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員工福利可能受損時,是否向勞工局諮詢?
最近有點狀況,不知道向哪諮詢才好
我即將於5/14日完婚 照當初進入公司所簽之人事規章
公司應該給付6000元結婚禮金+8天的婚假
而我計畫於5/3提出離職(已經計畫很久了 也忍耐很久了)
訂於6/3左右離職 給公司一個月的時間找人+跟我學習業務相關內容
(我於該公司服務兩年 我認為即便扣除掉婚假,三個禮拜的時間也應該差不多)
跟我交情還不錯的人事及資深老鳥知道後(在公司超過七年)
要我不要急著跟公司提出離職
因為他們聽過有例子是在結婚前提離職,結果拿不到禮金的
(操作手法似乎雖然照常申請禮金,但故意把流程拖慢,拖到員工離職後才申發
屆時已不是員工身分 所以就不必補發給禮金)
因為上述的例子,所以他們建議我在結完婚+拿到禮金後再提出(大概會是5/15or5/22)
但這樣可能會拖到我的預訂離職日而且也來不及交接
我要嘛就是不負責任的和公司撕破臉離職 不然就是委屈自己繼續多忍耐半個月
這兩者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想請問的是 公司真的可以用這樣的手法去扣員工的結婚禮金嗎?
我跟人事說如果總公司(<~真正可以操縱這件事的人)要這樣的話
我難道不能夠向勞工局申訴嗎?
人事說這個不算是申訴的範圍內...可是明明當初進公司時我就簽過這個規章的啊!
我真的不懂= =
總之 這樣的問題是否可以向勞工局先做初步的諮詢呢?他們會受理解答嗎?
有沒有人有相關經驗呢?(或者真的像人事說的一樣是無法可治的)
跪求解答了 謝謝
p.s人事只是我們這家的分公司的行政助理..也不算是專業人事..不知是否可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64.161
推
04/20 22:45, , 1F
04/20 22:45, 1F
→
04/20 22:48, , 2F
04/20 22:48, 2F
→
04/20 22:48, , 3F
04/20 22:48, 3F
→
04/20 22:50, , 4F
04/20 22:50, 4F
→
04/20 22:50, , 5F
04/20 22:50, 5F
→
04/20 22:52, , 6F
04/20 22:52, 6F
推
04/21 01:57, , 7F
04/21 01:57, 7F
推
04/21 03:08, , 8F
04/21 03:08, 8F
推
04/21 14:46, , 9F
04/21 14:46, 9F
推
04/21 22:15, , 10F
04/21 22:15, 10F
→
04/22 00:18, , 11F
04/22 00:18, 11F
→
04/26 00:19, , 12F
04/26 00:19, 1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