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中文所《中國文學研究》稿約

看板Chinese作者 (青天朗朗)時間22年前 (2004/05/09 08: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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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學研究》稿約 民國93年4月修訂 一、本刊為純學術性刊物,專門發表中文研究所涉獵範圍之學術論文。 二、本刊為半年刊,於每年一月十五日及八月十五日截稿;園地公開,歡迎各校 研究生投稿;唯翻譯類或已發表、已出版之稿件概不受理﹙已通過之學位論文及 網路文章皆視同已發表﹚。 三、本刊稿件限用中文撰寫,文體不拘,來文限二萬字以內﹙以電腦字元計,含 空白及注釋;不含摘要、關鍵詞及參考書目,唯參考書目請控制在兩頁以下﹚, 並標明中英文篇名、投稿者之中英文姓名、中英文就讀學校所別及三百至五百字 之中英文提要、五個以內之中英文關鍵詞。 四、本刊版式採橫排,為便利編輯作業,務請依照本刊撰稿格式﹙詳見次頁﹚書 寫,並依word預設之格式寫作,避免不必要之格式設定。 五、稿件中涉及版權部分(如:圖片及較長之引文),請事先徵得原作者或出版 者之書面同意,本刊不負版權責任。 六、本刊論文,皆須先在本所研討會中發表,並經兩位專家審查通過後刊登;為 維持審查公平性,論文中請勿感謝寫作過程所得之助益。 七、本刊由臺大中文所所長聘請主編及編輯委員成立編輯委員會,處理集稿、審 稿、編印及其他與出版有關之事宜;如有爭議事項為本約所未盡者,概由編輯委 員會商議決定之。 八、獲刊登者每一撰稿人致送本刊乙本、抽印本二十份,不另致酬。 九、編輯委員會得要求撰稿人對其稿件為適當之修訂。 十、本刊著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本刊則享有著作財產權;日後除著作者本人將 其個人著作結集出版外,凡任何人任何目的之翻印、轉載(包括網路)、翻譯等 皆須事先以書面徵得本刊同意始得為之。 十一、惠稿請另紙註明姓名、學校、系級、通訊地址、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等聯 絡資料,以便聯繫。 十二、來稿請包括文件稿三份及以word或純文字檔儲存之電子檔案。 十三、惠稿請交編輯委員或寄: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 研究所「中國文學研究信箱」收或電子郵件信箱:r88121013@ntu.edu.tw。 -- 救苦救難是菩薩 受苦受難大菩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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