於傳世文獻記載的相關的歷法材料很有限﹐而且有些材料之間還有獺樊窗慼撓峞慼慼慼憧o鄖贗騁恢樑撼醯睦□u木嚀蹇捶□□砸皇恰?
20世紀70年代以來﹐我國的考古工作者陸續發現了大量的秦至漢初的與歷法有關的簡帛材料﹐主要有湖南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帛書《五星佔》及木牘(有漢文帝十二年二月朔日)﹐雲夢睡虎地秦簡《大事記》和《語書》﹐江陵鳳凰山九號漢墓木牘(有漢文帝十六年後九月朔日)﹐山東臨沂銀雀山二號漢墓出土竹簡歷書(武帝元光元年歷譜)﹐湖北荊州沙市周家台三十號秦墓歷譜竹簡﹐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奏讞書》及漢初十七年歷譜﹐湖南龍山裡耶秦簡(有秦王政二十五年至二世元年材料)等。[6]通過對這些寶貴材料的研究﹐使我們
能夠對當時的歷法有更深入的認識﹐也有助於校驗今天的推步工作。
張培瑜先生認為﹐戰國後期秦國(昭王以後)施行的是顓頊歷﹐秦統一後進行了歷法改革﹐制訂了新歷法﹐它既不是顓頊歷也不是殷歷﹐而是一種新的四分歷﹐或可以稱之為“秦之顓頊歷”﹐漢初沿用的就是這種新歷法﹐但也可能有過調整。[7]楊寬先生認為秦昭王四十二
年以後改用十月為歲首的顓頊歷﹐自秦昭王四十九年(公元前258)至秦王政二十六年(公
元前221)共三十七年間恢復正月為歲首﹐但仍沿用顓頊歷的月日幹支﹐仍以後九月為閏月
﹐及至秦王政二十六年“改年始”﹐翌年開始再用十月歲首制。[8]陳美東、陳久金先生將
借半日(470/940)的進朔法加於顓頊歷推算漢初歷譜﹐肯定漢初使用的是顓頊歷。[9]張聞玉先生認為﹐漢初行用秦顓頊歷是可信的﹐但是秦用顓頊歷雖以十月為歲首﹐實用殷歷甲寅元﹐秦歷隻是托名顓頊。他還認為古六歷中的顓頊歷未曾行用過。[10]而黃一農先生認為﹐漢高祖初年仍因襲秦二世所行用的顓頊歷﹐及高祖五年稱帝後﹐改用張蒼所推歷法﹐但仍托名顓頊歷﹐惟其內容已與秦顓頊歷有別﹐當時最可能行用借499/940日進朔法的古顓頊歷。
他也推測秦代或曾改歷。[11]李學勤先生將裡耶秦簡等與今人推算的歷譜比較﹐指出當時的歷法的細密。[12]】
【 在 bearn (秉燭堂主) 的大作中提到: 】
: 標 題: Re: 百家講壇王立群講‘大期’是十二個月
: 發信站: 水木社區 (Mon Jul 14 10:23:04 2008), 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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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baling (巴陵--落月搖情滿江樹) 的大作中提到: 】
: : 大期有兩種說法﹐一種是十月﹐一種是十二月。王立群教授都曾提到。
: : 前者有唐 孔穎達 疏﹕“十月而產﹐婦人大期。”
: : 後者有集解徐廣曰﹕“期﹐十二月也。”譙周雲“人十月生﹐此過二月﹐故雲‘大期’”
: : ...................
: 秦歷是戰國後期秦國開始使用的
: 統一後推廣到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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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所記載﹐皆眼前膚淺之事﹐但未使僧人伸腳則可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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