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概說| 二、漢字的結構

看板Chinese作者時間19年前 (2006/05/19 18: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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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漢字的結構   我們知道﹐漢字是屬於表意體系的文字﹐字形和字義有著密切的關系。倘若我們能對漢字的形體結構作出正確的分析﹐那麼對於我們了解和掌握漢字的本義和引申義﹐特別是對於我們閱讀古代文化典籍有著極大的幫助。   一提起漢字結構﹐總離不開“六書”之說。所謂“六書”﹐就是前人分析漢字結構所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六書”這個名稱﹐最初見於《周禮‧地官‧保氏》﹔“六書”的細目﹐始見於西漢劉歆的《七略》。用“六書”分析漢字的結構﹐是從漢代古文經學家發端的。   我國歷史上關於“六書”的說法很多﹐但就其名目和名目的次序而言﹐主要有三家。   第一家是東漢的班固。他在《漢書‧藝文志》裡說﹕“古時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掌教國子﹐教之以六書。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第二家是東漢的鄭眾。他在《周禮‧地官‧保氏》注中說﹕“六書﹐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也。”   第三家是東漢的許慎。他在《說文解字‧敘》裡說﹕   “一曰指事、二曰象形、三曰形聲、四曰會意、五曰轉注、六曰假借。”   過去的學者﹐通過對這三家說法的比較﹐大都采用了許慎的名稱﹐這不僅因為他對“六書”的名稱都有具體而詳細的解釋﹐同時他還有我國分析研究漢字的第一部專著《說文解字》。而在次序上呢﹖則大都采用班固的說法。因為漢字是起源於圖畫﹐象形、指事、會意都和圖畫有著密切的關系﹐所以圖畫在前﹔而有標音成分的形聲字則是在象形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這也是符合由表意到標音的文字發展規律的﹐所以形聲字在後﹔假借則隻是有讀音上的聯系﹐與字義毫不相幹﹐所以放在最後。可見﹐這種次序的排列是很有道理的﹐於是就很自然地形成了後世大家所公認的“六書”的名稱和次序﹕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   應當說明﹐“六書”是古人根據漢字結構歸納出來的漢字構造結論﹐而決不能認為我們的祖先是依照這六條法則來創造漢字的。班固在他的《漢書‧藝文志》中說﹐“六書”是“造字之本”。這種說法顯然是不嚴密的。實際上﹐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才是造字之法﹐而轉注和假借是不能產生新字的﹐它們僅是用字之法﹐和漢字的結構不發生聯系。   下面對“六書”進行具體的分析﹕   (一)象形。顧名思義﹐“象形”就是像實物之形。也就是把客觀事物的形體描繪出來的意思。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說得精湛﹕“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所謂“隨體詰詘”﹐也就是隨著物體的自然形狀﹐彎彎曲曲地描繪出來。如“日”、“月”就很像一輪紅日和一彎新月高懸太空。