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憲兵可以抓海巡嗎??

看板Cga作者 (鬼地方)時間18年前 (2008/03/01 06:04), 編輯推噓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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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anleyliutw (new life)》之銘言: : 我知道的說法 : 其實海巡是一半警察一半軍人… 軍人的身分肯定是有 但警察的身分要等受過訓練,具備司法警察身分後才有 兵,理論上是不屬於警察身分 但這部份有沒有更明確的資料,我沒辦法提供 : 但是只有你在執行公務的時候,才是司法警察身分,其他的時候是軍人 : 可是就像你說的,海巡是海巡署,跟國防部是平行單位,所以管不著 : 所以你在火車站看到憲兵的時候,可以在他前面抽煙過去都沒事的 海巡人員隸屬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下管轄,戰時則為行政院可指揮之武裝團隊 故是廣義的公務人員,執行公務上皆須依法行政 其他行為則受軍法之限制 : 如果你要更嗆一點,你就跟他講"拎背海巡耶啦!" (好孩子不要學XD) : 不過有一種狀況是憲兵可以抓你的 : 就是當你變成逃兵的時候… 以上說法如有錯誤還麻煩更正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2.2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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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擺在"司法"警察之身分,基本上軍職在行為上還是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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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之規範,基本上憲兵單位是可以舉報到督察室(處),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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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前面所述,應該沒有憲兵這麼閒(現在義務役也沒那麼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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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廣義來說基本上只要有軍人身分,就必須受到軍憲法的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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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基本上,本國制度是"沿襲"美國,但權限又沒有很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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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移民署也是如此,說好聽是安頓軍警精實案的配套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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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希望未來能夠"更"明確規範相關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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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有三個字用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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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21:10, , 9F
我寫了一堆字,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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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21:10, , 10F
因為你間接提到了我當年心中的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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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23:18, , 11F
我也是聽說好像士官才具備司法警察,兵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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