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已經提出離職員因......
先說明我是念教育體系畢業的
目前我就職於某家公司(完全沒接觸過的領域)
當時說好滿3個月後升為正式員工
但是如今已經滿4個月 即將邁入5個月了
主管竟說:要看你工作學習的情況,表現好的話下個月才會升正式員工
發現這個訊息我覺得相當錯愕
平時因為加班沒加班費呆到8~9點才回家就算了
接著上班才剛滿2個月(或許不到2個月)
就要完全接下助理的工作(處理某些區域的訂單 催貨 出貨 協調交期 對圖......)
只因為帶我的小姐去請產假了
產假請完......那位小姐上班沒幾天....繼續請育嬰假
在這幾個月中 工作處理不完被念 協調不出交期被客戶罵.......
回家還要學習相關的知識....
雖然同事都是好人.....
但是我真的待不下去了.....壓力很大......
這個禮拜一我終於提起勇氣跟主管說要離職......(未遞離職申請書)
雖然主管跟我說會找人來接替 但我發現他們不太願意放人
似乎沒有找新人來接替的跡象
我很迷惘 是否很不負責任的就離開呢 還是等他們找到接替的人?
希望大家可以給我一些建議或想法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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