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底] 檢舉區+板務建議區

看板Chiayi作者 (KDD)時間10年前 (2014/06/25 17:19), 9年前編輯推噓36(4610214)
留言270則, 3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有鑑於板友對於板規有很多問題或者對於板務有所建議 故增設此區 推文前請遵守以下規則 一、推文部份(需在[]寫出類別,方便查閱) (1)檢舉案:請說明文章代碼、違反何條板規、被檢舉人ID。若需匿名檢舉者, 可以先寄信給板主,由板主代推文。 (2)板務建議:請簡單說明建議草案。 (3)板規釋疑:請寫出板規編號、疑問部份。 (4)其他部份:若有以上未盡事宜可使用此類別,但不接受替他人申訴案。 二、回覆部份 (1)推文若有說明不完整之處,板主有權要求推文者重新說明,否則不予受理。 (2)同一個檢舉案只受理一次。採站內信說明原因。 (3)同一個建議案或板規釋疑只接受一人推文,若其他人認同該建議案,可另推ID+1 表示讚同,如KDD+1。 (4)建議案或板規釋疑案在第一個推文者推文後24小時才受理,到板主回覆期間若有 超過20人表示讚同將另發公告說明。 超過10人以上讚同者回覆文章一律放在精華區中供板友查詢。 不足10人者,將只回第一個推文者,請其他人自行詢問該推文者。 三、其他部份 (1)已詢問過的案件不再受理。 (2)處理完畢的案件將備份於精華區並刪文。 (3)案件回覆時間依案情複雜程度不同,不一定按順序受理,若有延誤請見諒。 (4)不相干本置底區推文一律刪除推文,不尊重板主推(噓)文不受理。 (5)板規建議部份若有受理則統一於每月1日公告實施。 (6)若有未盡事宜板主保有隨時增修權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105.1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iayi/M.1403687968.A.698.html

06/25 19:12, , 1F
10人20人的數據根據何來?為何不是5人10人?
06/25 19:12, 1F

06/25 19:13, , 2F
如果很重要即使一個人的意見也應該受理不是?
06/25 19:13, 2F

06/25 19:17, , 3F
訂法條訂上癮了嗎?為何一意孤行聽不進意見?
06/25 19:17, 3F
格式符合一定受理呀?! 只是回覆不一定要公告 對人數有意見 也可以修改 這沒問題 噓 li11223344:檢舉KDDKDD 檢舉主因:誤用板規自行判讀 06/25 21:06

06/25 21:07, , 4F
依據板規2-3-5採用3-3處理 另4-3註明須由兩位版主署名
06/25 21:07, 4F

06/25 21:09, , 5F
#1JgHiP5h 故得知此公告違規發表
06/25 21:09, 5F

06/26 00:05, , 6F
推樓上 版主請看4-3
06/26 00:05, 6F
檢舉案2014062601 請參見精華區z-2-16-1 ※ 編輯: KDDKDD (220.143.195.52), 06/27/2014 08:54:39 ※KDDKDD 於 06/27/2014 08:59:26 將推薦值歸零

06/27 23:01, , 7F
板主,拜託把無薪資的徵人文全部劣退或水桶,尤其是代貼的
06/27 23:01, 7F

06/27 23:01, , 8F
看到不寫薪資的徵才文,火一整個上來。
06/27 23:01, 8F

06/30 20:18, , 9F
我覺得直接劣退就好 違反勞基法不劣退 這不也違反法律
06/30 20:18, 9F

06/30 20:22, , 10F
別版job part-time沒寫薪資 勞健保 還不是水桶
06/30 20:22, 10F

06/30 20:23, , 11F
如果都要參考別板板規來規定 這個也順便學好嗎
06/30 20:23, 11F
抱歉忘了補上 已在板面回答相關問題 請見#1JhgVONE (Chiayi) ※ 編輯: KDDKDD (220.143.210.218), 07/01/2014 12:50:35

