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字
“字”隻是限於古代有身份的人。
《禮記‧曲禮》上說﹕“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就是說不管男女﹐隻有到了成年才取字﹐取字的目的是為了讓人尊重他﹐供他人稱呼。一般人尤其是同輩和屬下隻許稱尊長的字而不能直呼其名。
古人命字方法的主要依據有以下幾種﹕
1同義反復。如屈原名平﹐字原﹐廣平為原。孔子學生宰予﹐字子我﹐季路字子由﹐顏回字子淵﹐諸葛亮字孔明﹐陶淵明字元亮、周瑜字公瑾﹐諸葛瑾字子瑜﹐文天祥字景瑞﹐都屬此類。
2反義相對。晉大夫趙衰(減少意)字子餘(增多)。曾點(小黑也)字子□﹐色白也。唐王績字無功﹐朱熹(火亮)字元晦﹐元趙孟頫(俯)字子昂﹐晏殊字同叔。
3連義推想。趙雲字子龍(雲從龍)﹔晁補之﹐字無咎﹔蘇軾﹐字子瞻(《左傳僖28年》﹕“君馮軾而觀之”)﹔岳飛字鵬舉。
從以上三類可以看出﹐字與名有密切關系﹐字往往是名的補充或解釋﹐這叫“名字相應”﹐互為表裡﹐故字又稱作“表字”。這三種是主要的﹐另外還有以幹支五行命字﹐以排行命字﹐或者字行加排行﹐字後加父(甫)的情況一般也歸入字的范圍。
命字方面與命名同樣﹐有著時代氣息﹐一個總的趨向是美詞化和尊老化﹐在尊老化方面更加顯。
唐宋以後﹐由於理學加強﹐一些繁文褥節越來越多﹐讀書人之間在稱呼上也大做文章﹐稱字﹐是為了表尊敬﹐但時間長了之後﹐漸感稱字還不夠恭敬﹐於是又有了比字更表恭敬的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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