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 薪水=能力是成正比的!!!資方們
標題下的很明顯啊~
原因都來自於今天看到新求才工作
我去年離職後就養成了一個習慣
就是偶爾會去104看看
不過我己經找到工作了就只是純看
但是今天發現了一個我去年有應徵過的工作
今天又重新刊登,重點是薪水還變了
我一直對這個資方印象深刻
當時它的要求是
1.要待過事務所2年以上
2.可以自己申報所有的外帳
它面試我時對我說這個職位的人
要可以接下2間書審內外帳+1間查帳內帳
那時它對我的履歷很感興趣
重點是它在開我薪水時,只願意給23K起跳
老實說我很訝異因為它的工作能力要求
我想大於23K吧~而且過試用期調薪也只調1K-2K
所以當時我對這份工作也沒有接下
從去年到現在它找人也找了4-5個月
今天看到時它的薪水變成25K起跳
當然也不知是不是過試用期的
我發現資方們都很要求工作能力
但是有沒有想過...
有那種能力的人所要求的薪水呢?
我想資方們可以一直花錢再找人
也可以一直花錢費時再訓練新人
但是如果不願意給於相對的薪水
資方們是永遠找不到長久的好員工
PS.我是南部人
當時也有調查過自己的經歷所可以開的薪水
而且我的履歷表都會寫清自己要求薪水而非面議
重點是我也不是剛出社會的新人(出社會4年以上)
也有屬於自己的經濟壓力
資方開23K...我活不下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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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4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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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資方...我們就祝它...年年找新人
※ 編輯: peggy74 來自: 118.171.46.110 (04/02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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