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因病離職,事後遭討離職罰金(代PO)

看板CareerLady作者 (小寶)時間9年前 (2015/03/06 20:10), 9年前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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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代po) 身邊朋友遇上的問題,懇請拜託各位共同討論與給予意見。 【前言】 友人日前於桃園某知名補習班任職,廣告寫著「無經驗者起薪每月30K」 他面試後到職才知道有「試用期前三個月20K」這個不成文的規定 他涉世未深以為所有的職場皆有此項規則 糊塗的認真做了三個月 不料,對方以需要簽約才能開始領正式薪水 又以能力不足經驗不夠為由告知須繼續領20000元 每個月扣除勞健保還有強制購買老闆旗下餐廳禮券1000元 實領比20K要低得多 這時候大家會問:這麼爛就不要做啊!!!!!! 我也問過他,這麼差勁為什麼要撐? 但是現在有許多工作內容的最起始都是22K~25K 被起薪30K吸引也是很正常的事 另外就是有鑑於社會對於新鮮人的各種觀感 做一做當來試水溫的一下就走人? 這樣應徵其他工作的時候難道就不會碰壁了? 在害怕自己成為社會口中的爛草莓以及有經濟壓力下 他答應了 最終卻是六個月後才談簽約 簽約的內容也不是最一開始談的30000 而是29000 一樣會每個月會扣除強迫購買禮券的錢 他做了這麼久以為自己好不容易達成目標 也害怕自己前面都是白做 也害怕第一份工作沒好好撐根本就不適合生存在社會 盲目的簽下了這個跟本不合理的條約 【※※其中合約最重要的一點提及: 『乙方於聘任期間,如未經班部同意或未完成工作交接而逕行終止契約,願付甲方薪資總 額兩倍之懲罰性違約金,如有其他損害並願負賠償責任。』】 上級主管時常閒言閒語部下的所作所為 而不是對部下指正或者討論 育成部下的流程可以說是沒有,隨意教一教後就要求上陣 真的有檢討也只是每次冷眼旁觀後再對員工嚴厲的謾罵 (這在大家眼裡應該是很正常的事,誰的上司不機車的?) 看似無能的友人卻在成為 正式職員後的第一次業績拿下了可圈可點的成績 甚至得到了更上級高階的嘉許。 但是隨著表現亮眼 低階主管階層給的壓力更多,總是給予友人負面評語 「你的班級狀況不好」但卻指不出實質的問題點 友人甚至提起因工作上壓力造成身體的不勘 開始有了胃部的相關疾病,但是主管並不為所動 直到某一日早上上班前 友人的胃病發作甚至到醫院掛急診 主管僅冷冷道:沒人可以卡你的班級,請來交接 友人看完病後趕至公司 原先以為能夠交接工作事項 不料主管不予理會 友人硬的頭皮工作兩小時候實在撐不住與B主管描述身體狀況 B主管僅回答:午休了去睡一睡就好了 友人不得已又回到工作崗位再撐了兩個小時 最終尋求A主管協助,A主管不悅的請他的助理來與友人交接 其實根本有人力可以交接工作事項。 離開公司休息後 被告知無故曠職並且無交接工作事項,違反合約內容需賠償兩個月薪水以及所謂「便當錢 」的挪用公款 關於便當錢的部份,友人日後有私下請當時交接的助理查詢便當表 但是助理回應是便當表不見了... 【※※便當錢指的是學童下課後到補習班的晚餐便當費用, 由於並不是每位學生都帶齊費用 且在公司並沒有提供任何學童的便當基金的情況下 幾乎每一天都會發生”公司要該班負責的導師自掏腰包代墊”的情況 而收到的便當費用公司並沒有制度去做管理 公司沒有指派所謂會計、出納去做統一登記帳目跟保管現金, 竟由各班負責人保管,所以事後被誣賴侵占其實很輕易】 略述一下工作的內容,以下文長 ↓ 【工作內容】   職位是導師,簡單的說導師就是要負責一個班級內小孩的作業、考試、對補習班的忠 誠度、人際關係、以及日後的「留班」,留班就是說服家長掏錢。   當然還有其他雜七雜八的事情,像是辦活動要找場地、要找保險,如果有招生計畫還 要自己生出獎品像是:禮券,主任只要一句話,你負責禮券,那你就會為了禮券奔波然後 還沒有額外的津貼。跟它們請款還會被揶揄:怎麼這麼貴?   還有環境的清掃,前陣子導師只有四位,其中一位還是主任自己,四位導師要區分一 ~四樓的環境來做分工清掃,但是最後都只有另外三個在掃,主任想到才會來掃一下。   接著探討一下「留班」,留班說難不難說簡單不簡單,你可以跟學生打好關係,但是 還要注意他的成績,因為掏錢的不會是學生而是家長,用科目來算補習費, 全科總共3科一次繳一學期要價三萬多塊,你得費非常多的心思在學生還有家長身上才能 說服家長掏出這不小的數目,每次留班的基礎成績必須是100科,相當於 33個學生補全科才有辦法達成目標,但是你也知道現在少子化,你的樣本數本來就不高, 從暑假用那種免學費或者只要1000元的書本教材騙進來的學生大概會有50個,到要開學的 時候要說服他們掏三萬塊來補習,你敢信?   你用一千塊可以讀暑假兩個月,你願意用三萬塊讀開學六個月??? 還是有,這全靠暑假的兩個月發揮,導師得全力的去跟每一個學生打好關係,每週都打電 話給家長,每次上台都要極力的展現自我風格。接著就是無止盡的說服家長、承諾家長, 有辦法留一半其實已經算不錯了,可是50個人留一半是25個,就算25個都補全科3科,你 也才75科,就坐以待斃,上面的人只會覺得你做事能力不足, 然後把你的科次捲走。以前學生比較多的時候暑假騙近來的樣本是100個人左右,隨便一 半50個人補全科,你就達成目標,它們不會管你現在少子不少子,你就是要生出100科次 給他們。   友人到是很爭氣的從50個人裡面抓住了37個孩子的心、37組家長的荷包。 這個成績算是不錯的,留下的比率約74%,如果這個比率拿去套用在樣本100人的時候,你 就可以賺到74個人、以及74乘以3等於222個科次!當然他還是只有50個可憐的樣本數,所 以最後是100出頭的成績(因為不是全部的學生都補三科)   更上級的主管得知消息覺得初出茅廬的友人表現不錯,答應請整個分部吃飯,但是在 高階主管稱讚之前,友人根本不曉得自己的表現是值得讚許的,因為他拿到的成績還是繼 續被主任揶揄,他就一直以為自己很爛直到高階主管出現。 每日的工作內容很明顯是必須加班的,但卻變成責任制 例如:學生九點半放學,十點左右才會所有人都被接送走,接下來的工作還有整理環境、 檢查學生作業、回顧今天的內容回報給組長或者主任,但是標準下班時間是22:30,每天 的學生還不一定十點就能送完,最後的半小時是完全不夠使用的,尤其是“回報”這件事 ,主任組長每次都很晚才會出現,變成我們要等他們,如果使用Gmail回報工作(他們有用 電子信回報的機制)又會被檢討:「我們人都還在,為什麼不口頭報告?這麼急著走?」變 相的要遷就主管,主管的事情本來就比較繁瑣,卻要 拖著下屬等待,大家會問:「事情做完就閃人阿!」如果你喜歡一直被檢討的話這倒無所 謂,因為每週四都會開全體會議,主管最愛拿這些事情出來在大家面前定你,黑的都講成 白的,讓大家覺得是你有問題,為了一口飯吃你要對抗主管還是摸摸鼻子?所以每天的下 班時間都會持續到23:00或者遇到學生段考比較忙就會到24:00。   而且完全沒有休息時間這種東西,我科任老師開始上課,你不能隨便離開教室,你在 教室還不能坐著!偶爾真的有事情要忙非得要到樓下辦公室被看到就被狠狠的臭罵一頓! 【問題如下】 友人當天離開公司休養後 從此沒有再跟公司聯繫過, 且接連四天都因身體不適沒有到職, 隨即收到解雇通知單,以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 不料近日收到公司寄出的法院支付命令,要求支付6萬多元的賠償金。 接下來是勢必會對簿公堂,遇到以下問題: 問題 1: 便當表不見卻可以再生出挪用款項的不合邏輯事蹟,這樣是否是毀謗? 問題 2: 友人最後一天重病離開公司前確實完成”工作交接”, 當然以公司的立場來說,會認為友人並沒有完成公司所謂的”離職交接”, 這部份很難辯駁 但是公司當下阻止友人看病是事實,是否可提出 勞基法 第十四條 第三點 【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 來制衡公司的不平等對待? 公司從未支付任何的加班費、也未支付最後一個月的薪水 卻獅子大開口要求員工先支付罰款 該怎麼來處理與面對呢? 六萬塊對友人來說是一筆大數字,實在沒有能力償還, 而且在沒有證據說明的情況下莫名被汙衊侵占公款, 懇請拜託大家給予意見幫忙。 萬分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8.4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eerLady/M.1425643804.A.46B.html ※ 編輯: pinkbow2 (27.246.48.209), 03/06/2015 20:32:12