07/16 10:12, , 12F
回文字數不足也要刪除?版規有規定嗎?
07/16 10:12, 12F
2-3-4 禁止洗版文、引戰文、注音文、火星文、一行文、空白文、文字未滿二 十五字,回文未滿50字。違者給予警告一次。 另外 1-2 言明 違規內容可以刪文 ※ 編輯: KDDKDD (220.143.233.8), 07/19/2014 08:20:26

07/23 16:27, , 13F
可以把徵求板主的資訊置底嗎?無消無息的…我想大部份的板
07/23 16:27, 13F

07/23 16:27, , 14F
友並不知道現在有板主徵選吧?
07/23 16:27, 14F
目前置底文已達五篇 將考慮每月初重發文宣導

07/24 02:55, , 15F
07/24 02:55, 15F
這部份案件正在整理中 將一併公告 ※ 編輯: KDDKDD (220.143.184.31), 07/24/2014 08:42:25 ※ 編輯: KDDKDD (220.143.184.31), 07/24/2014 08:43:36

07/24 09:24, , 16F
關於板規的修改,現在是你想怎麼改就怎麼改嗎?先不說現在
07/24 09:24, 16F

07/24 09:25, , 17F
板主只有一位,很多條板規好像你決定增加就增加..完全不用
07/24 09:25, 17F

07/24 09:26, , 18F
經過討論?
07/24 09:26, 18F

07/24 09:28, , 19F
像新增的2-3-7..還有公告推噓文..等等這些都是有處罰的..
07/24 09:28, 19F

07/24 09:30, , 20F
光憑你自己就決定..這樣對嗎?
07/24 09:30, 20F

07/24 11:31, , 21F
改亂入幹嘛阿,對於你管版能力不佳有幫助嗎?請問亂入有造
07/24 11:31, 21F

07/24 11:32, , 22F
成版面混亂嗎?以後發亂入文會被你水桶?
07/24 11:32, 22F
已公告回應 另外請注意語氣 ※ 編輯: KDDKDD (220.143.184.31), 07/24/2014 15:51:36

07/24 16:25, , 23F
玻璃心喔XDD 這樣就覺得我口氣很差XD
07/24 16:25, 23F

07/25 18:10, , 24F
你5:33鎖文不討論,xxxxd之後還直接修文!這樣算違規吧
07/25 18:10, 24F

07/25 18:11, , 25F
10133篇,你已公告鎖文,他修文繼續討論
07/25 18:11, 25F
已禁止回相關文章了 只有站長或法務站警察才能限制原PO不得修文 板主的鎖文權不包含不得修文

07/25 20:31, , 26F
從來沒看過哪裡愛改板規的板主
07/25 20:31, 26F

07/25 20:32, , 27F
〝這麼〞愛改
07/25 20:32, 27F

07/25 20:33, , 28F
一直改,原本的又沒問題,可以給我回復成你上任前板規的選
07/25 20:33, 28F

07/25 20:33, , 29F
項嗎
07/25 20:33, 29F

07/25 20:34, , 30F
板上都是你的文章,你上任前發過幾篇?現在幾篇?
07/25 20:34, 30F
感謝指教
還有 201 則推文
還有 24 段內文
08/31 00:48, , 232F
送交小組長 由小組長申請鑑定
08/31 00:48, 232F

08/31 00:48, , 233F
檢舉事由 1.鬧版 2.(其他 投票
08/31 00:48, 233F

08/31 00:49, , 234F
事關投票公正 請版主盡快處理
08/31 00:49, 234F
上面已言明 我沒有能力查證據 而且負責單位也不是我 不是我不處理 您真的搞錯單位了 我的權責無法查別人是不是借帳號= =+ ※ 編輯: KDDKDD (220.143.104.63), 08/31/2014 15:03:03

