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派駐日本節稅問題....
請問各位先進
如果台灣母公司有在日本成立分公司,而我要過去日本工作
我是否可以同時讓台灣公司和日本分公司聘用
然後薪水拆成一部分從台灣帳戶領台幣,一部分從日本帳戶領日幣呢?
主要考量日本現在稅金20%以上而且日幣貶值
並且若全部薪水從日本分公司領,那台灣會變成沒有勞健保
故請問各位前輩,同時在台灣母公司和日本分公司任職領薪是否合法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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