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難過] 我今天面試了5個工作

看板Chiayi作者 (Kristopher)時間8年前 (2015/07/05 18:40), 8年前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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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的勞動條件也不是很好 綠豆發生勞資爭議時可大致依循下列求助管道 只是嘉義沒有勞工局 工作地點在嘉市請洽市府社會處勞資關係科 在嘉縣請洽縣府社會局勞資關係科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LcEii_j ] 作者: aeiou1123 (Kristopher)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難過] 我今天面試了5個工作 時間: Sun Jul 5 16:30:32 2015 原文恕刪 - 勞工遇到勞資爭議問題時在各地勞工局大概不脫兩種途徑可以求助 一是申訴, 二是調解。 兩種法源依據各不相同。 申訴,就是讓你填申訴單,然後派員做勞檢,違法確實則予以開罰。 調解則是會請勞資雙方到場開調解會,協調資方依法給付,促成勞資雙方和解。 申訴可選擇匿名或不匿名, 但申請調解肯定要實名(不然怎麼開調解會~.~) 要選擇何者端看勞工個人, 不過通常都會建議先選擇調解,因為申訴並無法協助勞工取回應得的權益, 只能查證屬實開罰,罰鍰也是進公庫。 簡單說明調解流程, (一)填寫調解申請書 各地勞工局都有提供制式的表格,確實填寫後交由勞工局受理 另外部分縣市勞工局有提供線上申請(如高雄市) 大概就是填寫聯絡資訊、爭議事實以及請求項目等等 可檢附證據(如出勤表、薪資單等) (二)通知開會 調解會有辦理時效,申請後通常過幾天就會收到開會公文 通知勞資雙方開會的時間與地點, 比較積極的調解人甚至會電話連絡勞資雙方預先了解案情 (三)開會當天 由調解人做第三方主持會議,勞資雙方均應到場 調解人在大致詢問雙方後,會依據法令作成調解方案 勞資雙方均可選擇接受或不接受調解方案 你可能會問資方不接受又能怎樣? 是的,資方不接受即調解不成立,但是有種不接受就要承擔後續的檢查   積欠工資、加班費等較單純的調解案件是很容易成立的,   因為罰鍰通常都比應給付的金額還多了,老闆也是會算的。   資遣或職災等較複雜的調解案就比較不易成立,但成立的例子也很多。 (四)後續 調解成立,由於調解成立之調解紀錄屬雙方和解契約, 雙方互負履約責任,未依約履行可逕至地方法院移送強制執行。 調解不成立,有違法疑慮勞工局還是要錄案做檢查 另外會輔導勞方提起司法訴訟(通常是轉介法律扶助基金會) 調解從受理到結案大概20天以內, 申請是很簡單的,通常也不會要求一定要檢附證據。 但是證據的保存是很重要的,很多東西出勤表跟薪資單拿出來就是一翻兩瞪眼 這時雇主大概就會摸摸鼻子,該付的付一付 拿不出來的話就很吃虧,上法院的勝算也不高。 另外會申請調解的勞工,99%不是離職就是預備離職, 這顯示臺灣工作場所內十分缺乏制衡雇主的力量, 可見除了依賴勞檢所或地方勞工局主動勞檢外,工會還是很重要的, 畢竟靠總統、靠市長、靠議員,都不如靠自己最實在。 大概是這樣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172.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6085036.A.F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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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倒數第二段呀,要嘛離職要嘛被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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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勞工資訊不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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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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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流程
07/05 17:21, 5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eiou1123 (36.239.37.194), 07/05/2015 18:40:14 ※ 編輯: aeiou1123 (36.239.37.194), 07/05/2015 18: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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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21:16, , 7F
勞工加油!!
07/05 21:16, 7F

07/06 00:57, , 8F
嘉義10家服務業 8家不到標準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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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次那篇養豬場就可略知一二了
07/06 00:57, 9F

07/06 04:00, , 10F
一堆月休沒6天,薪水也很敢開鳥價
07/06 04:00, 10F
文章代碼(AID): #1LcGcF-M (Chia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