08/31 15:20, , 235F
違反版規 2-3-4 引戰文 這段你看不懂嗎?
08/31 15:20, 235F

08/31 15:21, , 236F
(1)若被檢舉事由與看板事務有關,由該板板主向小組長
08/31 15:21, 236F

08/31 15:22, , 237F
申請,並檢附證據, 由小組長向帳號部申請調查。
08/31 15:22, 237F

08/31 15:22, , 238F
這段你也看不懂嗎?
08/31 15:22, 238F

08/31 15:24, , 239F
你執行版規不公平太明顯了
08/31 15:24, 239F

08/31 15:26, , 240F
要幫他解套也要想好一點的理由
08/31 15:26, 240F

08/31 16:30, , 241F
違反版規 2-3-4 引戰文 請先依照版規處理 後送多重ID
08/31 16:30, 241F

08/31 16:30, , 242F
這樣寫看的懂嗎?
08/31 16:30, 242F

09/01 01:38, , 243F
我只回答借帳號部份 引戰待認定
09/01 01:38, 243F

09/01 02:42, , 244F
借帳號部份是由版主送交小組長 由小組長申請
09/01 02:42, 244F

09/01 07:44, , 245F
借帳號部份 我再問問帳號部站長怎麼處理
09/01 07:44, 245F

09/01 10:51, , 246F
判決請貼在本文 別私信給我 這不只是我的事
09/01 10:51, 246F

09/01 10:52, , 247F
#1JuXbVKV 你自已的判例 發言者也是推文 判引戰
09/01 10:52, 247F

09/01 10:55, , 248F
你真的太誇張 版規任你解釋 要是反你的人你早就桶了
09/01 10:55, 248F

09/01 10:56, , 249F
請把twitwi978整段話看過 我只是貼個開頭
09/01 10:56, 249F

09/01 11:00, , 250F
請先把判決貼上來 以免有人不知道我在講什麼
09/01 11:00, 250F

09/01 11:03, , 251F
還有這篇 #1JrVv2oP 判例很多啊
09/01 11:03, 251F

09/01 11:20, , 252F
請依照判例更改判決
09/01 11:20, 252F

09/01 11:42, , 253F
我不相信你的"再問問" 請依照 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處理
09/01 11:42, 253F

09/01 12:03, , 254F
請明確指出那幾句 你只提出一句 板主當然依該句去審議
09/01 12:03, 254F

09/01 12:04, , 255F
另外早已將判決放在精華區了
09/01 12:04, 255F

09/01 12:23, , 256F
已協助移送組務
09/01 12:23, 256F

09/01 12:39, , 257F
要是反你的人 你一字一字看有沒有違規
09/01 12:39, 257F

09/01 12:40, , 258F
→ twitwi978: 說穿了就是跟室友借ID來吐槽你們這些來
09/01 12:40, 258F

09/01 12:40, , 259F
亂的~那打臉哭哭
09/01 12:40, 259F

09/01 12:41, , 260F
→ twitwi978: 我的發言本來就不重要~要用分身也不重要
09/01 12:41, 260F

09/01 12:41, , 261F
~就是趣味而已
09/01 12:41, 261F

09/01 12:42, , 262F
→ twitwi978: ....呃~算了~你也算好心了~都還沒像某幾
09/01 12:42, 262F

09/01 12:42, , 263F
個ID毫無理性
09/01 12:42, 263F

09/01 12:43, , 264F
挑釁版友
09/01 12:43, 264F

09/01 17:30, , 265F
目前一堆人跟我檢舉引戰(其他案件) 我一併整理後再回
09/01 17:30, 265F

09/05 08:42, , 266F
金範圍NTD 4,500~NTD 5,200。 依實際租屋條件可談。 站內信
09/05 08:42, 266F

09/05 08:42, , 267F
聯絡。
09/05 08:42, 267F

09/13 12:14, , 268F
請問板主參選期限,幾天內需發出政見公開聲明,謝謝
09/13 12:14, 268F

09/14 19:38, , 269F
刪錯文好像可以救回?之前有看過其他板板主有這樣做
09/14 19:38, 269F

09/14 19:55, , 270F
回樓上 我把原文寄給原PO並道歉了 原PO也重發了
09/14 19:55, 270F
文章代碼(AID): #1JgfGWQO (Chia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