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離職說辭

看板CareerLady作者 (X)時間9年前 (2015/03/17 17:27), 9年前編輯推噓3(305)
留言8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在現在的工作崗位上呆兩年了,職稱是會計。 現在薪水29k,主要固定開銷租房間5k/月。 實際工作內容有業務助理、會計助理、採購管理進銷存等的性質。 有找新工作的計畫,預定提出後20~30天離職。屆時還沒找到工作的話,就當賺到假期。 以下這個理由會不會站不住腳@@? 「想做不同行業,賺工作經驗。」 這理由通過的話,請特休去面試就不用另外找藉口了... 擔心這想法太天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95.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eerLady/M.1426584454.A.78A.html

03/17 17:36, , 1F
離職其實不用什麼說詞,大家都知道只有離職本身是真的
03/17 17:36, 1F

03/17 17:37, , 2F
隨便找個家庭因素、進修什麼的都可以,只要有待滿規定天數
03/17 17:37, 2F

03/17 17:37, , 3F
就可以走了。
03/17 17:37, 3F

03/17 18:31, , 4F
離職還要什麼說辭?說想休息就好了阿
03/17 18:31, 4F

03/17 19:27, , 5F
對原公司只要說生涯規劃 ...
03/17 19:27, 5F

03/17 19:30, , 6F
不說出真正走的原因只是想留面子給他們
03/17 19:30, 6F

03/17 21:52, , 7F
自主離職公司不能不放人啊…理由是什麼都沒差
03/17 21:52, 7F

03/20 14:34, , 8F
生涯規劃或打算出國,好的說詞確實只是給公司面子~
03/20 14:34, 8F
今天提出離職了~~我是照實講,說想試別的產業,或到事務所工作,累積經驗。 原本本人提20天後離職,上面說員工該等到新任交接完成(聽到這句真覺得不用惋惜了) 我回那也不能一直拖,最後是照「公司規定」一個月後離職。 結果跟預先設想的差不多-v-~太好了 最後沒友好的談論結果,也沒鬧的難看啦~ ※ 編輯: moonton (125.230.76.132), 03/23/2015 17: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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