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如何罷免板主 - 教學

看板ChangHua作者 (汎)時間9年前 (2014/11/11 12:05), 編輯推噓5(508)
留言13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補充說明一下申訴 根據彰化板所屬的小組看板 L_TaiwanPlaz 小組 ◎台灣遊園地組務板 組規暨組務板板規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並得依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本板或轉寄給組務做為判決依據,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與板主溝通時請至少給予板主 72 小時以上時間,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再加上小組長對skynick的申訴判決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15508582.A.FF8.html 其中有兩項重點 1.申訴彰化板板主要在彰化板上有被處分的案由 如果沒被處分 其他事由要用[檢舉] 而不是[申訴] 可是罷免的規定是寫申訴紀錄 (檢舉紀錄可能不算? 有待解釋) 2.一定要有跟板主的信件溝通紀錄 在板面上溝通討論不算 簡易流程 被處分 > 溝通 > 申訴(含完整附件) > 判決 > 7d內發起罷免 > 1hr內轉文通知 老實說我覺得這兩位板主很認真(csad,2014) 才會規定很多 並且很努力力執行處分 大家不要這麼想罷免嘛 多上書進諫啊 ※ 引述《hickory (C'est la vie)》之銘言: : 如何罷免 彰化版 疑似不適任版主的教學文 <-- 彰化點在此,你砍看看 : 依照 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3 修訂版 v2.0 : 2.若非自願退位:請至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連署申請,再至 LifeRecallBM : 板發起連署。 : 0>提出罷免前必須有組務申訴紀錄及小組長定案判決, : 並於小組長定案後七日內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罷免板主申請。 : 白話文:你要先去組務版申訴,之前slcgboy聯署失敗就是因為沒先去申訴 : 目前有去組務申訴過的只有我、HiJimmy、skynick。 : 但是我宣判是10/29,已經超過七天內提出申請的期限,所以接下 : 來要等另外兩位申訴宣判下來,七天內提出罷免申請 : 很少人對不對? 有意提罷免的請去組務申訴。 : 申訴什麼? 我哪知,看你要申訴什麼阿 : 1>罷免原因需符合公眾議題,並由小組長審核。 : 小組長得判定罷免原因無效,為無效罷免案。 : 白話文:先申請就對了,有效無效交由小組長判斷 : 2>發起人須符合資格登入300且發表200。 : 白話文:符合資格的剩下 HiJimmy : 3>提出罷免連署者,需在開始連署一小時內將連署文轉錄至該看板及小組事務 : 板,告知進行罷免連署中。若無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遭處分致未符合 : 發文限制者可由他人代為轉錄,分身帳號無效) : 去組務提罷免連署,最好是貼完馬上轉錄到 彰化版 跟 小組事務版。 (又有彰化點了) : 若是被水桶,趕快請人幫你轉錄,反正一小時內要轉來,不能用分身ID。 : 4>板主不得刪除上點所提之告知文。(建議連署者自行存證) : 5>罷免連署中,因程序不符者(連署遭裁定不合組規而無效)或利用分身ID : 發起連署,其發起人於該連署發起日起一年內不得於本群組內提出任何罷免 : 連署。 : 白話文:之前slcgboy因為程序不符,連署無效,所以一年內不得提罷免。 : 接下來要提罷免的也要小心程序問題。 : 6>連署時間滿七天發起人方得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超過連署結束時間四十 : 八小時未提出申請者,不得提出申請。未至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者,三個月 : 內不得提出罷免連署。 : 連署時間到,兩天內發起人要在小組事務版申請。 : 7>提出申請後,小組長可視情況延長連署時間,至多十四天。(連署期滿) : 8>連署有效票為登入次數 250 次以上。 : 9>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有效支持票50以上, : 且有效支持票數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 有效票:無效票 >= 2:1 : 10>若罷免連署票數未通過,判定為罷免未通過。 : 從該連署發起日起一年內不得以相同之原因(事件)對相同之板主提出 : 罷免連署。 : 不能以相同原因 原因不同就可以 : 11>被連署罷免期間,該板主不得以推薦形式提出新增板主之申請。 : 罷免尚未成功,版友仍須努力。台中版版主都過來精神支持了,自立自強吧。 : 目前只有 HiJimmy 有資格提出罷免連署 萬一沒過就沒了。 : 想幫忙的可以去小組提申訴,申訴判決下來就多一個連署的種子了。 : (散播罷免的種子?! 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64.12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hangHua/M.1415678736.A.AF2.html

11/11 16:15, , 1F
X最後一句是含著檸檬說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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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8:33, , 2F
建議?有用就不會做到民怨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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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0:22, , 3F
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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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21:36, , 4F
呃 那是引用文章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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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0:33, , 5F
一段時間沒進這個板沒想到這麼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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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0:34, , 6F
進諫真的超貼切 不過我想一般人都沒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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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0:35, , 7F
反正異議份子進桶的進桶出走的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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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0:35, , 8F
板也很好管了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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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1:08, , 9F
是引用csad沒錯啊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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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1:13, , 10F
很認真的講 一直以來去申訴的人不多 申訴成功的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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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01:14, , 11F
沒看到 板主們如果都依照板規行事 離罷免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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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00:08, , 12F
就算寄信去溝通~也只會得到:照版規行事,沒得討論
11/13 00:08, 12F

11/13 13:24, , 13F
沒辦法 程序規定這樣 還是要先信件溝通 才能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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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OOiGho (ChangH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