再看“山”的甲骨文字形﹐當中一峰突起﹐周圍群嵐環抱﹐頗有一點“遠近高低各不同”的意味【甲骨文(山)】。“州”字也很有意思﹕甲骨文和金文都是三條曲線﹐表示波濤洶湧的流水﹐其中間的小圓圈或小黑點﹐表示水中的一塊陸地【甲骨文(州)和金文(州)】。《詩經》的開卷第一首就是“關關雎鳩﹐在河之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這個“州”﹐就是“雎鳩”在河中棲息繁衍之地。再比如﹐我們常說﹐說話提意見都要“有的放矢”﹐那麼這個“矢”為什麼當“箭”講呢﹖請看甲骨文“矢”字的上部為鋒利的箭鏃﹐中為箭桿﹐下為搭弦的尾翎【甲骨文(矢)】。可見“矢”就是“箭”的象形字。   從以上的字例看﹐象形的定義和例証是不難理解的。但這裡還要說明兩點﹕第一﹐有人認為象形字有“因形知義﹐因義知音”的優點﹐其實這是一種誤解。我們知道﹐思維和語言是不可分割的。因此﹐任何一個象形字﹐哪怕是最接近於圖畫的象形字﹐也必須首先通過語言讀出音來﹐才能表達概念。那種“因形知音”的主張﹐其實質就是把語言和思維割裂開了。第二﹐既然象形字要符合“畫成其物﹐隨體詰詘”的要求﹐這種造字法就必然有很大的局限性。不僅書寫麻煩﹐而且形體也往往不統一。所以﹐在漢字的發展過程中﹐象形造字法在各種造字法的比較下越來越趨於劣勢﹐最後隻能被有標音成分的、產字最多的形聲法所代替。   (二)指事。許慎在《說文解字‧敘》中說﹕“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這就是說﹐初看起來可以認識﹐再細觀察就能了解意義﹐如“上”、“下”二字就是指事字。但是這個定義是相當含混的。清代的著名文字學家王筠說﹕“‘視而可識’﹐則近於象形﹐‘察而見意’則近於會意。”(《說文釋例》)對“指事字”的理解歷來分歧很大﹐不過多數人認為﹐指事字就是在象形的基礎上再加上個指事符號作標記的一種字。   我們知道﹐牛馬之類都可以用象形體表現出來。可是“甜”的意思又怎樣象形呢﹖於是我們的祖先創造了一個“甘”字﹐在甲骨文裡就寫成口中加一點﹐表示在舌頭上感到甜味的地方﹐甜字就是從這裡演化而來的【甲骨文(甘)】。   再比如﹐在上古要表示樹的根﹐就在“木”(樹)的下部口一個“點兒”﹐這個“點兒”就表明根部所在處成為“本”字。要表示樹的梢部﹐就在“木”的上部加一個“點兒”﹐這個“點兒”就表示樹梢所在處成為“末”字【甲骨文(本)和(末)】。可見“本”與“末”的含意正好相反﹐成語“本末倒置”也正由此而來。   綜上所述﹐“甘”、“本”、“末”等字都是在象形基礎上再加指事符號的指事字。另外還有純符號指事字﹐比如“上”、“下”在甲骨文中都先畫一橫線﹐再在線上或線下加一個點﹐橫線以上的“點兒”就表示這是上面﹐橫線以下的“點兒”就表示這是下面【甲骨文(上)和(下)】。指事字在“六書”中是絕對少數。這是因為絕大部分字都不需要用指事的方式來表示。要說明客觀物體﹐可以用象形來表示﹔要說明抽象的概念﹐就可以用會意來代替。   (三)會意。許慎給會意下了這樣的定義﹕“比類合誼﹐以見指﹐武、信﹐是也。”意思就是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象形字組合在一起﹐表示一個新的意思﹐像“武”、“信”二字就是會意字。再比如“步”字﹐在甲骨文中是腳趾朝上的兩隻腳一前一後走路的形象。假若兩腳要從水中通過則怎樣表現呢﹖那就再把“水”加在兩腳之間﹐這就是徒步過水的“涉”字。如果兩腳要登高呢﹖則又把“涉”字的水旁換成“阜”(左﹐即土坡)﹐就成為兩腳登山的樣子﹐這又組成了新的會意字“陟”(zhi志)。如果兩腳要從高山上下來又怎麼辦呢﹖則又可以把“步”倒過來﹐腳趾朝下﹐甲骨文的“降”字就像右面的兩隻腳從左面的山坡上下來的樣子﹐這又組成一個新的會意字“降”。