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記] 自己的手機自己追
話說我在3/25早上上班的途中手機掉了
後來靠自己去找到後同事都覺得超不可思議的,就順便分享一下找到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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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早上發現手機不見後回去找地上也沒看到,馬上就回家開尋找我的哀鳳
然後一開發現...靠...手機怎會跑去民雄!!??而且還移動中,那一定是有人撿走了
我就大約每30秒刷新一次,就看我的手機往北一直跑...跑到民雄麥當勞那個轉角的時候,大約有一分
一分多鐘沒動,研判可以能停紅綠燈,打第一通電話看看會不會接,結果沒接= =
然後沒多久手機又開始移動...沿著台一線一直往北...到了大林...
然後依照更新的定點時間...判斷出他的時速大約20km上下,判斷可能是腳踏車,
那個時間點幾乎沒啥年輕人,幾乎都是老人(早上不到6點)
但是有哪個老人會早上出現在嘉義市區然後騎腳踏車一路往民雄->大林->梅山騎過去?
而且還只走省道...正常也會彎小路比較快吧???感覺很不合理...
看見他彎進大林後,一路往162騎,往梅山方向過去...這時候我混亂了...
正常哪有人會5點多出現在嘉義市區...然後騎一個多小時的腳踏車,跑去梅山的?
要工作也不可能啊...
之後看見他在還沒到梅山的路上往左邊山上彎,跑進去一個點後停住
我就看他在那停了5分多鐘,以為他到家了,開GOOGLE MAP看...一間宮廟+3家鐵皮屋
這時候我把撿到的人鎖定在老人,工具為腳踏車
我確定他都沒動後我就馬上出門去警局,嘉義市的警局說如果我確定在那,
想要警察幫忙協尋,最好是去當地的派出所,讓當地的轄區員警去
所以我又衝過去大林的大埔美派出所,跟警察說明完後警察是說畢竟我只是懷疑...
這樣過去他們也不可能叫那邊的住戶全部搜
幸好那個執勤的警察是個年輕人,幸好他也是拿哀鳳,
我就問他說能不能手機借我開定位看看,確定手機還在不在那,
超好心的警察就借我開...然後又看到手機下山了...正往大林的方向移動...
我就跟警察就看他一步步往派出所這邊來,還在猜會不會是要交來警察局?
然後我們兩個就到門口看馬路...一樣很慢的移動...感覺是腳踏車,
看手機經過門口的時候...一個腳踏車隊+一台黃色汽車同時經過...
然後我的定位也超過警察局了...GG...
只能又看定位,看看我的手機會被帶去哪,這中間我一直沒打手機,
我怕我打手機後對方覺得吵會關機...就完全GG了= =
警察也超好心的讓我坐在派出所內,然後手機借我,陪我研究我的手機的移動路線,
這時候移動路線超詭異的,繞鄉間小路走到104,經過南華大學,走進中正大學,
又繞出來,走到中正大鎮裡面,又走到松田崗農場,又走出來,
而且手機定位可能是因為訊號不好...很會飄...一整個很難判斷= =
警察就跟我說不然我確定他有在那個廟停留快30分鐘,說他幫我繼續看手機,
我去那個廟問看看那時候有沒有什麼特定人在那停留過的??
衝過去後問了廟公阿北,他跟我說大約那個時間剛好有一群自行車隊的來這吃早餐,
也大概逗留了30~40分鐘,我再問他一些情報後阿北跟我說聽他們說話好像是嘉義市人,
因為有聽到要回到嘉義幹嘛幹嘛,之後我又問車衣顏色,阿北沒記很清楚
不過確定有黃有白,這時候就跟我們在警局門口看到的車衣吻合
我99%猜是那個腳踏車隊的人撿走,跟阿北道謝後就趕快回派出所,
跟警察說後他也覺得那八九不離十是了,又跟我說看我手機現在停在民雄工業區的
觀光酒廠那邊,要我趕快去,反正腳踏車隊很好認,看到就不要怕,直接問就是了
道謝後我馬上衝過去,然後到酒廠後騎車繞一圈...沒看到...心想不會又GG吧
問警衛阿北,他跟我說沒看到什麼腳踏車隊啊...只看到一個老頭騎腳踏車來...
本來以為是定位出包,想要放棄了,之後又想說找個網咖再最後一次看看好了,
畢竟感覺很近...找了網咖點下去後...跑到文化路上了,而且正往嘉義市方向走,
又看了2分鐘確定真的直走了...馬上追過去
騎到快到博愛路的時候就看到一個穿腳踏車衣的老頭...感覺應該是他了,就上前問
====================對話中===================
我:阿北,拍謝,請問你有檢到一隻手機嗎??
老頭:謀啊,哪有檢到什麼手機?我不知道
我:啊可是我剛剛請警察調監視器加上手機定位後就都是你們腳踏車隊的,
手機定位在哪監視器就看到你們腳踏車隊就在哪(當然是嚇嚇他的)
老頭:............
我:而且現在定位就在這裡,警察是跟我說希望我自己過來私下處理啦,
不然找他們來場面就不好看
老頭:啊警察怎麼可能可以知道我有撿到東西?
我:然後我就把他的整個一早的路線背出來幾點幾分經過哪,幾點幾分在梅山的廟上,
逗留多久,又下山,繞去酒廠,現在人在這,如果警察沒調監視器怎麼可能找到你?
老頭:猴~~對啦我們隊上是有人撿到手機啦,啊你怎確定是我??
我:啊我就說手機會有定位了,現在定位就在這,整條路上也只剩你一個不是你還有誰?
