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離職當月薪資不對會去公司討回或是檢舉똱

看板CareerLady作者 (平和)時間8年前 (2015/12/10 13:44),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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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的天數,也就是說病假跟假日都沒有給薪,以往公司對離職員工的算法是做滿一星期的 六日會給薪,當然請病假也會給半薪,我在想需要跟公司討回?還是直接勞工局檢舉?只 是不確定這是不是勞基法規定的?還是就算了,因為也沒很多錢。 當然我有想過,勞健低報(我們都保20008)是不是要順便檢舉?但又怕會影響到未來找工 作,只是前公司對待的方式實在是太令人厭惡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220.1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eerLady/M.1449726269.A.20A.html

12/13 14:09, , 1F
可以去密告...話說...這樣公司似乎很多...
12/13 14:09, 1F

12/15 08:21, , 2F
去檢舉拉
12/15 08:21, 2F

12/29 23:42, , 3F
檢舉對未來沒差
12/29 23:42,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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