由此可見﹐步、涉、陟、降等都是與腳(止)有關的會意字【甲骨文(步)、(涉)、(陟)、(降)】。   會意字的類型各家說法不一﹐我認為主要的不過五種﹕   1﹒同體會意。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同樣的象形字所組成的會意字。比如“眾”字ㄐ憧z□宋□淞保□硎救碩嗟囊饉肌﹗吧□弊鄭□澳徑嗝病薄#ㄒ羲觶╦鄭□靶囊梢病保□□畝□庠蹌懿灰桑俊絆怠弊鄭□八□笠病保□硎舅□嗟囊饉肌?   2﹒異體會意。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的象形字所組成的會意字。這種會意字在整個會意字中佔絕對的多數。比如“莫”字﹐就是“暮”字的本字﹐表示太陽落進草叢之中﹐天快黑了。再比如“休”字﹐甲骨文的結構左邊是“人”﹐右邊是“木”(樹)﹐就是會“人依樹而息”之意【甲骨文(莫、暮)和(休)】。   3﹒改變形體會意。這就是說﹐一個字可以通過它本身的增加筆畫、減少筆畫或改變形體來表示新的意思。如﹐“家”中空了一半﹐就是“寂靜”的“寂”字的異體字。根據這種減筆的會意方法﹐廣東人就造了一個方言字“■”(mao冒)﹐把“有”字裡面的兩筆挖掉了﹐表示“沒有”的意思。   4﹒組合解釋會意。也就是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非象形字﹐以象形方式組合來會意的方法。比如不“上”不“下”為“卡”﹔上“小”下“大”為“尖”﹔四、方、木為“楞”﹔山、高為“嵩”等。   5﹒反文倒文會意。是把一個字或反寫或倒寫而產生新的意義。比如反“從”為“比”﹐反“後”為“司”。再如﹐甲骨文中畫一個人站著即為“大”﹐而倒過來即為“■”﹐也就是“逆”字的本字﹐是“不順”的意思【甲骨文(大)和■(逆)】。“人”的頭朝下當然不順了。   (四)形聲。“形聲”又叫“諧聲”。《說文解字》是這樣下定義的﹕“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清朝著名文字學家段玉裁注解說﹕“‘以事力名’﹐為半義也﹔‘取譬相成’﹐謂半聲也。‘江’、‘河﹐二字以‘水’為名﹐譬其聲為‘工’、‘可’﹐因取‘工’‘可’之聲而成其名。其別於指事、象形獨體﹐形聲合體。”這段話﹐不僅準確地解釋了妗舋濚蟒縑撫G□□一顧得髁誦紊□趾拖笮巫幀18甘倫衷誚□股系牟煌□?   我們知道﹐象形法或者會意法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世界上許多事物和抽象概念是很難用象形或會意來表示的。比如﹐“魚”是整個魚類的總稱﹐但是魚的種類卻是成千上萬﹐顯然不能為每一種魚造一個字。再說各種魚的樣子又很相似﹐文字畢竟不是圖畫﹐就是用象形字來表示的話﹐也是難以從字形上一一加以區別的。於是﹐就出現了“形聲”法。用“魚”字邊表示魚的總類﹐再借用原有的字作為讀音來表示魚的種類﹐如“鯉”、“鯽”、“繕”、“鰻”等。有“形”有“聲”﹐這就產生了大量的形聲字。   形聲字的形符本來是象形符號﹐可是由於漢字的不斷發展﹐不僅看不出象形的樣子﹐就連表類屬的意義也有不少的改變。比如“豹”是獸類﹐它與昆蟲沒有一點相似之處﹐但它的形符卻是“豸”(zhi志﹐是沒有腳的蟲子)。“蝙蝠”是老鼠一類的動物﹐可是又寫成“蟲”字旁。“蛟”和龍是同類﹐可是也加上了“蟲”字邊。這是同古人對自然界的認識和理解受到一定局限分不開的。   形聲字越到後世發展越快﹐據統計﹐漢代的《說文解字》共收字9353個﹐其中形聲字7679個﹐約佔總數的80%﹔宋代的《通志‧六書略》﹐共收字24235個﹐其中形聲字21343個﹐約佔總數的88%﹔清代的《康熙字典》﹐共收字47035個﹐其中形聲字42300個﹐約佔總數的90%。在現在通用的新簡化字中﹐形聲字也佔絕對多數。   (五)轉注。