不然我們報警請警察來好了
老頭:啊對啦~我是有撿到手機啦(啊剛剛不是說沒有???不是說你們隊上的人撿到?= =)
然後就老頭開始爐,說我怎麼證明手機是我的...!@#$%#%$^$?一堆
我就跟他說啊不然你拿出來啊,我能解鎖代表是我的吧?
而且不是我的怎麼我怎麼會找到你??
然後老頭就改口,那我撿到你的手機你不用報答我喔??
我整個傻掉...現在是怎樣???被抓包還敢這樣說喔??
我就反問他那你要怎麼報答?請你吃飯?
老頭:哪有人家在請吃飯這麼簡單的,一只手機也貴貴啊捏
我騎一整天車子很累的我要回家休息啦,
啊不然你也三、五千塊意思意思一下
我整個快抓狂了,不過我身上沒手機可以報警...我怕停下來找人幫我報警或是找店家
讓他跑掉我可能就GG了,只能一直跟他交涉...
中途我一直跟他說:啊不然去警局證明手機是我的...他死都不要...
啊不然我只能直接報警了...(嚇嚇他讓他不敢跑)
之後就五千...沒有...三千...沒有...一千...沒有...
老頭:那你身上有多少???
我:只帶兩百出門
老頭沉默了一下....好啦好啦~兩百也好
之後我們就停在一個路邊,他要跟我拿錢,這時候我剛好發現....
很湊巧旁邊就是博愛路派出所,我就跟她說你要先把手機給我啊,
證明是我的我才能給你錢吧,不是我的我也不可能給你錢啊,
老頭就真的先把手機給我,我拿到後他一直要快我拿錢出來,
我就跟他說,啊不然我們進派出所請警察公正一下,證明手機是我的,你撿到,你還我
這樣對雙方也比較有保障,他就死都不要一直說他很累他要回家什麼的....
我心想手機我都拿到了我還怕你喔,我就直接說這樣比較有保障啦,
不管他的直接走進去派出所,就看老頭很無奈的也追進來,
跟警察說明完後警察問我手機多少,打我手機,證明這是我的。
老頭本來一臉無奈的好像要走了,轉身前看我手拿皮包又轉頭回來跟我拿了錢後離開= =
整個找回來手機的過程大概是這樣
====================================後續======================
後來我有留下來問警察,如果像這種情況,我們找到疑似撿到的人了他又不承認,
那我們真的可以報警嗎?警察是說報警是最好的,像這種事就報警,給警察處理最安全
比如說我跟他交涉的過程,我堅持不讓他走,我可能會被告妨礙自由,
如果我們有拉扯,他受傷,我可能會被告傷害,所以最好的方法還是交給警察
也不用怕說如果真的是誤會了會怎樣,頂多道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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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順便分享一下幾個手機掉了之後的重點
一般手機掉了很多人直覺都是停SIM卡...其實這是錯誤的,現在手機大部分都可以定位
不過這種東西要有網路,SIM卡一停掉...網路GG...那就GG= =
不用怕被盜打,現在這時代沒什麼人會講電話了,都是靠網路居多,
而且手機要打還要先破你的密碼,沒這麼厲害,所以網路一定要留著
另外如果打個1、2通對方沒接就不要再打了,
正常人撿到手機一定會注意失主有沒有打來看到有打來沒接到也會回撥,
一兩通沒接那不想還的機率就很高了一直打可能會讓對方覺得你很吵,
想到要關機,一關機就完全GG了
話說我是覺得我真的是運氣好,因為工作需要手機剛好改成日文介面,
我在想那個老頭不是不會關手機,就是看到日文看不懂所以沒關機成功
不然只要一被關機就什麼都不用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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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的回覆,我上段有說,我身上沒手機我當下沒辦法直接報警...
如果中間我去找人或是找店家幫我報警,他不理我...騎走...我手機大概就GG了
他可能手機馬上丟掉或是關掉之類的
(跟他對話的途中他完全沒有停車的意願,都是邊騎邊講的)
所以只能先跟他交涉到拿到手機再說
再來我昨天回大埔美派出所跟警察道謝的時候有順便就侵佔提告這部分我問了一下
警察是說像這種東西,我只是"懷疑"並沒有確切證據證明他拿我手機,
如果他們到場也只能"道德勸說",或是用一些話數讓他主動交出手機,
比如:如果你沒拿你包包口袋借人家看一下不會怎樣啊,沒做賊心虛怕什麼?
這樣之類的話而已,是不可以強制搜他的
當然如果我強烈要求,警察還是可以幫我搜他身,只是如果誤會了,
那我就有被反告的風險,這個一定會要我自己承擔,畢竟這是保障個人人權的東西
至於說他承認他有撿到手機了,為什麼我還不能告,這個也聊到
因為當下只有我們兩個人對話,就算到了警察來,他可以堅持說他是撿到啊,
啊我現在要送去警局的了,就剛好被我遇到,
像這樣的各說各話羅生門出現,只有我們兩個人知道對話怎說都可以
除非當下我有錄音,證明他說過那些話,那就可以證明他沒有歸還意願,這就可以告
然後侵佔罪又有分,我們一般說的侵佔罪不適用這個,這情況是"侵佔遺失物"
刑法335條跟337條的差異,兩個判斷情況有差,罰則也差很多
侵佔遺失物頂罰金...500...
至於我為什麼要給他錢,除了我早上回得我殺到剩200,
我不想因為兩百把我的人格拉到跟他一樣外,也證明他的品德只值這200
其實我私底下有另一個用意,這邊就不先多說
※ 編輯: hgukygui (36.236.81.68), 05/29/2016 14: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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