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於超驗的態度
否定超驗、或者至少不完全信賴超驗﹐是humanism的特點之一﹐但並不意味著虔誠的宗教徒一定無有人文情懷。其實wikipedia上的定義也說某些宗教學說含著人文主義的因子。
孔子所謂知天命﹐並不是承認命運已經超驗地注定﹐相反是襯托其“知其不可而為之”的有為。夫子的天命﹐不能否認完全沒有一絲超驗的意思﹐但佔決定意味的是人的哲學的悲劇意識與強烈的使命感。這種形而上的悲劇性自覺﹐是一種哲學的共性。其使命感﹐大概與蘇格拉底的使命感相類。
對於夫子對超驗的態度﹐幾乎是沒有疑問的。不知今人為何紛紛而論。
二、對人的尊嚴與價值的認識
嚴格來說﹐尊嚴這個完整概念﹐夫子的時代並沒有。dignity這個詞﹐除了與有價值的含義﹐還意味著一種respect。即人文主義承認人的價值(不信賴於上帝的自立的價值)﹐並表現一種反向的人對自身的態度﹐認為人的精神和本質是值得尊敬的。
夫子說“三軍可奪其帥﹐匹夫不可奪其志”。人之有志﹐是對其自身的一種承認﹐是“有我”。夫子之道﹐仁字當先﹐仁從人﹐仁者愛人﹐是為“有人”。夫子之對三代﹐敬而存之﹐是對人作為一個整體的歷史價值的態度。
至於說人人遵從同樣的規范的禮﹐與對人的價值的認識完全繫妒n叵?(我以為﹐這是一個很奇怪的聯系)。中國古代﹐很大程度上以禮代法﹐禮以群人也﹐以為從禮便否認人的價值﹐與認為人的價值要通過違法來體現一般荒謬。夫子之禮﹐一則不拘﹐見戒子貢非德事﹐二則溯原追本直指本心﹐見三年之喪。
三、作為個體的人與作為社會組成的人
夫子的學問﹐並不限於倫理學、政治學、社會學或文學﹐而是一種全方面的揉合。實際上當時也未有這麼明確的劃分﹐皆學也。一個“西方意義”上的人本主義者﹐於社會組織上﹐想必不會否定人人都要負社會責任﹐也不會提倡個體放棄對人類整體存著美好意願。夫子之道﹐更多是在社會的語境討論人的問題﹐這是正確的﹐其實根本不存在非社會性語境下的人。馬克思同學強調作為社會性的人﹐“人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確為洞見。
所謂西方人文與東方人文﹐從這個意義上說﹐很大程度上是一個偽命題。相當於將一個完美假設下的物理試驗﹐與一個現實影響下的復雜物理化學反應比較結果。
四、原儒、後儒與新儒
便是在西方﹐敘者之不同本來﹐亦為常事。文藝復興﹐舉希臘羅馬之旗﹐行創新解放之實。人類歷史上之所謂復古﹐未嘗有真復古者﹐有之其王莽乎﹖中國本有代聖人立言與六經注我之說。孔子之後﹐儒分為八﹐自有其變化﹐不必一也。原儒自有原儒之義﹐後儒是後儒的面目﹐新儒有新儒的問題。代代有言﹐似乎應該是治學的基本認識吧。難道真有人以為朱子之解便為孔子原意﹐或者牟先生的議論同於宋儒意見﹖
【 在 juicybear.bbs@ptt.cc (御風而行泠然善也) 的大作中提到: 】
: 出 處: 218.160.12
: 前言:這是我前一陣子在台大中文所版[R911210XX]上發的一篇文﹐
: 也是偶然之作﹐算不上很用心﹐隻是多少有點自己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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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禮人不答﹐反其敬。
行有不得皆反求諸己﹐其身正則天下歸之。詩雲﹕“永言配命﹐
自求多福。”
※ 修改:‧shalee 於 Apr 21 08:24:53 修改本文‧[FROM: 85.1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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