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一個月內前?

看板CareerLady作者 (無限可能)時間11年前 (2013/06/03 13:59),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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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工作做未滿三個月 因為公司屬於家族企業 加上上一份工作的公司是按制度走的 所以實在受不了現任公司的亂七八糟 公司內部沒做好連結 導致很常一件事會有好幾個人搞不清楚 例如:某個地方撤櫃的貨將近三十箱,沒說一聲直接寄來我們櫃上,跟公司說明了真的放不下,後來告知我們貨會請公司司機載走,隔不到兩小時公司另一人打來問說那些貨寄出去了嗎?我說公司沒叫司機來載,貨怎麼出去?(公司為了省錢無法讓我們叫貨運,只能等公司自己請的一個司機來,而已司機基本上一個禮拜來一趟而已) 再來就是我到目前才做兩個多月 這個月盤點下來一個人要扣三千多(櫃上總共3人) 不是不見而是貨轉來轉去,導致帳亂七八糟 公司明明知道有多亂卻還是傳真一張盤差表要我們簽名 想當然我們都沒簽 此事公司還沒給答案 於是我在5/31mail提離職 我說只做到6/10 公司在今天傳來一份當初我們寫的人事資料表 這張表內容都是我個人資料(姓名、學歷...) 但在最後簽名上方寫了兩條同意事項 其中一條寫:正式員工離職,請於一個月內前提出申請,未辦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者薪水止付 我有疑問的是一個月內前這五個字 一個月前跟一個月內前意思一樣嗎? 內不就等於在30天以內? 謝謝大家耐心看完!手機排板很亂請見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0.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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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內前是什麼爛國文...不過我想他是要表達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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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月內離職不用預告期間啊,違反勞基法的契約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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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拿勞基法壓他,薪水照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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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但我打去勞工局問!他回我要勞資協調!因為簽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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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律效益!所以我打算帶這張人事資料表親自去勞工局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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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rz.tw/Pdx0m 把這個函釋也順便給他們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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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麼說,滿3個月預告期也才10天,約定一個月前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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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肯定是劣於勞基法的條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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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熱心的替我找這條法規,我會好好研究一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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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h32fbs (CareerLa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