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回報] 關於俘虜贖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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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說明】F國國民‧鳳史姊姊,被M國國民‧黛絲阿姨抓走(俘虜戰):. ┌──────┐ ┌─────────────┐○┌─────────┐. │贖回│繳贖金│→│1. 有張貼贖回單(俘虜國)│→│可以繼續參加俘虜戰│. │ │ │ 有轉錄回自己國家之看板│ │(可以證明非俘虜)│. │(第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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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有效 以贖完付完贖金且有PO文以茲証明 並間接証明俘戰在之後便可. 版上未有任何有效文章可以証明贖身在俘戰之前 不承認其俘戰效力. --. ◤◢◤◥▃▁ ▁▁▂▄▅◤▄◤▆▇ ◢▆▃◢ ▍ ▂▃▅ ◢ ◥▌█ ▋◤ ▎ ◥ ◤◥ ◤▄ ▎ ◤ ▎ ◢███ ▁▄ ▎◣◤▎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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