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老闆要求我做到今天
今天老闆跟我談,她說這份工作在這間公司的發展性不大,我還年輕,再繼續做也只會
阻礙我的未來(換句話說就是現在公司不需要這個職務的人手了,而且本來公司有很多業
務也陸續離職,業務人員變少,手上的工作也跟著變少)
希望我做到今天,離職她會另外給15000(就是遣散費)
雖然本來沒打算要長久做下去,但也沒想到會這麼早走
而且遣散費只給15000感覺不合理.....
再說,要我離職也不是事先告知,讓我完全沒有心理準備
第一次遇到這樣的狀況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所以還沒辦理離職手續;有上網大概搜索一下,不知道這樣是否符合非自願離職
似乎跟公司要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對我來說比較好,在找到下一份工作之前,
對我來說也比較有保障!?
照我遇到的狀況來說,我是否能跟公司要求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希望有類似經驗的各位能幫忙解答我的疑惑,感謝!!Q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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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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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分享,我月薪不到3萬塊,剛剛打電話去勞工局詢問,勞工局的小姐跟我說:
按照我這樣的狀況,工作滿一年的資遣費計算方式是月薪*.05,加上未修完的特休可以要
求特休代金,另外滿一年未預告資遣的薪資20天...這樣加起來,比起老闆說要給我的
15000還要多,且可以要求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 編輯: sh093655 來自: 1.165.191.143 (08/01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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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公司跟會計談資遣費(老闆不在公司,因為是小公司,所以離職手續是找會計辦),
會計有打電話去勞工局詢問資遣費事宜(因為老闆會問,所以她就先打電話),再跟老闆聯
絡,從對話內容聽起來,老闆不知道資遣員工有預告期、還有特休代金等,所以她會付我
這筆資遣費;另外關於非自願離職證明,聽會計說公司沒有在開這種證明,之前也有離職
的業務要求開立非自願離職,但公司沒有給,所以當我問會計時,一開始她也說沒有,後
來她跟勞工局詢問的結果是公司也必須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給我。事情算是順利解決!!
老實說雖然這間公司福利不是那麼好,但辦公室的同事都很好相處,也有想過這樣提資遣
費是否會傷感情,不過會計跟我說,站在員工的立場,能夠為自己爭取到的就盡量爭取,
不要損害自己的權益(重點在於因為老闆給的少,所以才會這麼說),會計甚至還開玩笑說
如果她被資遣,不知道能領多少~~XDD
最後,這幾天非常感謝各位給的意見,要來努力找工作了!!!
※ 編輯: sh093655 來自: 61.224.67.59 (08/02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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