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要退伍了還被副主官硬凹扣假?我該怎辦?
※ 引述《daimond (GO)》之銘言:
: : 我在外島,因為所內小兵兵把"夜貓子"用壞了
其實. 不是很懂這個裝備是什麼也~~~@@" 可以說一下這是什麼東東嗎?/ 謝謝
: : 可是我是最後一班值勤人員
: : 卻沒發現
: : 副主官利用我在放假期間
: : 用人評會把我扣假三天
: : 說有往上呈報
: : 可是在呈報當天就要我回去
: : 不知道這樣可以不可去申訴
: : 各位學長
: : 拜託指點一下吧
: 你是幹部嗎?(下士以上)
: 還是你是該班哨職級最高人員並負有管理檢查之責?
這個與此事無關哦...只找裝備最後使用者...
: 如果有,那被檢討扣架是沒辦法申訴的。
: 但,你可以自己翻相關懲處條例是否有禁足、罰勤等相關字眼,有關你的責任缺失
: 要三日的!要處罰也要依法有據。
依陸海空軍懲罰法來說. 是可以這麼做處罰的...
天數是主官自由心證.大多會看平時表現
: 如果你不是該班哨職級最高人員,那為什麼只處罰你?理由何在?
: 有什麼理由或證據證明,不應該由你檢查卻由你承擔責任?
上面回答過了.....
: 如果那班哨沒有士官幹部以上帶班,那這是不是就有排哨缺失的問題?
: 記得這是總局長發過電話紀錄要求各安檢所執行勤務須有士官以上幹部帶班值勤。
: 理由是士官以上具有司法警察身分,執勤時依法有據有理。
: (後來又牽扯出受士官訓人員沒有拿到司法警察證書)
基本上...這點是流於形式居多喔~~~
會這麼說的人不是目前不是現役就是日子混太兇了~~~
役期縮減後...一線士官普遍不足~~~ 要求士官以上代班
基本上.. 這叫""理想""
: 另外裝備交接會有記錄簿才對,應該沒有人會確實填寫吧?把上下哨人員、時間點
: 全部翻出來,要下水就拉全部人的下水吧,如果你敢的話。
自己死就好拖一堆人做人麼...壯膽嗎??
還是要讓主官一次殺個更本呢/?
: 我有次出去巡邏,車子在路上拋錨,發現有人水箱蓋沒關,水都乾了,引擎自然休眠。
: 所長要求把所有使用車子的前三天每班人員查出來,並交由車管人員檢討再呈所長
: 。不巧的是我就是車管,而我們車輛交接也沒有確實檢查三油三水,所以後來我跟另外
: 一個車館建議了所有使用人員全部懲處的建議(志願役申誡 義務役扣價)。
: 但我想也因為茲事體大,所以口頭警告後也不了了之。
所以上面也說囉.. 自由心證~~~
: 回到主題,如果所長說有用人評會呈報你,那根據小弟被別的事情懲處的經驗來說,
: 妳們所內應該先針對當事人召開士官評議會,然後把紀錄向上呈報,由人事官送到
: 參謀主任以上階級主管批閱,再發公文至各安檢所請各留守主官於特定時間內至總大隊
: 召開人事評議會。結果最快三天會下來。
: 如果你運氣夠好,人事官會上道的幫你延緩一下,如果運氣差就很快開會了。
其實...一切的一切...你若沒寫自白書(檢討報告)... 就被懲處到的話
用這點你就可以找上督察室了啦~~~
一般是不能隨便看心情亂送你懲處... 也不是光一個人評會就了事的...
不符合程序........ 到人官那...大多會請所裡補交你自己的自白書(或檢討報告)
另~~~ 這是副所要扣你假... 建議你找所長說一下這個流程及問題~~~
對你可能幫助會大一點... 你的最後決定權在所長.......副所是建議權
學法的人...找行政程序來抓漏洞對你會有幫助一點!!!
不過. 這年頭~~~ 多數弟兄們在操作裝備及使用公物上真的很不愛惜
唉~~~~~~~ 有時也不能怪人殺雞儆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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