許慎在《說文解字‧敘》裡說﹕“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這個定義不好理解﹐所以後人各有各的解釋。筆者的看法是﹕所謂“建類一首”﹐就是指的同一個部首﹔“同意相受”﹐就是指幾個部首相同的同義字可以互相解釋。比如在《說文解字》裡﹐“老”與“考”就是一對轉注袛G□□嵌際□司砩系摹襖喜俊薄U餼褪恰敖g嘁皇住鋇囊饉肌T俅右庖逕峽矗□砩韉難凳褪恰襖希□家病保□翱跡□弦病薄U庵隻□嘧13餼徒小巴□庀嗍堋薄T儔熱紓□凹a庇搿凹□筆粲諭□徊渴住啊保□烈糲嘟□□庖逡蠶嗤a□梢曰□嘟饈停□□哉庖彩且歡宰□19幀?   (六)假借。許慎給假借字下的定義是﹕“本無其字﹐依聲托事﹐‘令’‘長’是也。”也就是說﹐當某個新事物出現之後﹐在口語裡已經有了這個詞﹐但在筆下卻沒有代表它的字﹐需要借用和它的名稱聲音相同的字來代表(托事)﹐這就是假借。比如“令”字的本義是“命令”、“號令”等﹐但因其讀音與“縣令”之“令”相同﹐所以這就可以假借“命令”之“令”為“縣令”之“令”。而“長”字的本義是“年長”﹐但因其讀音與“縣長”之“長”相同﹐所以這就可以假借“年長”之“長”為“縣長”之“長”。假借﹐全取聲音相同或相近﹐與字義毫不相幹。以下略舉幾例﹕   比如“汝”字﹐在《說文解字》中說﹕“水出弘農盧氏﹐還歸山東入淮﹐從水﹐女聲。”可見“汝”字的本義是水名。可是後來這個“汝”字就被假借為第二人稱代詞用了﹐相當於現在的“你”字。如《愚公移山》雲﹕“汝之不惠。”這個第二人稱代詞的“汝”與原來當水名講的“汝”在詞義上毫無聯系﹐僅僅是讀音相同而已。所以﹐第二人稱代詞“汝”﹐就是個假借字。   “亦”字甲骨文的寫法是在“大”字中間的兩邊各加一個點【甲骨文(亦)】﹐《說文解字》說﹕“人之臂‘亦’也﹐從大﹐像肋腋之形。”從字形上看也很清楚﹐是站著的一個人﹐張開兩臂﹐兩臂下各有一個點﹐表示這裡就是腋下﹐所以“亦”字的本義就是“腋”。但後來“亦”字因為讀音關系﹐被假借為副詞用了(當“也”講)﹐所以隻好另外造個“腋”字取代了“亦”字的本義。而當*玼f苯駁摹耙唷幣簿陀瀾璨換沽恕?   “自”字在甲骨文裡像個鼻子【甲骨文(鼻)】﹐所以《說文解字》說﹕“鼻也。像鼻形。”這話是對的。“自”字本義就是鼻子﹐後來被假借為“自己”的“自”。於是另造了一個從“自”聲“畀”的形聲字“鼻”。而“自”字以後再不當“鼻子”講了﹐也就隻用其假借義了。   “驕”字是從“馬”聲“喬”的形聲字。在《說文》裡說﹕“馬高六尺為驕。”這就是“驕”字的本義。後來因為讀音相同﹐就把“驕”字借過來﹐當“驕傲”的“驕”用了﹐所以現在就隻用其假借義了。此後﹐也很少有人知道六尺高的馬才叫“驕”了。   假借法的出現﹐完全廢掉了漢字的表意性﹐這對後世用同音以代替壓縮漢字的字數有很大的啟示。這裡需要再說明兩點﹕第一﹐假借字在上古時代普遍使用﹐這與當時的字少有關。在甲骨契文和鐘鼎銘文中很多都是假借字﹐這對後世的閱讀和理解帶來很大困難。第二﹐“本無其字”就能出現假借﹐但有時在“本有其字”的情況下也出現假借。當然我們不能因為古有假借現象﹐我們現在就去隨便假借。要知道文字有廣泛的社會性﹐如果我們任意亂借(實為寫別字)﹐隻能損害文字的健康﹐造成使用上的混亂。   通過以上對“六書”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六書”是後世人對文字進行分析而歸納出來的六種條例﹐並不是先有“六書”﹐然後再根據“六書”來造字的。 -- 就像邏輯運算﹐完滿總是很難。 ※ 來源:‧水木社區 newsmth.net‧[FROM: 211.151.8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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