03/07 00:06, , 1F
ptt有法律板 建議轉波去那邊會得到更好的幫助喔
03/07 00:06, 1F

03/07 23:51, , 2F
好扯… 幫高調
03/07 23:51, 2F

03/08 17:58, , 3F
支付命令先去提出異議再說 不然等20天就變成一定要還了
03/08 17:58, 3F

03/08 17:59, , 4F
這是有bug的法 還沒修法 所以收到一定要先提異議
03/08 17:59, 4F

03/08 18:07, , 5F
支付命令沒什麼道理都可以提出,但提異議同樣不用任何理由
03/08 18:07, 5F

03/09 20:41, , 6F
太扯了。。收集證據檢舉吧!
03/09 20:41, 6F

03/11 17:37, , 7F
謝謝樓上的大大說明,已轉錄至PttLifeLaw也告知友人
03/11 17:37, 7F

03/11 17:37, , 8F
先提出支付命令異議,再次謝謝大家
03/11 17:37, 8F
補充一下,友人在獲知發布支付命令時是2/9, 但友人在3/5才自己親送支付命令異議去法院, 而到現在為止都沒收到後續通知, 不知道這樣子有沒有終止到.... 另外關於便當的收據是完全沒有.. 都是補習班那邊登記的紙,如文章所說,「助理說不在原位」 在這樣的情況下,是不是只能等候法院通知...? 再次拜謝各位大大,感激不盡 ※ 編輯: pinkbow2 (1.160.39.20), 03/11/2015 17:57:09 轉發至生活法律版結果被刪文了... 另外想問異議被駁回了應該如何下一步? 謝謝各位 ※ 編輯: pinkbow2 (1.160.39.20), 03/13/2015 20:41:14
文章代碼(AID): #1K-PaSHh (CareerLa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